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中的“岳”

王子揚 (首都師範大學甲骨文研究中心)

《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①](以下簡稱《村中南》)第213號甲骨有如下之字:

clip_image002村中南213

整理者釋文摹寫原形,並說:“clip_image004,未識。”[②]

筆者認為此字當釋“岳”。[③]甲骨文“岳”字形體一般作“clip_image006”、“clip_image008”、“clip_image010”、“clip_image012”、“clip_image014”、“clip_image016”、“clip_image018”、“clip_image020”等形,[④]這是大家都熟悉的。其中歷組、歷無名間類、無名組卜辭有幾類寫法值得注意,形體作:

A1.clip_image022合30419 clip_image024合30420

A2.clip_image026合30422 clip_image028合30415

B1.clip_image030屯324 clip_image032合30418 clip_image034合28258

B2.clip_image036英2349 clip_image038合30417 clip_image040合30424 clip_image042合30185 clip_image044合34227

上揭所引形體,從辭例和字形上看,都是“岳”字無疑。A類形體顯然是在“clip_image045”形基礎上演變而成,而“clip_image045[1]”又是在“clip_image046”形上部添加“∨”形裝飾筆畫而成。“∨”形筆畫類比下部“clip_image048”而發生類化,於是重疊變成A1。上下“clip_image048[1]”粘連變成A2。粘連的發生可能是刻手追求書寫便利和字形美觀,與其接連刻寫兩個“clip_image048[2]”形筆畫後拉出豎筆,不如先刻寫一個“clip_image048[3]”形就拉出豎筆,然後象刻寫“來”字上部那樣,使“clip_image048[4]”形筆畫分居豎筆左右。《合》30427是何組二類卜辭,其“岳”字作“clip_image050”,看得更加顯豁。

爲了刻寫便利,無名組刻手索性把上部的“clip_image048[5]”形筆畫寫作倒三角形,跟“辛”字上部筆畫相同,這樣就演變為B類形體。把上面文字描述略加整理,可圖示如下:

clip_image052——clip_image054clip_image056——clip_image058——clip_image060——clip_image062clip_image064

歷組———歷無名間、無名組———無名組

可見,無名組卜辭“岳”字上部寫作楔形筆畫“clip_image066”並不奇怪。有學者認為甲骨文“岳”上部作“clip_image066[1]”形者最早,其他各種形體皆由其演進而來,跟我們的理解不同。[⑤]

本文開頭所引《村中南》213號的“clip_image068”,跟無名組B類形體特徵酷似,很可能也是“岳”字。嚴格比較“clip_image069”跟B類寫法的“岳”,區別表現兩個地方,一是“clip_image048[6]”形筆畫,一是下部的偏旁“山”。豎筆兩側的“clip_image048[7]”形筆畫經常跟“∨”形筆畫通用,比如卜辭習見的“clip_image071”,一般作“clip_image073”、“clip_image075”之形,有時也作“clip_image077合1190”、“clip_image079合26854”、“clip_image081合22184”等形。[⑥]又如“釐”字,一般作“clip_image083”、“clip_image085”等形,然而也常見寫作“clip_image087”、“clip_image089”形者,等等。可見,“clip_image048[8]”形筆畫可以寫作“∨”,我們討論的“clip_image069[1]”字,豎筆兩側的“∨”就是“clip_image048[9]”形筆畫的省簡寫法。至於下部的“clip_image091”,可以看作是“山”旁的綫條化寫法。《村中南》213含“clip_image069[2]”字那條卜辭稍殘,但同版另一條卜辭完整:

(1) 于河clip_image071[1]雨,clip_image071[2]<尞>[⑦]clip_image093,沉五牛。

“岳”經常跟“河”同版,構成選貞,從這個角度看,把“clip_image069[3]”釋為“岳”也是合適的。

甲骨文有如下之字:

clip_image095合29384

《合集釋文》釋為“岳”,少有人信從。《新甲骨文編》、《甲骨文字編》皆當未識字處理。[⑧]此字下部當从“岳”,上部所从似“日”。無論怎樣,此字當以“岳”為主體,讀音應該跟“岳”相同。

《屯》2301有字作:

clip_image097clip_image099

劉釗先生釋為“辛山”合文。[⑨]黃天樹師釋為“clip_image101山”合文。[⑩]不知這個字跟“岳”是否同一個字。待考。

2012年8月14日


[①]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全兩冊),雲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4月。

[②]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第669頁,雲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4月。

[③] 此字有多種釋法,多不可靠。詹鄞新先生曾經把它釋作“崋”(《華夏考》,《華東師範大學學報》第33卷第5期第3-9頁,2001年9月),頗可參考。本文暫從釋“岳”說。

[④] 關於“岳”字形體,請參看李宗焜先生《甲骨文字編》第445-450頁,中華書局,2012年3月。

[⑤] 詹鄞新:《華夏考》,《華東師範大學學報》第33卷第5期第3-9頁,2001年9月。雖然詹先生對“岳”字形體先後演進的序列跟我們不同,但並不影響詹文的觀點。

[⑥] 更多形體參看李宗焜先生《甲骨文字編》第534-535頁,中華書局,2012年3月。

[⑦] 筆者懷疑第二個“”乃“尞”之誤刻。《合》14536辭曰:“辛[□卜,□]貞:河,尞五小,沉五牛,卯五牛,宜。” 可與本辭對比。

[⑧] 劉釗、洪颺、張新俊編纂:《新甲骨文編》第909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450頁,中華書局,2012年3月。

[⑨]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第55-56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

[⑩] 黃天樹:《殷墟甲骨文中的“變形聲化”》,《中國文字學報》第三輯,第16頁,商務印書館,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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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天之雲
12 年 前

《屯》2301此字上下之間相隔稍遠,可能仍應分釋「[辛]山」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