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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辛庄遗址新出甲骨卜辞探析
  孙亚冰 宋镇豪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2005-02-15 16:44:52 阅读

关键词:大辛庄    商代    龟腹甲    卜辞

内容提要:大辛庄遗址新出龟腹甲卜辞,在整治、钻凿形态、正反对贞等方面与殷墟卜龟属于同一系统,其文字构形及卜辞句法尤接近于殷墟三、四期甲骨卜辞,而在兆枝朝向、卜辞行文走向、序数契刻位置等方面又有若干差异,体现了大辛庄卜龟的某些地方性特色。这是自郑州商城及殷墟甲骨文之外首次发现的商代地方性甲骨卜辞,可视为甲骨学发展史上一个新起点和学科新分支。显然商代王都与东土的占卜文化有着厚实的共性,表明其时其际的文化影响与交流、控制与渗透是迅速通畅的,文字的使用在商王朝的政治疆域所及已有相当大的覆盖面,并有效地发挥着相应的内聚作用。

 

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是山东省境内一处较有名的古文化遗址,位于济南市区东北方,面积约30万平方米,属于商王朝中晚期东土的一个方国邑聚或族邑所在[1],最早发现于上一世纪30年代中期。1935年大辛庄还是济南东北近郊约4公里处的一个小村时,村人在村东南挖到一墓,出有“与殷墟小屯相似的”铜觚、矛、戈、镞、陶器、卜骨等。1939年时在齐鲁大学任教的英人林仰山(F.S.Drake),也在此拾得卜骨,并先后撰两文介绍此处遗存情况,由此大辛庄商代遗址为学界所知晓。[2]自50年代起,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山东大学历史系多次对遗址进行考古勘查与发掘,发现晚商房址、窖穴、水井、墓葬、祭祀坑及青铜器、青铜钺、兵器、玉器、白陶、原始青瓷器、陶器、石器、骨器、卜甲骨等遗物。[3]

2003年3月18-24日山东大学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在对济南大辛庄遗址进行的新一次发掘中,又有惊人的重要收获,发现了甲骨文,这是继上一世纪五十年代郑州二里岗发现商卜辞以来,在殷墟以外出土商卜辞的第二地点[4]。除甲骨文之外,又发掘商代墓葬30余座、房址十几座、灰坑200余处,出土了一批青铜器、玉器和陶器等,这对大辛庄商代遗址性质的确定和全面深入研究商王朝国家结构体制、商代占卜习俗与东土文化,均具有极重要的价值。

大辛庄甲骨文出土后,各新闻媒体都迅速及时加以报道,最近方辉先生等又专文介绍与释读[5]。大辛庄甲骨文的发现意义重大,且与殷墟甲骨文存在着许多同性,本文打算从龟腹甲的整治、钻凿形态、行款走向、卜辞内容等方面,尝试与殷墟卜辞作一对比研究,探讨二者异同,考察大辛庄卜辞的特点及有关问题。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斧正。

在大辛庄遗址出土的卜甲中,有7片刻有文辞,其中4片能缀合为一版较大的龟腹甲,正面残存卜辞16条,共有34字,兆序数字2个[6],(附图一)本文即以此卜龟为研究对象。另外3块碎甲刻有少量文辞[7]

一、龟腹甲的大小

完整的龟腹甲包括首甲、中甲、左右前甲、左右后甲、左右甲桥、尾甲六大部分,即自首甲至尾甲由中甲加左右六块鳞片组成。大辛庄卜龟,经缀合后除左右首甲、中甲及左甲桥部位已不存外,其余自左右三鳞以下,左右前甲、左右后甲、左右尾甲与右甲桥基本完整不缺,残长18、残宽10.7厘米。我们结合殷墟卜龟提供的完整龟腹甲尺寸比例,进行了复原计算,此版卜龟原长约有24厘米,宽约在13.5厘米上下。

