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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会议论文]商代中期祭祀礼仪考――从郑州小双桥遗址的祭祀遗存谈起 | |
宋国定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05-06-16 22:43:32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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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中期文化(又称“中商文化”)是介于郑州早期商文化和安阳殷墟晚商文化之间的一种考古学文化[1]。这一时期商文化扩张四面展开,势头强劲。商势力范围向东达到了鲁西南,苏北及皖北地区,向西到达了关中,向南越过了长江,向北到了河北南部以及晋东南和晋中地区。不同阶段的商文化分布也随着王朝实力的消长而发生变化,到了大司空村一期以后,西南两面的势头大规模退缩。这一时期的文化面貌也具有较强的时代特色。中商文化的代表性遗址有:郑州小双桥,郑州白家庄、安阳洹北商城,河北藁城台西等,另外在郑州商城,安阳殷墟,山西垣曲商城,湖北黄陂盘龙城,江西吴城,四川广汉三星堆等遗址中也发现有商代中期的文化遗存。 商代是一个宗教气氛非常浓厚的时代,其中尤以商代后期都城所在地殷墟的各类文化遗存反映的最为全面。祭祀是人跟神灵或祖先交流的传统方式,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表现就是用礼物向神灵祈祷或致敬[2]。商代的祭祀活动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祭祀频繁,几乎是无日不祭;二是凡事求卜,即对巫术的绝对信仰[3]。商代祭祀的特点是具有一定垄断性,只有商王和高等贵族组成的特定阶层才有主持祭祀的权利。祭祀的名目十分繁多,如祭天,祭地,祭祀河神,祭祀先公先王,祭祀山川等等。祭祀的地点多在都城以内的宗庙区,墓葬区以及其他特殊的地点,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我们通过对商代中期小双桥遗址有关祭祀遗存资料的梳理和研究,可以认为,后来被系统化的祭祀礼仪,实在商代中期已基本具备。下面就此作一考察。 小双桥商代中期遗址概况 小双桥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西北约20公里的小双桥村及其西南,索须河从遗址北部流过,东南20公里为商代前期都邑遗址—郑州商城,向北约8 公里为邙山和黄河。遗址平面呈南北纵长方形,面积达140万平方米以上。遗址东北部为宫殿区和宗庙祭祀区。该区域商代遗存极为丰富,发现的重要文化遗迹有:宫城墙基槽遗迹、高台型夯土祭坛、宫殿基址、居住址、祭祀坑群、奠基坑、壕沟、灰坑以及与冶铸青铜器有关的遗迹。该遗址出土器物以陶器为主,同时也出土有青铜器、原始瓷器、玉器、石器、骨器、蚌器、牙器、金箔和卜骨等。器物类型十分丰富,除日常生活用具外,还发现有一定数量的陶质礼器和石质礼乐器。小双桥遗址文化内涵特征比较单纯,文化堆积前后延续时间较短,相当于商代中期的较早阶段。其繁荣期与郑州商城前后衔接[4]。遗址规模大,规格较高,具有都城的性质,结合其地处古敖地范围之内,历时短等特点,我们认为极有可能就是商第十一王仲丁所迁的“隞”(嚣)都遗址[5],是商代中期偏早的一座都城,向上与早商都城-郑州商城相互衔接,向下与新发现的安阳洹北商城年代相连。 一.宫庙区内的祭祀遗迹 小双桥遗址中心区发现近十处夯土建筑基址,多位于宫城墙范围以内,因近代平整土地和取土破坏,多数建筑基址均已遭严重损毁,目前发现的最大的一座,东西长80 余米,残留宽度11米,底部有7米宽的基础槽,在平整的夯土表面有柱础坑、柱洞和柱础石,从建筑物附近的祭祀遗迹分析,这些建筑当与宗庙有关。