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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卪”及相关问题 | |
袁金平 安徽大学 中文系 2004级博士研究生,安徽 合肥 230039 2005-06-24 09:51:20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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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者在多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存在于甲骨文字、金文以及楚简中的“ [关键词] 卪;甲骨卜辞;古文字学 殷墟甲骨卜辞中有一常见字形作“ 后来,裘先生又在《 旧多释此字为“御”,不可信。《礼记·缁衣》所引《诗·大雅·文王》“万邦作孚”之“孚”,上海博物馆所藏《缁衣》简作 此文注释之后还附有裘先生添加的“追记”,已经确证将甲骨卜辞以及西周金文中所见之“△”读为“孚”。 我们认为,见于殷墟卜辞及周金文、楚简诸形,同为一字,应隶定为“ “卩”,读为“节”。字又见于 冯时先生将“▲”读为“节”,训止,又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其实,早在此前,李学勤先生就已经撰文有过这种读法,只是训释角度不同[4]: 卪,通节字,训为信、验。金文中有不少字,前人以为卪字,但都没有确证。本铭的卪(节)誓,意为信誓;下文卪(节)乃誓,意为相信你的誓言。这个字应释为卪,似无问题。 我们受诸位先生考释的启发,略陈雌黄,且作为诸位先生论述的补充。 我们认为,“▲”应是“卪”之初文。《说文》:“ 那么,▲在诸多卜辞中怎么理解呢?如前所述,裘锡圭先生释“厄”,读“果”,相当于“实现”、“应验”之义,后改释读为“孚”;冯时先生读为“节”,训止。我们基本同意裘先生的读法,并在其论述的基础上作一些补充。我们认为,▲在卜辞中均应释卪,亦训为信、验,《说文》“卪,瑞信也”的训释即根源于殷墟卜辞。 黄组田猎及卜雨卜辞中有一习语“兹卪”,与另一成语“兹用”在卜辞中所处的位置及性质都很相似,因而许多学者将二者视为同义。裘锡圭先生在《释“厄”》一文中已指出其非,论之甚详,此不赘述。我们同意裘先生的观点,下面再补充两条例证: (1)丁丑卜:其弹于 (2)辛巳卜:新 这两条皆为祭祀卜辞。例(1)原书释文本作“子占曰:女(毋)有 (3)乙巳:岁祖乙白彘一,又 “又”即当读为侑。因此,卜辞(1)正确读法应是:“子占曰:毋侑。卪。雨。”“子”卜问是否不要进行侑祭。“雨”是验辞,“卪”位于占辞与验辞中间,与黄组一些田猎卜辞中的“兹卪”位置及性质十分相似,如: (4)戊戌王卜贞:田弋,往来无灾。王占曰:大吉。在四月。兹卪。获狐十又三。 (《合集》37473) 裘锡圭先生将卜辞中“卪”、“兹卪”等语称为“果辞”,这与他释“卪”为“果”有关,我们仍其旧,因为称谓的不同不会妨碍我们理解卜辞内容。(1)中的“卪”即是“兹卪”的省语[10],是说此次占卜可以信验,与裘先生所说的“实现”、“应验”是一致的。在卜辞(1)、(2)中,“用”即是通常所说的“用辞”[11],亦是“兹用”的省语。裘先生虽主用辞与果辞不是一回事,却苦于“用辞和果辞好像从来没有同在一条卜辞中出现过”,而现在《花东》252、259中的用辞与果辞,即“用”与“卪”在一条卜辞中同时出现,再次证明用辞与果辞含义不可能相同。通过(1)、(2),我们知道,在用辞与果辞同时出现的情况下,用辞在前,果辞在后,二者应是先后刻记在甲骨上的。用辞是所占事项取用与否的专用词,而果辞则是所占卜结果信验与否的专用语,在性质上应该说是不能等同的。《花东》一书的编撰者主张“H3卜辞句末的‘ 裘锡圭先生说:“商代人在占卜之后,有时还要为占卜会不会‘果’而专门进行卜问。一部分果辞当是这种卜问的结果的记录。商代人应该是在进行了这种卜问之后,就记下这些果辞的,似不会等到记实际应验情况时再一起去记。”我们认为,所谓“用辞”、“果辞”都是这种卜问结果的记录词,殷人有一套繁缛的占卜程序,不厌其烦,一卜再卜,而此程序中每一阶段的占卜,殷人都要记录下相对应的结果。不仅如此,在王或贞人占卜之后,还要对其所占结果进行再次贞卜,卜问结果是否应验可信,从而发生果辞出现于命辞中的现象,如: (5) (6)□未卜王:勿令 这两条卜辞都是“王”亲自占卜的记录,“朕”是王自称。“朕卪”如何理解?先看下面两条卜辞: (7)乙丑[卜],王曰:兹卜卪。 (《合集》24122) (8)贞:王占卪。 (《合集》10989正) 根据(7)、(8),我们可以推断,“朕卪”应是“朕卜卪”或“朕占卪”的省略语。“朕卪”出现在命辞中,意在卜问“我”的占卜结果是否会应验。 (9)王卪。 (《合集》15149) (10)王恒易卪。 贞:王恒易卪。 贞:王恒易卪。 (《合集》40447,摹本) 这两条卜辞与(8)相接近,“王”之后省略了“占”,都是贞人卜问时王占卜的结果是否会实现。 (11)兹小卪。 (《合集》34345) 此果辞“卪”前加“小”,比较独特。裘锡圭先生说,“小卪”“似可理解为‘小有应验’”,可从。“小”在此应为程度副词,表示占卜结果虽然会应验,但这种应验的可能性较小。再看下面一条卜辞: (12)贞:宁徝卪。 宁不徝卪。 (《合集》940正) 这是一条宾组对贞卜辞。“宁”应是贞人名,《花东》卜辞中亦屡次以人名出现,不知二者是否有联系。