据文献云:“天子龟尺二寸,诸侯八寸,大夫六寸,士民四寸”[8] 这未必符合殷制,然今知殷墟卜用龟甲确有大小等差之别。刘一曼教授指出,“殷代不同等级不同身分的人使用的卜龟是否存在一定的差异呢?回答是肯定的。殷墟不同的遗址所出的卜甲数量、大小确有不同。即小屯出的卜甲最多,数以万计,大的卜甲也多,最大的长44厘米。侯家庄南地的大龟七版长27-29厘米。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出土卜甲一千五百多版,大甲的数量也不少,最大的卜甲长约34.5厘米。除上述三个地点外,殷墟九处遗址所出卜甲的总和还不到六百片,且多是较小的卜甲,至今尚未发现28厘米以上的大卜龟”,考其原因,一是“卜甲的占卜主体的身分不同”,即有王、贵族、平民或小贵族之别,二是“与龟甲的来源有关”,王卜用之龟大多属各地的贡品,平民或小贵族一般用本地或附近产的尺寸较小的龟,尤其是大卜龟,乃是等级、权力、地位的一种标志物[9]。大辛庄纵长24厘米的卜龟,乃当地出产的地平龟。对殷墟来说,这类卜龟比较一般,占卜主体通常为中层贵族身分的人或一般族氏大家族长,但对商代地方性的大辛庄遗址而言,恐怕就不是普通之品了。大辛庄遗址以往出土的卜龟,以小型龟居多,纵长在16厘米左右,还有更小的,相比之下,此卜龟自应跻身当地的大龟之列,属于族邑内上层权贵采用的卜龟。这从殷墟之外揭示出地方邑聚与商代王都在使用卜龟方面的等差之别。

二、龟腹甲的整治

甲骨的整治,又称攻治,指对卜用甲骨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甲骨的取材、削、锯、切、错、刮、磨、穿孔等工序。整治甲骨的目的,是为了摆脱甲骨占卜的杂乱无章,并人为控制兆坼兆象变化的无序状态。[10] 殷墟龟腹甲的攻治方法,先锯开背甲和腹甲,再锯去腹甲两旁甲桥边缘之上下突出部分,使两墙边缘的所谓“甲桥”部分错磨成齐整的弧形,又除去腹甲之表皮胶质鳞片,刮平鳞片下面留有的坼纹,以便于见兆和刻辞,错其高厚之处,使全版匀平,再加刮磨,使之平滑光润。殷墟甲骨上还有钻小圆孔现象,如殷墟著名的YH127坑出土甲骨,其龟背甲的整治有一种将背甲对剖,锯去近中脊处凹凸较甚的部分和首尾两端,使之成为鞋底形,并於中间穿孔,可以使多块背甲迭穿在一起而不致散失,甲骨学界通常称之为“改制背甲”,属于武丁时期,如《合集》118、3461、10615、14707等。YH127坑还有一种是在龟腹甲的甲桥上钻一小圆孔,以便把多版加工整治好的龟腹甲,可用绳索穿系在一起,作为待卜的材料,如《合集》12439、《乙》3449。殷墟花园庄东地也出过龟腹甲甲桥上钻一小圆孔卜龟,如H3:427[11]。殷墟苗圃北地出土的龟甲中,又有一种将背甲改制成形似刀钺的形,里面两端较厚,中部锯磨得较薄,中部穿一圆孔[12]。大辛庄甲骨的整治也采用了削、锯、切、错、刮、磨、穿孔等整治方法,卜龟甲桥上也有一个小钻孔,与殷墟YH127坑及花园庄东地出土龟腹甲所见类同。特别是此龟版的边缘,错磨精细,反面留下了很光滑的斜面,这种现象为殷墟卜龟所少见。又,左尾甲左侧边缘处尚有一不规则的半圆缺口[13](很可能是在整治甲骨时或之前损伤残去),在锉磨时,作过精心修理,使缺口与相接边缘浑然贯联。