根据文献记载,三代时期,宫庙通用,宫庙一体,它们均在统一的宫庙区内或宫城之中[6]。 祭坛:为一高台型夯土基址:位于遗址东北部,当地人称之为“周勃墓”,经勘探发现,台基由黄砂土掺褐色粘土逐层夯打而成,东西长50米,南北宽40米,周长200余米,面积约2000 平方米,台顶高达12米,台基顶部有厚达 80 厘米的红烧土堆积。我们认为该遗迹应为当时祭祀时的祭坛,烧土堆积估计与用火有关。该祭坛可能相当于《周礼》中祭天的“燔柴”遗迹[7]。 燎祭遗迹:在宫城夯土墙基槽西北角内侧发现一处由两排石块铺底而成的烧土坑。平面近方形,东,西,南三面有数层烧土向坑内倾斜,坑内为陶器残片堆积和少量的烧土块,坑底分东西两部分,平铺数块有人为加工的石灰石块,表面平整,可能是当时烧之以火的燎祭遗迹。燎祭是焚柴而祭。 瘗埋:《尔雅·释天》:“祭地曰瘗埋。”郭璞注云:“既祭埋藏之。”把牺牲直接埋于土中,是相当古老的祭祀土地神的方法。 1 人牲:人牲即以人为牺牲品,今人称为“人祭”。苏联学者克雷维列夫说:“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8]商代中期的遗址中发现的人牲遗存十分复杂,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丛葬坑:在一个坑中往往埋葬几个或数十个被肢解的或者其他非正常埋葬的人骨架。小双桥遗址发现的多人祭祀坑(丛葬坑)至少有三处,每坑埋葬的人牲都在30 个个体以上,最多的一个有60多人。坑口均呈长方形,坑内人骨凌乱,多为头骨和肢骨,盆骨、趾骨、肋骨等较少,从数量看,头骨和其他部位的骨骼明显地不成比例,在多个头骨上发现有被锐器或钝器击穿或敲砸的痕迹,外伤应为这些人致死的主要原因。人骨架均为肢解后进行掩埋,显然与当时从事的某种祭祀仪式有关。经过鉴定,人骨多为青年男性,少量的女性和婴幼儿。三个坑中共发现人牺牲个体在120个以上。 人头骨坑:小双桥出土的人头骨祭祀坑,多将三,五个人头骨摆在一起,最多的一个坑内有九个人头,这些人头骨均为完整的头颅,没有发现被加工的痕迹。 多人祭祀坑:除丛葬坑外和人头骨坑外,在小双桥遗址还发现一处有四个个体的人祭坑,平面呈不规则形,坑内的人牲分两层,上层有三个个体,一个为侧身曲肢的“缺肢葬”,另外两个均为零星的头骨残片;下层为一个个体,葬式为俯身直肢。两具较完整的人骨架的鉴定结果为:其性别均为女性,年龄在13—15 岁之间,埋葬形式看,为非正常死亡。 双人祭祀坑:小双桥遗址的祭祀区内,发现数座双人合葬一穴的祭祀坑。在一个长方形的小坑内,埋葬两具人骨架,多为一男一女,头向相反,有的男上女下,有的左右并列,坑内均未发现随葬器物。其中的一个坑内,女者在下,微侧身直肢,男者在上,俯身曲肢,胫,腓骨断折后叠压于股骨的上部,两者骨盆相互叠压,这种奇异的葬式似乎应表示特殊的含义。类似的祭祀坑在同时期的其他遗址较少发现。 单人祭祀坑:除上述各类祭祀坑外,发现有数量较多的单人祭祀坑。这些坑均呈窄长条形,形制较小,仅能容纳一人,无葬具及随葬品,其葬式不一,有侧身曲肢、俯身曲肢、仰身屈肢等,少见仰身直肢的葬式。人体骨骼多残缺不全,部分还带有明显的外伤。如颅骨、肢骨、下颚骨等被锐器击穿或折断,有的只发现零星的肢骨而不见头骨。 人兽合葬坑:在商代中期的遗址中还发现有将人骨架和兽骨合葬在一起的现象。如在小双桥遗址就有将婴儿和羊头埋在一个坑内的现象。 灰坑葬及其他:在小双桥遗址宗庙祭祀区的商代灰土层,夯土层和垫土层以及部分灰坑中,发现有大量的人骨架,人骨附近多无墓圹,埋葬的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单人葬,灰坑葬和灰层中的“肢解葬”法比较普遍。尤其是灰层中的人骨架比较集中,但多凌乱无序,有的还相互叠压,似随意抛弃所致,显然也不是正常死亡。 2 兽牲:是以牛、羊、狗、猪、鹿、鸡等牲畜作为牺牲进行祭祀的一种现象。郑州小双桥遗址发现的商代中期的兽牲祭祀遗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牛牲祭祀坑:按照坑内包含物的不同又可以分作牛头坑、牛角坑、牛角器物坑、整牛坑等。 牛头祭祀坑:在小双桥遗址的发掘中,发现七个牛头祭祀坑。