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組新綴兩則
【首發】劉影(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
第一則:
A:《合集》5977(《歷拓》10544)
B:《合集》9974(《歷拓》5551,《續》4. 25.3)
綴合理由及說明:
A與B可拼合一“呼”字,且兩版綴合后補足一條完整的卜辭“呼田于”,與B版“呼田于”恰同。B版的“”字收在《類纂》“牛”字條之下,[1],A版的“”字收在“”字條下。[2]A版與B版此字實同,應為“”字。“”,卜辭中用作地名,具體隸定為何字待考。
釋文:
貞:。
貞:勿呼婦妌先。
丁丑卜賓貞:。
貞:不其受年。
呼田于。
貞:婦妌黍受年。
呼田于。
第二則:
A:《合集》6249(《珠》1189)
B:《合補》4507(《東大》352反)
綴合理由及說明:
A版尚存“卯”字上部兩小豎劃,與B版之“卯”字可以拼合。且A版的“呼伐[方]”與B版的“受有[祐]”又可以殘辭互足。《合集》6236、《合集》6237為同文卜辭,亦可證綴合是正確的。
釋文:
[乙]丑卜貞:翌丁卯令步…
…[貞]:呼伐[方] 受有[祐]。
(本文得到了黃天樹師的悉心指導,謹致謝忱!如有不當之處,純屬作者之誤。)
【文章下載】
[1] 姚肖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1月,580頁。
[2] 姚肖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1月,5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