大辛庄遗址遗址曾经出土过一把商代铜锯[14],锯龟甲很可能也是用这类工具。

三、钻凿形态

此版龟腹甲反面尚存钻凿灼39个(左21,右18),正面显露卜兆,有些反面灼甚至透过骨版,在正面显出燋痕,刻辞则契刻在兆枝相关部位。反面的钻凿大体以千里路为中轴线,左右两两对称(尾甲只有一个钻凿,除外);兆枝方向有向千里路的,也有背千里路的,这与大辛庄遗址历年出土的其它龟腹甲相同。相比而言,殷墟龟腹甲兆枝朝向,除一部分特殊情形者外,一般都朝向千里路,“如龟背甲右半者,其卜兆向左,卜辞则右行;左半者,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龟腹甲右半者,其兆向左,卜辞则右行;左半者其兆向右,卜辞则左行。惟头尾及左右两桥边缘上之卜辞,则恒由外向内,即在右者左行,在左者右行,与前例相反”。[15]这与大辛庄卜龟兆枝朝向略有不同。

据发掘者介绍,此龟甲出土于[5]B层的活动面上,活动面面积约15平方米,平整、坚硬,有明显的踩踏痕迹[16]。“经过对[5]A之下开口、打破[5]B层的H509和[5]B层下开口的H547出土陶片分析,[5]B层的年代约当殷墟二期,最晚不晚于殷墟三期早段,卜辞的年代当与此相同。”[17]今从此版龟腹甲反面的钻凿形态看,有较多的晚期特征,如钻凿排列齐整有序,灼点基本只在钻窝当心,有明显的炭燋圆圈,有的燋痕甚至透过龟版显露到卜龟正面,凿槽多不施灼。再如,此卜龟钻凿分两式:一为凿两端圆钝,两侧外鼓,槽宽深,钻系挖制,但浅于钻窝,钻窝规整而略呈椭圆形,属于徐基划分的I3式;另一式凿一端圆钝,一端较尖,两侧微鼓呈条形,深于钻窝,较规整,属于徐基划分的II2式。这些都是大辛庄甲骨晚期特色,属于大辛庄甲骨五分法中的第四期,相当殷墟甲骨文第四期武乙文丁时期[18]

四 、行款走向

殷墟卜甲的行款走向可分为四种:(一)王卜辞。沿中缝的刻辞向外,在左左行,在右右行;沿首尾两边的刻辞向内,在左右行,在右左行。(二)午组卜辞。大多符合王卜辞行款规律,但也有一部分不同,如《合集》22048、《乙》4063等,在中缝两侧的刻辞向内,在左右行,在右左行。(三)子组卜辞。中缝两侧和首尾外缘刻辞大都左行,全版卜辞同向,不同向(即右行)的卜辞数量很少。(四)花园庄东地H3卜辞。中缝两侧的刻辞向外,但单列(横行)的较多,或先单列(横行),然后再转复列。[19]

大辛庄卜辞的行款走向与殷墟的四种行款走向略不同,其最显著点是每对正反对贞卜辞的行款走向均一致,或左行,或右行,俨然不乱。如“四母彘豖豕”与“弜”、“□酉”与“弜”的方向都右行。“不徙”与“允徙”的情况复杂些,前甲的两对是左右对贞,位于上的一对都是左行,位于下的一对则都是右行,而后甲的两对卜辞据所处位置的兆枝和整版规律判断,应是上下对贞,在左一对均右行,在右一对均左行。

五、卜辞内容

龟腹甲卜辞的内容涉及三方面:

(一)卜问禦四母及用牲

*四母彘豖豕。

弜。

。 一 二

……母一。

以上五辞,刻在龟腹甲的左右后、尾甲即第五鳞部位,大致以千里路为中轴线,左右正反对卜。第三辞“”是第一辞的简式,均属正卜,有兆序一、二。对卜的“弜”刻在左后、尾甲之间的位置,字尚存一弓旁,方辉漏识。第五辞在左尾甲,“母”字上残。

此龟腹甲卜辞左右正反对卜、同事异问、一事多卜,句式繁简相系,与殷墟龟腹甲卜辞文例类似。比如殷墟三四期甲骨卜辞云:

叀羊,王受又。

己卯卜,王宾父己岁,王受又。

弜宾。

王其又于父甲、公兄壬,叀彘,王受又。

叀羊。(《屯南》95,无名组)

壬申卜,令马即射。

弜即。

不。(《合集》32995,历组)

其烄,此有雨。

弜。

叀今日乙。

叀丙。(《合集》32300,无名组)

