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组甲骨新缀第25则[殷德昭]
殷德昭(湖北嘉鱼)
著录号:
A:合集37867(合补11469)
B:合集41875
C:北图3044(合集37931)
图版:
释文:
癸巳卜,泳贞王旬无祸,在六月,甲午工典其幼。
[癸卯]卜,泳[贞王]旬[无祸],在六月,[甲辰]工典[其酒翌日]。
癸丑卜,泳贞王旬无祸,在六月,甲寅酒翌上甲,王曰祀。
癸酉卜,泳贞王旬无祸,甲戌翌大甲。
癸未卜,[泳]贞王[旬]无祸,[在]七月,[甲申]翌[小甲]。
癸巳卜,泳贞王旬无祸,在八月。
癸丑卜,泳贞王旬无祸,在八月,甲寅翌日羌甲。
癸酉卜,泳[贞]王旬[无祸],在九[月]。
说明:
A+C为笔者所缀,今加缀B。本则缀合与缀续529(存补6.399.1+合集37918,蔡哲茂先生缀合)所记历日、周祭完全吻合,必为同时所卜。其第5辞记六月甲辰“幼工典其酒翌日”,今仿此以补本则缀合之第2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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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集》37867甲寅翌上甲条卜辞后所记年祀,向有“王廿祀”和“王曰祀”两说。显然,我们是持“曰祀”说的,以下给出两点理由:
第一,我们知道,对于黄组卜旬辞来说,无论材料是龟腹甲,还是牛胛骨,若要附记年祀,一般情况下,年祀都是附记在完整材料的第一辞之后,如:《合集》37845、《合补》10943、《合补》10958、《合补》10963、《合补》10976、《合补》11002、《合集》37863、《合集》36856(最后一版为甲,其余皆为骨)等等。但是《合集》37867所记的年祀却一反常态地契刻在了右后甲处。按照龟腹甲卜旬辞的契刻规律,《合集》37867所在龟腹甲的尾甲所卜旬次当为:
右内:四月癸丑;
左内:五月癸亥;
右外:五月癸酉;
左外:五月癸未。
那么,刻手为什么不将年祀附记在第一辞的四月癸丑条之后呢?
如果采用“廿祀”说,这实在无法解释。虽然“祀”的意义存在争议,但无论四月癸丑属于十九祀还是廿祀,也无论四月甲寅有无周祭祭祀(按“廿祀”说,四月甲寅为肜阳甲),刻手都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合集》37845、《合补》10976可证。如果认为四月癸丑后已经附记了年祀,而只是尾甲残掉了,那更不可能,因为迄今为止,我们还从未发现一版黄组卜旬辞会附记两次年祀。
但若采用“曰祀”说,那么这个疑问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由于“王曰祀”表示王下令开始举行周祭祖先的祭祀,而且翌季开始于六月甲午,那么此前的四旬就根本不存在周祭祭祀的举行。这样,刻手就算想要在四月癸丑条之后附记年祀,也没有年祀可记。至于刻手为什么不将年祀附记在六月甲午翌工典之后,这大概是因为刻手认为从翌上甲开始,才算是真正开始周祭祖先。
第二、与第25则缀合同卜的《缀续》529表明,五月的三旬确实没有周祭举行。这也对“曰祀”说非常有利。当然,附记甲日周祭的黄组牛胛骨卜旬辞,也偶有漏记周祭的(如《合补》11043),但持“廿祀”说者又如何证明五月癸酉条后一定是漏记“甲戌肜祖甲”,而不是没有周祭举行呢?比如,大量的在上xiè卜旬辞就没有一版附记周祭的,我们又如何能证明这些卜旬辞全都漏记了周祭呢?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并结合《合集》37867附记年祀的反常,我们认为,《缀续》529附记的周祭更支持“曰祀”说。
在商周年代学的大环境下讨论这个问题,对“曰祀”说也更为有利。事实上,笔者起初也是持“廿祀”说的,后来发现,在商末三王的周祭系统都不少于20祀(周祭系统延续的周期长度并不等同于商王的在位年数)的情况下,所排的周祭祀谱会使历法混乱得非常严重,笔者才改从“曰祀”说的。限于篇幅,详细讨论留待他日。
推论:哪怕是在单个商王的任内,周祭系统也并非是连续的。我们认为第25则缀合的“王曰祀”位于帝乙后期。
改定。欢迎讨论。
《合集》41875与37867的缀合还需要考虑,如果真这样缀合,就会出现两个相邻旬的“工典”,这很特殊,不知有无先例。
这则缀合重要。如果缀合成功,则给了我们一个提示,“工典祭”可以在某一祭季之后,用工典祭合祭其幼,即近祖。然后再行周祭之序。也就是说是,祖甲之外的近祖也有周祭,只是合祭之。
改订后的第25则的年代及相关上xie卜辞的周祭合历谱。
小屯村(殷德昭)先生有“推论:哪怕是在单个商王的任内,周祭系统也并非是连续的。我们认为第25则缀合的“王曰祀”位于帝乙后期。”
这个推论有待商榷。
先生已指出本则缀合与《缀续》529为同时所卜,《缀续》529中出现了贞人逋。贞人逋是典型的帝辛后期贞人,因此,第25则缀合不应当是帝乙后期卜辞。
由此缀先生联想到了上xie卜辞,这个联想相当到位。
实际上,第25则正是帝辛在上xie前后的卜辞。
帝乙元年B1094。其周祭始于B1094.07.04夏至日后的B1094.07.21甲寅翌上甲。王曰祀即王即位元年用语。帝乙周祭始于夏至后翌上甲,文丁始于冬至后祭上甲,帝辛始于冬至后彡上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