根据牛的数量可分为丛葬牛头坑和单体牛头坑两种。丛葬牛头坑共发现四个。平面形状均不太规则,包含物以带角的牛头骨为主,头骨只有上鄂骨和面骨部分,从颅骨中部剖开。因祭祀坑多被晚期的遗迹如战国灰沟或墓葬打破,已无法统计牛的数量,初步估计坑中牛的总数应在一百二十只以上。另外有三个坑内各埋一只基本完整的牛头,其中一个坑内的牛角被切除,但在其面骨表面贴附一片卜骨残片。《礼记·曲礼下》云:“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小双桥遗址的祭祀遗存的性质当与商王族的活动有着密切的关。 牛角祭祀坑:数量比较多,坑口不规则,坑内牛头、牛角和陶器,石器残快伴出,牛头和牛角的数量不是太多,陶器以缸类为主,个别坑中还发现有其他动物的骨骼。 牛角坑:数量较少,坑比较小,而且形状不规则,坑中仅发现有牛角,一—三只不等。 狗牲祭祀坑:以犬牲致祭的做法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陶寺遗址中均有发现。龙山时期更普遍,且更规范化。在三里河龙山文化墓地,发现两处特殊遗迹:一处是用大小相同的河光石铺成的长方形建筑,在其西南一米处,有一具完整的狗骨架,狗骨架下面整齐地铺着黑陶片;另一处是河卵石铺成的圆形建筑。显然,这是两处祭祀遗迹。但河卵石附近完整的狗骨架,应是作为祭祀的牺牲。在其他遗址中也曾发现墙基槽内填埋有完整的人骨架和猪、狗的骨架,椐推测这是一种进行奠基仪式时的祭祀遗迹[9]。这种以人和犬牲致祭的做法,被后世礼制所吸纳。小双桥遗址发现的殉狗坑多为建筑物下面的奠基坑。 羊,猪牲祭祀坑及其他:小双桥遗址发现有用羊和猪作为牺牲的祭祀坑,但数量较少。 3 其他: 综合类祭祀坑:又称为“多牲坑”[10]。在小双桥遗址共发现两个,位于主体宫殿建筑的南侧。坑口形状不规则,坑内包含物十分丰富。除牛头骨和牛角外,还发现有陶缸,原始瓷尊等器物残片,还有铜器、玉石片、骨器、孔雀石块、石刀、石镰、长方形穿孔石器和其他动物骨骼,如象头骨、象牙、猪、鹿、狗、鸡、鹤等。其中一个坑中还发现一个圆形的蚌壳堆积和冶铸青铜的炉体和炉壁残块。祭祀坑中包含物种类繁多,反映了当时祭祀的复杂过程。通过对坑中包含物的分析,我们认为各类不同质地的器物似乎应代表相应的含义。是否妥当,在这里提出来仅供大家参考。我们认为坑里的牛头和牛角,代表了祭祀的规格;而象骨、象牙、鹤、鸡、猪、狗,则可能代表狩猎经济及畜牧业;完整的圆形青铜熔炉,有可能表示对于太阳(红色和火热)的崇拜;与铜熔炉并列的圆形蚌壳堆积是否与月亮(白色和阴冷)崇拜有关;穿孔石器作为战争胜利而缴获的战利品,或与献俘献捷有关;而大量的孔雀石块、炉壁残块、铜炼渣、烧土块等,则代表了当时手工业—青铜铸造业的发展水平;数量丰富的绿松石装饰品、压饰、牙饰、铜泡等也代表了手工业-装饰品的制作水平;多数学者认为生产于南方或东南沿海的原始瓷器,则有可能反映了当时的贸易与交流;而象鬲、盆、豆、罐、大口尊等陶器的发现也是手工业-陶器制造也发展的标志;大型陶缸残块也许与手工业-酿造业有关;而小型薄胎的敞口陶缸,则是当时祭祀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 陶器与散骨坑:数量比较少,位于小双桥宫殿建筑基址的基础部分,多为一件被压碎的陶器,如鬲,盆,瓮等和几块散乱的动物骨骼,可能与建筑物的奠基有关。 二. 文化遗物类 青铜器类:郑州小双桥遗址发现的青铜器物比较少,依用途可以分为建筑饰件、农具、兵器、礼器、装饰品等。建筑饰件共两件,为宗庙建筑门枕木前端的装饰性构件。平面呈“凹”字形,正面平整,两侧面中部各有一个长方孔,正面装饰单线饕餮状兽面纹,侧面的方孔周围饰一组龙虎博象图。从器物的造型和花纹内容看,该建筑享有极高的规格,宫殿的主人非商王莫属。除此,还发现一件铜锸—礼器类农业生产工具,铜兵器的类型有:钺、戈、镞等;铜礼器有鼎、斝和爵的残片。装饰品主要是表面有穿孔的铜泡,簪等。 玉石器类: 在小双桥遗址综合类祭祀坑中出土的细碎的绿松石装饰品应是用于牌饰镶嵌,经过绿松石装饰的牌饰,也是用于祭祀时的礼器。除此,还发现了几种造型独特,形制各异的石质礼器。 石祖形器:仿男性生殖器加工而成。