王比。

弜比。

王比。

弜比。(《合集》32953,无名组)

甲辰卜,大乙眔上甲酒,王受又又。

弜眔。

□先上甲酒。吉。

三匸二示眔上甲酒,王受又又。

弜眔。吉。(《屯南》2265,无名组)

上举五例,都各从不同角度为某事反复作出占卜,或正反对贞,或同事异问,句式详略不一,有繁有简,但大致均有一二辞较为完整,意思明白,起提纲挈领的作用。甲骨文中往往有一些辞意晦涩的卜辞,文字简略之极,如果单独去看,就不易了解真义所在,但一经找出同版或成组卜辞间的关系,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上揭“弜宾”是“王宾父己岁,王受又” 的省简;“弜即”是“令马即射”的省简;“弜”是“其烄,此有雨”的省简;“弜眔”是“大乙眔上甲酒,王受又又”及“三匸二示眔上甲酒,王受又又” 的省简。与殷墟卜辞类似,大辛庄卜龟“四母彘豖豕”句式内容较详,起总叙作用,其余用简式。“弜”与上揭三四期殷墟甲骨卜辞“弜宾”、“弜即”、“弜”、“弜比”、“弜祀”、“弜眔”一样,弜是表示否定的副词[20],均为简式否定句的反问。“弜”、“”、“…母一”是更简略的反卜或正卜。

”字构形完全同于殷墟甲骨文组及三、四期写法,即御,祭名,是御除疾患与灾殃的一种祭祀。如殷墟一期甲骨文云:

贞勿于甲龋。(《合集》13663)

贞王有梦,不隹乎余

贞[王有]梦,乎余。(《合集》376正)

疾身于父乙。(《合集》13668正)

贞有疾身,于祖丁。(《合集》13713正)

贞疾口,于妣甲。(《合集》11460正甲)

疾颈,于妣己眔妣庚。(《英藏》97正)

上举卜辞“”、“余[21]”,均是替生者御除疾患,辞例不同于“于祖丁”、“于妣甲”、“于妣己眔妣庚”,后者为已故先祖先妣。大辛庄卜辞“四母”,指四位已故的母辈,也可能指在世四母,但“四母”受四牲,是御除灾殃之祭的对象,故其句法虽与上揭一期卜辞指属已故者的“于某某”略不同,而同于指属生者的“某某”,但生母说可能性仍不大,具有晚期卜辞的句法特征。殷墟卜辞凡母辈都可称为母,常用“数字+某”,如“二母”(《屯南》4388)、“三母”(《安明》1311)、“三父”(《合集》930)、“三兄”(《合集》27636)、“四兄”(《合集》23526)等,合称多位同辈份亲属,大辛庄“四母”亲属称谓也相类同。

     方辉认为这里的“四”有可能是兆序[22],若是兆序,其对应几处兆坼处亦应有相关兆序,我们仔细覈核龟甲照片,没有发现任何兆序残笔,再者“四”与“”字几乎并立,故“四”不是兆序。