徝,此字或释德,或循,或 我们再来看看果辞是否可以作验辞用: (13)甲子卜,王曰贞:肄(?)毋 (14)丙申卜:巫卪。不卪。 (《合集》5651) 裘锡圭先生在其文中将这两条卜辞中的“卪于雨”、“不卪”推测为验辞。在今天所能见到的带有“卪”字的卜辞中,尚未发现似例(13)“卪”之后附带语言成分的其他辞例。因此,(13)“卪于雨”断法当是有误,似应断为:“卪。于雨。”“卪”是果辞,“于雨”是验辞,“于”在卜辞中常作为语首词出现,无实义。(14)由前辞、命辞和果辞构成,无验辞。这是卜问贞人“巫”占卜的结果是否会应验,“不卪”是果辞,表示“巫”这次占卜的结果不会应验。果辞只是占卜结果实现之前的一种判断,与表示占卜结果出来之后的记录刻辞的验辞是不相同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果辞用为验辞的实例。 下面顺便谈谈一条《花东》卜辞,原书作: (15)己卯卜:丁永,子 “永”当从裘锡圭先生释为“侃”[14],且此卜辞断句有误。“丁”是花东卜辞中一常见人名[15],“此版之永,应作福祐解”[16]。此句正确释法应是:“己卯卜:丁侃子?卪。”意在卜问丁是否会福祐子。“人名+侃+人名”这种行辞格式在《花东》卜辞中屡见,如: (16)甲戌:岁祖甲牢,幽廌,祖甲侃子?用。(《花东》149) 这种行辞格式中,“侃”之前人名多为先公先王先妣,其后人名基本都为“子”,“子”也往往省去,形成“人名+侃”这种体例。 卪在所见周金文中总共出现三次[17],分别见于师 师
楚简中也有“卪”字。上引裘锡圭先生文提到上海博物馆所藏《缁衣》简有“ 综上所述, 参考文献: [1]裘锡圭:《释“厄”》,《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25-13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下文所引裘先生观点,如不作特别说明,皆出自此文,不另出注。 [2]裘锡圭:《 [3]冯时:《 [4]李学勤:《岐山董家村训匜考释》,《古文字研究》第一辑第152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5]徐复、宋文民:《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第275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6]花园庄东地卜辞中亦有“ [7]刘桓:《释甲骨文 [8]裘锡圭先生在《释“厄”》一文中所列第(45)条卜辞:“丙寅卜:今有厄蔑(?)。”(《合集》20470)然经审视原拓,卜辞隐约可见“丁卯卜:今日……卪 [9]《花东》第20页。 [10]省语、省词这种现象在花东卜辞中十分突出,应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11]黄天树先生将“兹用”、“不用”这类刻辞称为“用辞”,后学者们多沿用此说。见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第340页,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 [12]《花东》第1562页。 [13]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250-2256页,中华书局,1996年版。 [14]裘锡圭:《释“衍”、“侃”》,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中国文字学会编《鲁实先先生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93年6月;又载冯天瑜主编《人文论丛》2002年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 [15]丁是何人?目前很多学者都认为其地位在子与妇好之上。见刘源《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研究概况》一文,《历史研究》2005年第2期第182页。 [16]详见《花东》第1559页释文。 [17]李零先生在文章中指出穆公簋铭文也有“卪”字,见《论 [18]李学勤:《岐山董家村训匜考释》,《古文字研究》第一辑第152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19]清·吴昌莹:《经词衍释》第23页,中华书局,2003年版。 [20]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第45页《缁衣》1号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21]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17页2号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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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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