应与祖先崇拜的祭祀活动有关,共采集三件,均残。青石磨制而成。形状呈圆柱状,头部浑圆,器体经过精心的加工,打磨,顶部经过抛光处理,下半部较细,横断面呈圆形,器体表面无雕刻花纹,但通体遍涂朱砂。我们认为这应是祭器中的主要象征物。 礼乐器类:石磬,祭祀时使用的一种敲击乐器,青灰色,呈不规则三角形,罄体表面加工比较粗糙,正面有棱角处稍作磨制[11]。该罄应为特罄。 仪仗类:长方形穿孔石器。数量较多,多残破。但形制基本相同。皆为长方形,中间靠上部有一长方穿孔,两侧刃比较锋利,正面略鼓,背面平整,制作相对比较精致,其中一件在侧刃部位涂抹有暗红色颜料,从出土位置及其造型分析,它应是一种礼器,决不是一般的生产工具。我们在调查报告中曾称之为“圭”。鉴于它和后来祭祀时所用“圭”在形制上的明显差异,我们暂称之为“长方形穿孔石器”。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岳石文化也有类似的器物。1995年冬,我们曾专程赴山东考察小双桥遗址与岳石文化之关系。经过仔细比对,发现两地所出方孔石器十分接近,说明两者之间应有某种联系。小双桥遗址属二里岗上层偏晚阶段的商文化,而岳石文化属东夷族文化,这种器物仅在郑州小双桥遗址发现,而不见于其他商文化遗址,在岳石文化诸遗址中则常见,尤其是鲁中南地区更为常见,这说明它是岳石文化的典型器物,有学者认为,这种石器磨制较精,侧刃锋利,既可以用做兵器,也可作为礼器。作为岳石文化的典型石器在小双桥遗址中发现,可以视作仲丁伐东夷取胜而获得的战利品[12]。 陶器类:郑州小双桥遗址出土的陶质礼器有:书写有朱书文字的陶缸、豆、簋、大口尊、盆、羊形尊、龟形陶塑等。其中羊形陶尊,出土与祭祀区的废弃堆积中,足部略有残破,整个器物呈圆口鼓腹尊形,侧视则为羊首,牛身,矮短粗腿,细长卷尾,其造型独特,栩栩如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陶龟型雕塑,数量比较多,大部分已经残破,形态各异,造型逼真,有的还在头部的五官部位涂上朱红色,显然与祭祀有关。通过整理,我们认为缸、簋、豆、大口尊等陶器也有用于祭祀的情况,尤其是陶缸,其主要的功能就是用于祭祀活动。 原始瓷器类:造型以尊为主,敞口,宽沿,折肩,斜腹,小平底微内凹,多残破,有的内外均涂成朱红色。胎质为棕褐色,系用高岭土制成,器表常印有小方格纹,除个别的涂有米黄釉外,也有一部分为素胎硬陶。 蚌器类:蚌饰,呈马头状,眼睛,双耳与背面的鬃毛系利用蚌壳的原始造型稍微进行加工而成。造型优美,栩栩如生。 金箔类:在小双桥遗址的祭祀坑中,发现两片用于装饰其他器物的金箔残片。 卜骨类:卜骨是祭祀活动中进行占卜的主要工具。在小双桥遗址发现的卜骨以牛的肩胛骨为主,很少见到龟甲,偶见羊肩胛骨。卜骨修整的方法比较原始,一般是将骨臼或臼角切去一半或三分之一,骨脊一般都经削平,但也有削的不净,脊板上留有脊根的。骨脊两侧较厚的地方或保持原状,或经切削,骨板下半部都磨成平槽。先钻后灼,不见凿痕。所有的灼痕似乎没有一定的规律,而且也较杂乱,排列有的密集,有的稀疏,有的地方仅露出浅灰色的火印,钻孔的大小深浅尽管不同,但横断面均为半圆形。 三.祭祀与朱书文字 小双桥遗址发现的朱书文字发现于宗庙祭祀区的灰坑,灰沟和地层中,文字的载体是用于祭祀活动的陶缸。写在陶缸上的文字,其时代早于安阳殷墟的甲骨文和铜器铭文,与甲骨文同属于一个系统。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最新测年数据,其绝对年代相当于公元前1435年—1412年[13]。结合安阳殷墟甲骨文的出土情况,可以看出,中国文字的起源及早期的使用应与祭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小双桥遗址发现的朱书文字看,可以粗略地分为族徽类;象形类;会意类;数目字类;其他类等。小双桥的朱书文字仅发现于祭祀区遗迹地层中的陶缸残片上。除各别的数目字外,多数的字仅发现一次,以单字书写为主,多数文字保存比较好;文字线条流畅,表明当时已能够比较成熟地使用这些文字。 四.与祭祀相关的其他内容 从古文献记载与民族学的材料看,一些土著居民在祭祀活动中必须遵循一定的仪式。