 “四母”受四牲,皆为猪牲,但略有区分。其一是“彘”。《说文》:“彘,豕也。”《小尔雅》:“彘,猪也。”《礼记·月令》云:孟夏之月“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郑氏注:“彘,水畜。”水畜似指黑猪而言。《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其味咸,其类水,其畜彘”,注:“彘,豕也。”《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荀子·荣辱》:“乳彘不触虎。”乳彘谓豚属。前揭殷墟卜辞“王其又于父甲、公兄壬,叀彘,王受又。叀羊。”(《屯南》95)又如“壬寅卜,*其伐归,叀北用,廿示一牛,二示羊,以四戈彘。”(《合集》34122)“辛巳卜,贞牛示*自上甲一牛,*隹羊,*隹彘。”(《合集》14358)彘字写法与大辛庄同,均用为祭牲。其二是“豖”,阉割去势的雄猪。《说文》:“豮,羠豕也。” 羠义为阉割。《易·大畜·六五爻辞》:“豮豕之牙,吉”。宋代朱震《周易集传》卷三云:“豮豕之牙也,牡豕曰豭,攻其特而去之曰豮。”牡豕去势为豮,“豖”是“豮”的初文。其三是“”,乃新见字,豕的头旁(整版“豕”字的写法,头部下颚与前肢合为一笔)有一点。“豖”的一点在腹下,表示去势,“”的一点可能示意去头部或头上某一部分如敲除豕牙之类。商人祭祀用牲中,出于某种宗教意识,有用全猪的,有牲体剖为两半的(如殷墟卜辞中称剖牲祭为“卯”祭),有独用猪头的,有仅用猪体一部分的,也有头部被砍去的猪,等等[23]。“”可能是砍去头部或凿除牙齿的猪。上引《易》“豮豕之牙,吉”,王弼注:“豕牙横猾刚暴,难制之物。……豮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逊志斋集·深虑论》云:“《易》曰:‘豮豕之牙,吉。’豮牙非无牙也,有牙而不能伤也。”是知古代有惧怕豕牙的观念。推测豕牲凿除其牙,固基于这种宗教观念也。那么殷墟卜辞中的牺牲有没有这类现象呢?1971年殷墟小屯西地发现21枚卜骨,其中10枚有字,当年郭沫若先生就特别指出:“卜辞中的‘豕’、‘豚’、‘牛’、‘羊’、‘犬’等字,大都在字首削去一二笔,形成明显的斑痕,尤以第十二号卜骨最为明显,很可能是含有某种意义。”[24] 所谓在字首削去一二笔,也就是刮去“豕”等字的头部,这或许同样是指砍去头部或敲除牙齿的猪牲。其四是豕,《急就篇》:“六畜蕃息豚豕猪。”颜师古注:“豕者,彘之总名也。”《周易·姤·初六爻辞》:“羸豕孚蹢躅。”王弼注:“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此似专指成年母猪。

“四母”与四种猪牲对应,每位母辈配祭数目相同的猪牲。殷墟卜辞有类似例:

*于三父三伐。一  二  三

于三父三伐。一  二  二告  三(《合集》930)(附图二)

甲午,贞大*六大示,燎六小,卯卅牛。(《屯南》2361)

甲午,贞大*六大示,燎六小,卯九牛。(《屯南》1138)

癸酉卜,又燎于六云六豕卯羊六。(《合集》33273)

“三父三伐”是伐祭三牲,其数与“三父”对应。*祭六大示用六小,燎祭六云用六豕六羊,其数也相对应。这类辞例均接近大辛庄卜龟。别辞有云:

年于大甲十,祖乙十。(《合集》672正)

*臣,父乙豚,子豚,母壬豚。(《屯南》附1)

*祖癸豕,祖乙彘,祖戊豕豕。

*牧于妣乙卢豕,妣癸彘,妣丁豕,妣乙豕豕。(《屯南》附3)

*父乙羊,*母壬五豚,兄乙犬。(《屯南》附5)

大甲、祖乙祭牲数分言。*祭多祖、多妣、多父、母、兄、子,均一一指明各自分享不同祭牲。“妣乙卢豕,妣癸彘,妣丁豕,妣乙豕豕”,简言之即*四妣豕彘豕豕豕。“妣乙豕豕”,骨版上前一个豕写得略小,头部被刮去,后一个豕写得较大些,头部未刮去,意当指两种不同的豕牲(附图三),与大辛庄卜辞“彘豖豕”性质类似。

另外,龟版正面“”下方后尾甲部位还有两对兆坼,从右往左分别刻序数“一二”[25],与反面的钻凿相对应。这些记数字,是指灼龟时的占卜次序,也是卜人反反覆覆向神灵祈求启示而进行一事多卜以释疑难的崇信心理在卜骨上留下的踪迹。甲骨上的序数虽与卜辞关系密切,但却是独立部分。此版大辛庄甲骨序数的契刻与殷墟不完全相同,殷墟甲骨序数契刻的位置,凡兆枝向左者,一般刻在左上方,反之,则刻在右上方,也有刻在纵兆顶端的,刻在下端的极少,而且龟腹甲序数的排列,大都是自上而下,自内而外。而此龟版序数契刻的位置,兆枝向左的刻在左下方,兆枝向右的刻在右下方。

