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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
  吴振武 
 吉林大学古籍所
2008-11-25 23:48:47 阅读

 

近从友人处获得西周簋铭照片一张(见附图),内容颇为新颖,似是近年新出土的器物。惜无缘得见器形照片,不无遗憾。

簋铭7行48字,其中“一子”合文若按2字计,共得49字。从铭文内容和字体风格看,此器的制作年代当在西周中期。在已知的西周铜器铭文中,作于西周中期的簋(《集成》8·4322)、方鼎一(《集成》5·2789)、方鼎二(《集成》5·2824)、班簋(《集成》8·4341)、繁卣(《集成》10·5430)、簋(《集成》8·4159)、毛公方鼎(《集成》5·2724)、免簋(《集成》8·4240)、免瑚(《集成》9·4626)、免尊(《集成》11·6006)、免盘(《集成》16·10161)等器铭文的字体风格与本铭相近似。一般认为,所作诸器和班簋等作于穆王时期,免所作诸器作于懿王时期。本铭的字体风格,似略晚于器、班簋,而早于免器。

下面先按我们的理解写出释文,然后再逐句讨论。 

*白(伯)乍(作)爯宗彝,其

用夙夜享卲(昭)文神,

旂(祈)沬(眉)寿。朕

文考其巠(经)*姬、*

白(伯)之德言,其競余

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

氒(厥)身,念爯(哉)!亡匃(害)! 

*白(伯)乍(作)爯宗彝,】

*白(伯)”,人名,虽为作器者(大抵是出资作器者),但非器主。西周中期的昜□簋记*叔“休于小臣(武按:指器主昜□)贝三朋、臣三家”(《集成》7·4042);永盂记*仲与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等人跟益公一起传达王命,“锡畀师永厥田阴阳洛”(《集成》16·10322);鼎记*仲“命摄司郑田”(《集成》5·2755);孟簋则又记孟的父亲曾跟“毛公、*仲征无需”(《集成》8·4162),可知*氏家族在当时具有显赫地位。从本铭看,*伯的地位亦不低。

“爯”,人名,即本器器主。西周金文中名“爯”者,又见于爯作父丁罍(《集成》15·9814)、爯簋(《集成》7·3912、3913)、荣有司爯鬲及鼎(《集成》3·679、4·2470)、应国爯簋(《文物》1999年第9期84页,《近出》2·485)、应侯爯盨(《文物》1998年第9 期11页,《近出》2·502)等器铭,然观其铭文内容、字体及时代,皆与本器器主无关。

“宗彝”,指在宗庙中举行祭祀时所用的礼器。《尚书·洪范》:“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旧注认为宗彝之“彝”指酒器,现代学者则多据金文资料认为此“彝”字泛指各种祭器。 

【其用夙夜享卲(昭)文神,用旂(祈)沬(眉)寿。】

“用”,用以。

“夙夜”,金文亦作“夙夕”,朝暮之称。《诗·魏风·陟岵》:“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周颂·振鹭》:“庶几夙夜,以永终誉。”于省吾先生曰:“经传及金文凡言夙夜,皆寓早夜勤慎之意。”[1]

“享”,献祭。“享卲”,金文亦作“卲享”,如虢宣公子白鼎:“用卲享于皇祖考。”(《集成》5·2637)“卲”字在两周金文中多用作“昭”。至战国早期的羌钟铭“卲(昭)于天子”之“卲”,始增“日”作“”(《集成》1·158)[2]。郭沫若先生曾指出:“即由卲而昭之过渡也。”[3]“昭”古训明,故在献祭者而言,“昭”或是明其诚敬的意思[4],或是使鬼神显灵的意思[5]。也有学者认为,“卲(昭)享”即金文中常见的“明享”,如伯姜鼎:“用夙夜明享于卲(昭)伯日庚。”(《集成》5·2791)[6]按从本铭作“享卲(昭)”看,此说恐非是。

“文神”,有文德之神灵。《国语·周语下》:“夫敬,文之恭也。”韦注:“文者,德之总名也。”据下文言“朕文考”如何如何,可知此“文神”指已故的先人,犹如金文及文献中常见的“前文人”。金文中相同的例子尚有:此鼎:“用作朕皇考癸公尊鼎,用享孝于文申(神)。”(《集成》5·2821)钟:“夙夕圣爽追孝于高祖辛公、文祖乙公、皇考丁公……用卲(昭)格、喜侃乐前文人……宜文神无疆福。”(《集成》1·246)这种代指已故先人的“文神”,又可称作“文神人”、“皇神”、“先神”,如邢叔釆钟:“邢叔釆作朕文祖穆公大钟,用喜乐文神人。”(《集成》2·357)杜伯盨:“其用享孝于皇申(神)祖考。”(《集成》9·4448)史殿壶:“用追福禄于兹先申(神)皇祖享叔。”(《集成》15·9718)按《礼记·祭义》云:“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反始,以厚其本也;致鬼神,以尊上也。”

