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來源表》糾謬一則
【首發】郜麗梅(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
近來翻閱甲骨著錄書,發現《合集來源表》對《合集》10410的來源描述有誤。《合集》10410由三版甲骨綴合而成,《合集來源表》是這樣描述的:
合集号 |
著拓号 |
选定号 |
重见情况 |
拼合号 |
原骨拓藏 |
备注 |
10410正,反 |
前7.13.2+(正) |
北图2113正,反+历拓9545正,反 |
摭续8(反) |
7.41.1+戬41.3(续3.41.5)合集39828 |
北图,上博 |
合集未拼合 |
如果把《合集》10410還原為三版,按《合集來源表》的描述,它們分別是:
A: 《戩》41.3(《續》3.41.5、《歷拓》9545正[①],現藏上博)
B: 《前》7.41.1
C:《前》7.13.2(《北圖》2113正、反,《摭續》8為其反面,現藏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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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亦即《上博》武進17647.363。《合集来源表》“戬41.3(续3.41.5)”与“合集39828”之间缺了“+”号,《合集》39828即《七》T5,《合集來源表》認為《七》T5能與這三版綴合,但《合集》並未採納。曾毅公的《甲骨綴合編》228[②]加缀了《佚存》24(《合集》10411),但蔡哲茂先生《甲骨綴合集》以及《甲骨綴合續集》附的《<甲骨文合集>綴合號碼表》並沒有《合集》10410,可見蔡哲茂先生並不認同後兩版的綴合。後兩版的序數分別是一、二,與《合集》10410序數都為“三”不能契合,另外《合集》10410為右胛骨(骨臼朝右),而《七》T5(《合集》39828 )顯然為左胛骨(骨臼朝左)。所以《合集》、《甲骨綴合集》沒有認同後兩版的綴合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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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合集來源表》認為《摭續》8是C的反面也是錯誤的。經查,《摭續》8現藏上博,即《上博》孔德2426.156,《上博》孔德2426.156比《摭續》8更完整。這三幅圖版如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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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拓片可知,C反和《摭續》8、《上博》孔德2426.156雖然都是骨頭反面,但C反的肩胛崗在右邊,而《摭續》8、《上博》孔德2426.156 的肩胛崗在左邊;釋文雖然都是“祖乙劦”三字,但“祖”、“劦”二字,C反作“”、“”形,《摭續》8、《上博》孔德2426.156作“”、“”形,前者的“祖”字較短,後者的“祖”字較長,“劦”字中,豎置的兩個“力”形中的斜筆,前者是左邊比右邊高,而後者則是右邊比左邊高;C現藏於國圖,我們在“中國國家圖書館網站”上也找到了,《摭續》8、《上博》孔德2426.156現藏上博,二者藏地不同。以上情況均說明《合集》10410中C版的反面不是《摭續》8。由於《合集來源表》誤認為C版的反面是《摭續》8,所以《合集》、《合補》均未收《摭續》8,而新近出版的《雲間朱孔陽戩壽堂殷虛文字舊拓》和《上海博物館藏甲骨文字》著錄表也都延續了這一錯誤。
(本文得到了孫亞冰的精心指導和修改,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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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據馬季凡老師查證,歷拓9545無反片。
[②] 《甲骨綴合編》C片採用的是《前》7.13.2。
“《合集》10410為右胛骨(骨臼朝右),而《七》T5(《合集》39828 )顯然為左胛骨(骨臼朝左)。”此句有誤。《合集》10410亦當為左胛骨(骨臼朝左),《合集》10410上(《上博》17647.363)卜兆均向右,是其證。
近又发现《合集来源表》5772-5774的来源排版错位,正确的应为
05772 乙4299 史语所
05773 龟2.3.8
05774 乙4283 史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