(二)贞问是否徙

不徙。

允徙。(前甲上,自右往左)

不徙。

允徙。(前甲下,自左往右)

不徙。

允徙。(右后甲,自右往左)

[允]徙。

不徙。(左后甲,自左往右)

不徙。(左后、尾甲,自上而下)

此九辞五组,刻于龟腹甲的第三、四、五鳞部位,两两正反对卜。第五组方辉漏识。“不徙”应自上而下读,若补成正反对贞的一组卜辞“[允]徙。不[徙]。”则与其对应位置的卜兆都朝左一个方向不相呼应,且与整版的行款走向规律也不符合(“[允]徙”自左往右读,“不[徙]”自右往左读,而其他每对正反对贞卜辞的行款都朝一个方向)。右甲处缺刻“允徙”。“徙”字也见于殷墟组卜辞:“…申丂尹徙…”(《合集》20360),用为人名[26]。《说文》:“徙,迻也。,徙或从彳。”按“”,甲骨文常见,当释作“”或“延”,与“徙”有别,《说文》谓为徙的或体,不确。“徙”从彳从两止,且两止同向。“徙”在甲骨金文中或从“行”(《合集》6882、6894,《殷周金文集成》4.1692),用为族名。河南温县小南张村出土铜器有“徙” 字徽识,徙族居地当在这一带[27]。“徙”在大辛庄甲骨卜辞中是动词,因辞过简,主格不详,推测可能是卜问神祇是否徙降受享。也可能是卜问徙迁神主,如《大戴礼记·诸侯迁庙》云:“今月吉日可以徙于新庙”。徙又有指徙居、出行者,如《周礼·地官·比长》云:“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郑氏注:“徙谓不便其居也,或国中之民岀徙郊,或郊民入徙,国中皆从而付所处之吏,明无罪恶”。上揭辞云“不徙。允徙。”今考殷墟卜辞中否定词“不”与“弗”的用法接近,表示可能性和事实,翻译成现代汉语“不会”,“弜”与“勿”、“ ”用法接近,表示意愿,相当于现代汉语“不要”[28],据此,“不徙”似乎不是就人的行为讲的,而是指人的意愿,故我们倾向于第一种推测,即卜问神祇是否徙降受享,若如是,则这几条卜辞与同版“四母”诸辞就属于同组卜辞,唯又从另一角度卜问除灾殃之祭的具体仪程。

“允”在殷墟卜辞中常用在验辞中,有时也出现在命辞中,如:

丁丑卜,宾,贞父乙允多子。

贞父乙弗多子。(《合集》3238正)

贞咸允佐王。

贞咸弗佐王。(《合集》248正)

大辛庄卜辞“允徙”,“允”亦用于命辞。《诗·鄘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終然允臧”,毛传:“龟曰卜,允,信也。”允有真切、确实、信然、果然的意思。

(三)贞问是否

□酉,

此二辞一组,刻于龟腹甲的前甲第三鳞部位,以千里路为中轴,左右正反对卜。“酉”上缺字残存半个小圆圈,疑为“丁”字,干支记日。

    在殷墟甲骨文中,一条完整的卜辞,大致包括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通常情况下还包含序数(或卜数)和兆辞。叙辞一称前辞,指整条卜辞前面记卜日和贞人名的文辞;命辞一称贞辞,因常以贞字起句之故,乃命龟之辞,是占卜的事类,也是卜辞的主体部分;占辞是视兆坼定吉凶从而决定事情是否可行之判断和预测,验辞是日后事情应验的追记,是对占卜结果的具体事实答复;但不少卜辞往往只有叙辞和命辞,更多的卜辞是省去前辞而仅有命辞。此版大辛庄卜辞记前辞者仅此“丁酉”一见,又不记贞人名;其余卜辞也皆只记命辞,且都不用贞字起句,没有占辞、验辞。