旂(祈)”之“”,金文首见,音义不详。或可据其右旁读作“萬”。字亦见于江陵天星观楚简“享祭葙”一语中,滕壬生先生以为是“鬼神名”[7] 

【朕文考其巠(经)*姬、*白(伯)之德言,其競余一子;】

*姬”,姬姓女子,*伯之妻。县妃簋记器主县妃“任县伯室”(《集成》8·4269),知县伯之妻称“县妃”,是从夫氏[8]。本铭称*伯之妻为“*姬”,与此同例。金文中相同的例子,还见于盘的“郑伯、郑姬”(《集成》16·10172)、姬簋的“叔、姬”(《集成》7·4062)等。

“巠”可读作“经”,是“行”或“遵循”的意思。《诗·小雅·小旻》:“哀哉为犹,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谓:“经,朱彬谓当训‘行’是也。《孟子》‘经德不回’赵注:‘经,行也。’‘匪大犹是经’,犹云匪大道是遵循耳。遵、循,皆行也。”[9]簋“巠(经)拥先王”(《集成》8·4317)、晋姜鼎“巠(经)拥明德。”(集成5·2826)、齐陈曼瑚“肇勤经德”(《集成》9·4596)、《尚书·酒诰》“经德秉哲”等“巠”或“经”字,用法并同。

“德言”,金文首见。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二字连读,指合乎“德”的言论,也即所谓“道德之教也”[10]。《尚书·康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二是将“德言”二字分读,理解为“德行”和“言语”。《论语·宪问》:“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于省吾先生过去曾撰有《诗“德音”解》一文,认为《诗·邶风·日月》、《邶风·谷风》、《郑风·有女同车》、《秦风·小戎》、《豳风·狼跋》、《小雅·鹿鸣》、《小雅·车舝》、《小雅·隰桑》、《大雅·假乐》等篇中的“德音”,据其文义,都应改为“德言”,并认为:“‘德言’二字应该平列,和德音之‘音’与‘德’字为主从关系者判然有别。”[11]可参看。本铭“德言”似指前者,即德教。

“競”字原从“誩”从二“大”夹一“○”。二“大”夹一“○”者,象二人争球形;“誩”亦兼有声符的作用。1975年陕西扶风白家村所出簋铭文中的“競”字写法与本铭同(《集成》8·4322,特别是盖铭),然过去学者在摹录簋“競”字时,却有将○旁误摹成“口”旁的[12]。“競”的本义是相争、争胜。《说文》:“競,彊语也。一曰逐也。从誩,从二人。”段注:“競、彊叠韵,彊语谓相争。”金文如班簋“亡克競厥烈”(《集成》8·4341)、钟“朕猷有成亡競”(《集成》1·260)等“競”字皆用此义。又引申出强盛义。《尔雅·释言》:“競,彊也。”《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競,何惮於病。”杜注:“競,强也。”孔疏:“言心则不能彊盛,则当须屈服於人,何得难於屈弱之病而不下齐。”本铭“競”字即用此义。簋铭云:“朕文母競敏□行,休宕厥心,永袭厥身。”亦可证“競”可施于人身。

“一子”二字原作合文,金文中常见的“一人”二字亦多作合文。“余一子”,器主爯的自称,古铭刻中首见。按古代天子自称“余一人”,《国语·周语上》:“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韦注:“天子自称曰余一人。”在殷墟卜辞中,大约武丁时期商王自称“一人”,武丁以下则称“余一人”。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多自称“余一人”或“我一人”,如师鼎称“余一人”(《集成》5·2830),毛公鼎和盨二称并见(《集成》5·2841、9·4469)[13]。有时又稍有变化,如大盂鼎在“余一人”中插入同位语“乃辟”作“余乃辟一人”(《集成》5·2837,同铭又见“我一人”),新出四十三年逑鼎又将“余一人”和“我一人”的说法合并成“余我一人”(《文物》2003年第6期20~21页)。显然,“余一子”的说法和“余一人”相类似。子对父而言,自得称“子”。从器主爯能摹仿天子的口气自称“余一子”来看,器主的身份恐亦不低,推想其当是小宗之长。而*姬、*伯,则很可能拥有宗妇、宗君(大宗宗子)之地位。大约作于西周早期的尊和卣铭文记由伯命器主为亡父作器(《集成》11·5998、10·5356),裘锡圭先生曾作过深入的讨论[14]。本铭所见人物之间的关系,跟尊、卣铭文中所见的人物关系极为相似,可相参校。