通过考古发掘获得了相当的文化遗存,这为我们了解商代中期的祭祀礼仪,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但是除上述看到的遗迹和遗物外,有相当一部分与祭祀相关的内容却因为质地或其他原因未能保存下来。比方说:当时巫师祀神的过程,祭祀活动中的装束,服饰的颜色,参加的人员等等;祀神过程中的音乐,歌词与舞蹈等[14]。“祀神必有乐舞”[15]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恩格斯在述及印地安人的崇拜仪式时说:“各部落各有其正规的节日和一定的崇拜形式,即舞蹈和竞技;舞蹈尤其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16]在中国传统的宗教中,歌、舞、乐三者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我国古代辉煌灿烂的文化,有许多正是从传统宗教中孕育出来的。尽管这些相关的内容不能用物化的形式来表现,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其在当时祭祀活动中的存在。
结 语 一, 从小双桥遗址发现的祭坛、宗庙建筑、人牲祭祀坑、燎祭坑、牛头坑、奠基坑等祭祀遗存以及祭祀礼器可以看出,商代中期前后,祭祀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人牲遗存,人殉遗存,瘗埋现象和青铜礼器窖藏坑更反映了祭祀活动的高等级,高规格和惨烈悲壮的场面。祭祀在当时社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 商代中期的信仰生活有两个特点:一是未形成统一的神灵谱系;二是祖先崇拜占据主导地位。这从当时祭祀的种类,祭祀品的多少,祭祀的次数等方面都可以看出,祖先神在殷人的信仰世界中占据重要地位。由于祭祖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进行祭祖礼仪的宗庙,就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场所。尤其是宫殿与宗庙合一的形式,更使得祭祀对贵族生活的影响至大。凡举国之大事,商王均要事先奉告于祖先宗庙。出征,献俘,占卜等也常在宗庙举行。 三, 祭祀的分类形式及主要特征:商代时期的宫殿区和宗庙祭祀的礼仪性建筑实际上是合在一起的。当时绝大多数的祭祀活动都在宗庙进行,如祭天、祭祖、社祭等。从小双桥遗址的发掘情况分析,当时在宗庙区从事的祭祀活动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当时祭祀活动的方方面面。祭坛用来祭祀天神;燎祭和瘗埋用来祭祀土地神;人牲和兽牲用于祭祀祖先神;用人和犬牲进行奠基等等。 人祭现象:商代的人祭之风很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忍,从商代中期的大量考古遗存可略见一斑。黄展岳先生曾将商代人祭归纳为三类用途:其一为建筑杀祭。宫室建筑凡奠基、置础、安门、落成,都要杀人祭神。其二为墓圹杀祭,事实就是殉葬妻妾近臣的作法,这与祭祀中的贡献制度有关。其三为宗庙杀祭,或者是祭祀祖先神灵,或者是祈年求雨,或者是出师告捷,几乎是所有在宗庙举行的宗教仪式都要用人为牲[17]。小双桥遗址发现的丛葬坑应是在宗庙区举行的杀牲祭祖的遗存,估计与献俘礼关系不大。献俘礼,一般指战争胜利后,临时的,较小规模的庆祝仪式。 牺牲制度:牺牲是宗教诸礼中最重要的供品。指马,牛,羊,鸡,犬,猪等牲畜,以牛,羊,猪三牲最常用。牛用得最多。小双桥的祭祀现象应是一种“祭祖礼”。不仅用人牲,也有用牛,羊,猪三牲的。 瘗埋祭社:古代祭社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把牺牲直接埋于土中或地坛中。社神就是土地之神。《说文》:“社,地主也。”