命辞的“”,祭名。殷墟甲骨文有云:“贞于用”(《合集》1824正),“贞小子有”(《合集》151正)。字罗振玉释浴,谓“注水于盘,而人在其中浴之象也”[29]。陈邦怀先生释温,引汉《鲁峻碑》“内怀温润”之温字作,与甲骨文形近[30]。然乃汉隶构形,不足以直接据之考定甲骨文字形,且释温无说,仍当以罗氏释浴为优。《说文》云:“浴,洒身也。”《论衡·讥月》云:“浴去身垢。”大辛庄字从女从皿从积水在皿内,虽与从人在皿中从水洒落在人身或去身垢的字构形略不同,但古文字从女与从人每每通作,字也像“浴去身垢”意。大辛庄此组二辞正反对贞“”与“弜”,可能与祭祀之际的沐浴盥洗洁身仪式相关。《周礼·天官·女御》有云:“凡祭祀赞世妇,大丧掌沐浴。”又《宫人》云:“共王之沐浴”,郑氏注:“沐浴所以自洁淸”。《仪礼·士丧礼》有云:“商祝袭祭服……盥于盆上”,郑氏注:“商祝,祝习商礼者,商人教之,以敬于接神。”可知古代自有沐浴盥洗洁身以祭的礼仪。

综上所述,大辛庄遗址这版龟腹甲,大小尺寸可跻身当地的大龟之列,占卜主体是此族邑内上层权贵,卜辞内容主要记“四母”以御除灾殃、沐浴洁身以祭及卜问神祇是否徙降受享诸行事。龟甲在整治、钻凿形态、正反对贞等方面与殷墟龟甲属于同一系统,其文字构形及卜辞句法尤接近于殷墟三、四期甲骨卜辞,而在兆枝朝向、卜辞行文走向、序数契刻位置等方面又有若干差异,体现了大辛庄卜龟的某些地方性特色。

大辛庄甲骨卜辞是郑州商城及殷墟甲骨文之外首次发现的商代地方性甲骨卜辞,可视为甲骨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和学科新分支。我们有理由相信,商代王都与东土的占卜文化有如此厚实的共性,表明其时其际的文化影响与交流、控制与渗透是迅速通畅的,文字的使用在商王朝的政治疆域所及已有相当大的覆盖面,并有效地发挥着相应的内聚作用。



注释:

[1]徐基《囊括商遗存六个“山东之最”》(《济南日报》2003年4月12日)、方辉《山东大辛庄遗址发现殷墟时期甲骨卜辞》(《中国文物报》2003年4月18日)等文认为,大辛庄遗址是商代方国都邑。此说有待考古发掘验证,目前似尚难真正确定为方国都邑遗址。

[2] F.S.Drake:Shang Dynasty find at Ta-hsin Chuang, Shantung, The China Journal, vol.XXXI,no.2, 1939. F.S.Drake:Ta-hsin Chuang Again, The China Journal, vol.XXXI,no.3, 1940. 又参见严一萍:《甲骨学》上册,第88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2月。

[3]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4期;又《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勘查纪要》,《文物》1959年第11期。齐文涛:《概述近年来山东出土的商周青铜器》,《文物》1972年第5期。蔡凤书:《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的调查》,《考古》1973年第5期。任相宏:《济南大辛庄龙山、商遗址调查》,《考古》1985年第8期。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济南市博物馆:《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徐基:《济南大辛庄遗址发现商代青铜兵器》,《文物》1995年第6期。