簋铭此二句盖谓爯之先父能遵行*姬、*伯夫妇之德言,使爯强盛。 

【朕文考其用乍(措)氒(厥)身,】

“氒(厥)身”指爯身。方鼎二铭云:“曰:……毋有愍于氒(厥)身。”(《集成》5·2824)[15]邾公华钟铭云:“余毖恭畏忌,淑穆不坠于氒(厥)身。”(《集成》1·245)“氒(厥)身”皆指器主,即说话人自己,本铭与之同。

“乍”,似应读作“措”,训置。古“乍”及从“乍”得声之字常跟“昔”或从“昔”得声之字相通假[16]。且从“昔”得声的“齰”字,《说文》或体作“齚”;从“昔”得声的“諎”、“矠”二字,《说文》皆谓“读若笮”,并可证“乍”、“措”音近可通。上世纪60年代初河南南阳博物馆征集入藏的春秋宋右师延敦铭文最后一句云:“天其舄屯于朕身,永永有庆。”(《文物》1991年第5期89页,《近出》2·538)“舄屯”二字原作,旧释为“乍(作)巿(祓)”[17],字形上皆有问题,绝不可信[18]。“舄”即“”(今作“鹊”)字的象形写法,在此亦当读作“措”[19]。“屯”则读作“纯”,当美善讲。敦铭盖云天将置美善于我身。本铭所云,则是爯希望亡父能将强盛置于爯身。前引簋铭云:“朕文母競敏□行,休宕厥心,永袭厥身。”墙盘铭云:“烈祖文考式宁授墙尔楚福,怀发禄、黄耇、弥生。”(《集成》16·10175)[20]并可参考。 

【念爯(哉)!亡匃(害)!】

“念”,《说文》谓:“常思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谓长久思之。”[21]“哉”本从“”得声,故金文多借“”为“哉”,如何尊:“敬享(哉)!”(《集成》11·6014)作册嗌卣:“毋念(哉)!”(《集成》10·5427)禹鼎:“呜呼!哀(哉)!”(《集成》5·2833)至战国中山王鼎:“呜呼!念之(哉)!”(《集成》5·2840)则又借“”为“哉”。懿王或孝王时的大克鼎铭记克之先祖师华父“永念于厥孙(武按:指器主克)辟天子”(《集成》5·2836),本铭记器主爯希望先父长念自己,事正相类,可相参校。

“亡匃”之“匃”,显应读作“害”。伯家父簋铭云:“用锡害(匃)眉寿、黄耇、灵终。”(《集成》8·4156)无叀鼎铭云:“用割(匃)眉寿万年。”(《集成》5·2814)伯子父盨铭云:“割(匃)眉寿无疆。”(《集成》9·4443)并借“害”或从“害”得声的“割”为“匃”。“亡害”一词早在殷墟卜辞中即已出现,裘锡圭先生曾撰有《释“”》一文,考证綦详[22]。前面引过的恭王时的墙盘铭云:“天子沬(眉)无匃。”李学勤先生释曰:“《诗·閟宫》:‘万有千岁,眉寿无有害。’疏:‘使得万有千岁,为秀眉之寿,无有患害。’古代以老年人的秀眉作为耆寿的象征。本铭(武按:即“沬”字)无匃即眉无害。”[23]此“亡匃”,即墙盘的“无匃(害)”,也即《閟宫》的“无有害”。 

根据以上释读,簋铭的大意是说:

*伯为爯制作了这件用于宗庙祭祀的礼器,爯拿它来早早晚晚享祭已故的先人,以祈求长寿。我的亡父能遵行*姬、*伯夫妇之德言,强盛我这一个儿子。我的亡父会将这一点置于我的身上,并长念爯啊!没有祸害!