《礼记·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孝经·援神契》:“社者,五土之总神,土地广博,不可遍敬,而封土为社而祀之,以报功也。”“社者,土地之神,能生五谷。”从小双桥遗址发现的瘗埋现象可以看出,社也是举行杀人祭祀的礼仪场所。 四,小双桥遗址出土朱书文字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文字起源之初,在甲骨文之前,很可能有一段将文字书写于陶器表面的历史。对于研究文字的起源,书写工具的选择,颜料的成分以及文字的早期发展都很有意义。 [1]唐际根:《中商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9年4期。 [2]詹瑾鑫:《神灵与祭祀-中国传统宗教综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徐自强:《广汉、安阳祭祀坑比较研究》,《商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3年。 [3]谢谦:《中国古代宗教与礼乐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5年郑州小双桥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6年3期。 [5]宋国定等:《郑州小双桥遗址的年代与性质》,《夏商周断代工程·商前期年代学的研究课题结题报告》(待刊)。 [6]刘庆柱:《中国古代宫城考古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文物》1998年3期;刘庆柱:《关于中国古代宫殿遗址考古的思考》,《考古与文物》1999年6期。 [7]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 [8]约·阿·克雷维列夫:《宗教史》,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9]张之恒:《中国考古学通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10]裴明相:《论郑州市小双桥商代前期祭祀遗址》,《中原文物》1996年2期。 [11]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小双桥遗址的调查与试掘》,《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1985-1992)》,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 [12]张国硕:《从商文化的东渐看商族起源“东方说”的不合理性》,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编《夏商周文明研究》。 [13]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14]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 [15]谢谦:《中国古代宗教与礼乐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1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 [17]黄展岳:《我国古代的人祭与人殉》,《考古》1974年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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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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