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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甲骨輯佚》新綴第二則
  趙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2008-11-20 16:32:48 阅读

一、拓本及摹本

二、說明與釋文

(一)A:《輯佚》35。B:《合集》5212(文捃1097)。A與B殘斷的“往”字及骨條密合(見圖一)。綴合後,卜辭可以隸釋如下:

(1a)貞:于甲子步。

(1b)甲辰卜,爭。

(1c)翌癸亥王步。

(1d)貞:王勿往達[1][眾人]。

《輯佚》35+《合集》5212[典賓]

同文卜辭有:

(2a)貞:于甲子步。二

(2b)甲辰卜,爭。二

(2c)翌癸亥王步。二

(2d)貞:王勿往達眾人。二

《合集》67(簠游36正,簠拓703,續3.37.1)[典賓]

(3a)貞:王達[眾人]。

(3b)翌癸亥王步。

(3c)貞:王勿往達眾人。一

《合集》68(前6.25.2)+80(珠1381)[2][典賓]

以上(1)(2)(3)應為同套卜辭,其中(3)和(2)分別為同套卜辭之一和二。《輯佚》35+《合集》5212兆序殘斷,成套之數次不詳。

2008年11月19日



[1]趙平安:《“達”字兩系說——兼釋甲骨文所謂“途”和齊金文中所謂“造”字》,《中國文字》,新二十七期,第51~63頁,2001年12月;後收入曾憲通主編:《古文字與漢語史論集》,第218~225頁,中山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

[2] 蔡哲茂:《甲骨綴合集》,第216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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