[4]有学者认为郑州二里岗发现的牛肋骨刻辞是习刻文字,不是卜辞,主要理由是这块牛肋骨上没有钻凿灼。但据殷墟所见,就有用牛肋骨占卜者,如《甲》3629、《合集》3l678均为牛肋骨卜辞。再如《库方》985+1106的牛肋骨上有十三条卜辞,李学勤先生在访美国期间于匹茨堡郊区梅丽丹研究中心目验原骨,发现“刻辞刀法精熟,决非伪刻”,“肋骨未见钻灼,但字迹毫无倒错紊乱,又不象是习刻”,他进而指出:“肋骨是可以有卜辞的,郑州二里岗采集的一片即是实例。一般以为商代占卜用骨限于胛骨,肋骨怎样用于占卜,是值得探讨的课题”(见李学勤《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文物》1979年第12期)。李学勤先生后又撰《郑州二里岗字骨的研究》一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再次指出:“当时另有使用肋骨的卜法,而且是不施钻灼的。这种卜用肋骨(也可能有其他的骨)一般不刻文字,从而难于区别出来,刻字的乃是特例。这种解释的好处是有人类学的依据,如日本、朝鲜的卜骨就有肋骨,或加烧灼,或者不然。”“二里岗肋骨不是实际的卜辞,也是摹写的卜辞,作为卜辞来理解是没有错的。”宋镇豪认为:“肋骨卜辞虽没有发现钻、凿、灼、兆痕,但卜辞辞例宽式与简式穿插自如,运用娴熟,并没有一般习刻者仿刻卜辞时常犯的关键字词往往脱夺或生拉硬凑的通病,且辞例契刻或自下而上,或左右上下呼应,章法规范,一气呵成,鲜然见一事多卜、正反对贞之程式,这是通家所为,仿刻者实难做到也无须如此做去,故与其说是翻版卜辞,不如说是占卜时所刻卜辞,唯其卜法恐与一般甲骨所见钻凿灼兆有所不一样,犹甲骨上的卦画非由钻灼而得,另出自筮占法,肋骨之卜似用冷占卜法,恐怕是在施灼见兆之外的一种变通,属于少数卜人所为,而卜辞句法却仍自然而然浸染于同时期流行式的影响”(见《甲骨学一百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241~243页)。

[5]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3期。又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济南市考古所:《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年第6期。

[6]方辉识出34个字,与本文略有不同。

[7] T2101H539:1,方辉释作“”。按“”字从欠从水,“”字在殷墟甲骨文中作张口流涎状,参见张政烺《殷虚甲骨文羡字说》,《甲骨探史录》,三联书店,1982年9月。而原刻辞写作“”,与“”不类,此字当是“”的异体,亦见于殷墟甲骨文(《合集》734正),像一人跪而两手前持有所祈求之意,应释作“丮”。

[8]《太平御览》卷931“鳞介部三”引《逸礼》。

[9]刘一曼:《安阳殷墟甲骨出土地及其相关问题》,《考古》1997年第5期。

[10]参见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第692~693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

[11]参见刘一曼:《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坑的发现及主要收获》,《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898-1998),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

[12]参见刘一曼:《安阳殷墟甲骨出土地及其相关问题》,《考古》1997年第5期。

[13]方辉认为此缺口是穿孔,恐非。因为从这个半圆缺口的部位和形态看,是不可能形成穿孔的。

[14]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勘查纪要》,《文物》1959年第11期。

[15]参见胡厚宣:《甲骨学绪论》,《甲骨学商史论丛二集》下册,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之一,1945年。

[16]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济南市考古所:《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年第6期。

[17]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3期。

[18]徐基:《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甲骨的初步研究》,《文物》1995年第6期。又刘嘉玉、徐基《大辛庄遗址甲骨特征及其与台西、殷墟甲骨的比较研究》,《殷商文明暨纪念三星堆遗址发现7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19]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99年第3期。

[20]参见张宗骞:《卜辞弜弗通用考》,《燕京学报》第28期,1940年。

[21]钟柏生《说“异”兼释与“异”并见诸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6本3分,1985年)一文,释为尳若字,指膝疾,骨形上的点表示骨病,即《说文》“尳,厀病也”。

[22]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3期。

[23]参见王学荣等:《偃师商城发掘商代早期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5日。

[24]郭沫若:《安阳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辞》,《考古》1972年第2期。

[25]后右甲“二”字下有划痕,方辉误释为“”。

[26]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364页误释尹陟,谓“可能是伊陟,《殷本纪》‘大戊立,伊陟为相’,据《君奭》与咸戊同时。”

[27]杨宝顺:《温县出土的商代铜器》,《文物》1975年第2期。

[28]裘锡圭:《说“弜”》,《古文字研究》第1辑,中华书局,1979年8月。

[29]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卷中,第67页下,东方学会石印本,1927年。

[30]陈邦怀:《殷墟书契考释小笺》,石印本,1925年2月,第23页上。

责任编辑: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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