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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义华博士论文《商代政治制度研究》提要 | |
先秦史研究室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2006-09-17 21:36:33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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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5日,本室宋镇豪研究员指导的2006届博士研究生徐义华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北京师范大学的晁福林教授、北京大学的葛英会教授、国家博物馆的王冠英研究员、本室的王宇信、常玉芝、王震中三位研究员组成答辩委员会。徐义华的申请博士论文题目是《商代政治制度研究》,现将论文提要发表于下,供同行参考。 内容提要 商代是中国进入国家文明之后的第二个朝代,其在制度方面的建设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和文明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本书从商代的王权、职官制度、法律制度、军事制度和财政制度五个方面对商代的政治制度进行了研究。 商朝王权强化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商朝前期王权受到神权的限制,商王一直通过加强对神权的控制以强化王权。商代的王权在武丁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基本达到了王权与神权的融合。商王利用祭祀权和占卜权实现了王权在理论和实施上的集中。 商王朝建立了内外服制。内服设最高行政主官,下有决策团体,与各族首领组成管理阶层;外服职官分王朝封建职官和归服方国诸侯。商代的王畿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扩大的地域,后期包括河北中南部、河南大部和山东西部。商代政治地理架构大致可以划分为王邑、王畿、王疆、归服区、文化影响区几个层面。 商人已经建立了分封制度,但由于分封的分散性,没有能形成成熟的分封制,也没有出现强大的地方诸侯。 商人内服的权力体系,是以商王为主,其下有多尹等组成的决策集团,建成了由辅政主官、政务官、事务官、武官、宗教官组成的官僚体系,再下有畿内诸侯和联合邑落之长,再下是各邑及各族之长,形成立体管理体系。商人统治的基层单位是族,商人统治的实质是通过控制族达到控制全国的目的。 商代的内服由王朝封建诸侯和归服方国组成,商代前期外服诸侯交错复杂,但到商代末年已经出现了地方集团化迹象,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外服系统。商王朝不同诸侯实行不同的治理方法,由王朝建立的诸侯恩威并重,对归服方国则通过军事威慑、联姻、文化融合等方式加强控制。 商人通过置奠、作邑、设立农庄、建设牧场、建立戍点、建设路政等措施,在全国建立了经济、军事和情报体系,强化了商王朝的统治。商王还通过征众、贡纳等方式,把大量财富集中在自己手中,实现对王国的控制。 商代已经形成初步的礼制,也出现了初步的公共事务管理规范。随着国家的巩固和制度的进步,已经出现的政治思想,后世的天下观念、中国概念、忠孝思想已经发端。 商代已经建立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了五刑制度,但商代法律带有相当的原始性。 商代拥有常备军,以师、旅、大行、行为单位编制,拥有射兵、戈盾兵、矛兵、骑兵、车兵等多个兵种,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商王对军队有绝对的控制权。 商代的财政主要来源于藉田、王室产业和贡纳,商王朝建立了藉田制度和仓廪制度、工商食官和仓储制度相结合的经济体系。商王朝的开支主要在王室生活、宗教事务、军事开支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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