本铭的主要内容虽为器主的祈愿之辞,然价值不菲。总结起来,约有如下数端:

思想与文化史方面:青铜器铭文显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重要观念之一——“德”,至西周中期已是相当发达了。恭王时的师鼎铭文中有七处提到“德”,李学勤先生认为其“全铭贯穿着‘德’的思想”,并指出“研究西周‘德’这一观念的发展,这件鼎是最有价值的例证”[24]。本铭中“德言”一词的出现,不仅在古籍校勘方面有其意义,对于我们进一步考察西周时期“德”的观念,亦增添了一个出土文字方面的新例。此外,关于“神”的问题,过去刘翔先生亦曾据金文资料作过总结,他认为:“西周时期开始出现的‘神’字,在多数场合是专指祖先神灵的。似乎可以说,着重于表述祖先神观念的神字,只有在周代宗法社会的背景下,自然神祇崇拜向人类化的祖先神灵崇拜转变出现以后才得以产生。”[25]本铭中所见的“文神”一词之内涵,亦为此说增一新例。

社会史方面:近二十多年来,经过林沄、裘锡圭、朱凤瀚等先生的努力,学术界在利用出土文字资料考察商周家族形态方面,已有长足的进步[26]。本铭中的人物关系,亦可藉此得到合理的解释。反过来说,本铭也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西周贵族家族之形态,提供了新的资料。

语言文字方面:本铭中有不少语词是青铜器铭文中首次出现的,如“享卲(昭)”、“旂(祈)”、“德言”、“余一子”等。而“競”字的写法,不但可以纠正过去学者在字形认识上的错误;也许在中国球类运动史方面,更有其重要意义。

2005年8月20日初稿

2006年1月26日改定

引书简称表:

集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北京。

近出——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中华书局,2002年,北京。

 (原载《史学集刊》2006年第2期)



[1]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81页,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

[2]同出羌钟中尺寸较小者,“卲”字则不从“日”(《集成》1·160、161)。又,增从“日”的“卲”字,容庚等《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董莲池《金文编校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长春)、严志斌《四版〈金文编〉校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长春)等书皆漏收。

[3]郭沫若:《金文丛考》,308下,人民出版社,1954年,北京。

[4]戴震《毛郑诗考正》在解释《诗经》“昭假(格)”一词时谓:“精诚表见曰昭。”转引自向熹:《诗经词典》(修订本),88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成都。

[5]参裘锡圭:《戎生编钟铭文考释》,《保利藏金》,372~373页(论“昭假(格)”部分),岭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广州。

[6]张世超等:《金文形义通解》,2260页,中文出版社,1996年,京都。

[7]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34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武汉。

[8]参盛冬铃:《西周铜器铭文中的人名及其对断代的意义》,《文史》第十七辑,28~29页,中华书局,1983年,北京。

[9]王先谦:《清经解续编》第二册,725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8年,上海。

[10]参《诗·小雅·鹿鸣》“德音孔昭”郑笺。

[11]同注[1]所引书,193~201页。

[12]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153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

[13]参胡厚宣:《重论“余一人”问题》,《古文字研究》第六辑,15~33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

[14]裘锡圭:《从几件周代铜器铭文看宗法制度下的所有制》,氏著《裘锡圭学术文化随笔》,201~203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北京。

[15]关于“愍”字的释读,参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尤”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四辑,74~9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北京。

[16]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904~905页,齐鲁书社,1989年,济南。

[17]徐俊英:《南阳博物馆藏一件春秋铜敦》,《文物》1988年第5期,88~89页,北京;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第二册,449~450页,中华书局,2002年,北京;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金文引得【春秋战国卷】》,“青铜器铭文释文”72页,广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南宁。

[18]同铭中另有“乍(作)”字,与此“舄”字写法完全不同。又,陈猷釜“纯”字所从之“屯”的写法与本铭“屯”字同,看注[12]所引容庚书857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

[19]在已知的先秦铭刻中,“措”字最早见于战国晚期的中山王方壶“进贤措能”一语中,原字从“攴”“昔”声(《集成》15·9735)。

[20]盘铭此句之释读,参裘锡圭:《史墙盘铭解释》,氏著《古文字论集》,380页,中华书局,1992年,北京。

[21]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94页,中华书局影印本,1984年,北京。

[22]裘锡圭:《古文字论集》,11~16页,中华书局,1992年,北京。

[23]李学勤:《论史墙盘及其意义》,《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152页,北京。

[24]李学勤:《师鼎剩义》,氏著《新出青铜器研究》,96~97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北京。

[25]参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6~7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上海。

[26]参林沄:《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氏著《林沄学术文集》,46~5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北京;又,《琱生簋新释》,同上,157~165页。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氏著《古代文史研究新探》,296~34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南京;又,同注[14]所引文,193~206页。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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