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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商的文化与年代[上] | |
王震中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2005-11-06 17:28:35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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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论证了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是以商族为主体所创造的商先公冥以后的先商文化,河北涧沟型龙山中晚期的文化遗存有可能是商契和昭明时期即商族发祥期的先商文化,相土至冥的年代应与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相当,但这一时期的先商文化目前尚未发现。 〖关键词〗先商;漳河型;下七垣文化 一、关于先商文化的探讨 这里的“先商”指的是商王朝建立之前的时期,而不是商族出现之前的意思。“先商文化”也指的是汤灭夏以前商族(或以商族为主体)所创造的物质文化遗存。[1]诚如一些学者所指出,先商文化这一概念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2]而对其文化内涵认识的转变则是70年代末期在夏文化探讨不断深入的推动下完成的,[3]其中,邹衡先生《试论夏文化》一文中对于先商文化的论述,是这一领域的奠基之作。邹衡先生认为以郑州二里冈C1H17为代表的商文化是最早的早商文化,早于它的郑州地区的二里冈C1H9和南关外中、下层是先商文化的“南关外类型”;豫北地区淇河与黄河之间以新乡潞王坟下层和琉璃阁H1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为先商文化的“辉卫类型”;豫北、冀南地区以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为中心、以邯郸涧沟和磁县下七垣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为先商文化“漳河类型”。南关外型是从辉卫型而来,辉卫型又是从漳河型而来,也即商文化来自古代冀州之域,是沿着太行山东麓逐步南下的。[4]从方法论上讲,邹衡先生的论述是在确定了他认为是早商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从早于早商文化的夏时期诸多遗存中分辨出何者与早商文化有着前后一致的发展演化和继承关系,特别是通过对炊器中的卷沿鬲等代表性器物及其相关的其他特征的分析,建立了邹衡先生称之为先商时期的“漳河型”、“辉卫型”、“南关外型”与二里冈商文化C1H17时期之间的联系;而且,邹衡先生还把各个类型内的陶器又细分为A群、B群、C群及其亚群等,对它们加以分析和比较,以此来说明各类型之间关系,这一方法也为后来许多学者所遵循。 邹衡先生的研究实有开山之功,但后来随着新的发现和资料的增加,问题也益加深入,其最显著的进展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早商文化起始的年代问题,另一是究竟何者为先商文化的问题,亦即在早商文化之前的诸类型文化中,尚需进一步深论它们与早商文化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系问题。 关于早商文化开始的年代,邹衡先生在《试论夏文化》一文中认为始于二里冈下层的C1H17时期,这一时期也被称为二里冈下层晚段或二里冈下层第二期。但是,当偃师商城发现后,二里冈下层H17时期显然不能成为早商文化年代的上限。因为不论把偃师商城视为是西亳还是桐宫、别都、辅都,偃师商城地处夏王朝腹地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建设必定是发生在商汤灭夏之后,而该城在二里冈下层早段即C1H9时期已步入繁荣期,则早商文化的上限至少要提早到二里冈下层早段或二里冈下层一期,[5]目前许多学者也是这样认为的。[6]而偃师商城的发掘者根据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实即“祭祀场”)的发掘,认为在偃师商城中以“大灰沟”T28⑧、大城东北隅H8、H9为代表的该地商文化第二段遗存与郑州二里冈H9的文化面貌基本相同,二者年代也应基本相当,如此,则叠压在“大灰沟” T28⑧之下的T28⑨、⑩层所代表的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段,在年代上超出了传统认识上的二里冈期商文化,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商文化遗存。[7]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段被认为大约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偏晚阶段,[8]这样,早商文化的上限就有可能提早到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晚阶段,从而,对先商文化的追溯,也应由此向前探索。 关于先商文化究竟属于哪些类型的文化,首先需要讨论的是郑州南关外下层遗存。郑州南关外遗址位于郑州商城内城之南,1952~1955年,河南省博物馆在此进行了几次考古发掘,发掘者把这里的商文化遗存划分为上、中、下三层,认为上层主要属于二里冈上层时期,中层约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下层早于二里冈下层时期,并将南关外下层命名为“南关外期”。[9]依据这一划分,早于二里冈下层的南关外期即南关外下层,在时间上就有可能是先商时期的某种遗存。但邹衡先生的分期是将南关外遗址的下、中层合并,与二里冈下层C1H9一起,共同作为商文化的第Ⅱ组,把它们放在了“先商期”,并认为其年代“大体相当于夏文化晚期第四段”,[10]也就是说,邹衡先生称之为“南关外型”的先商文化,在内涵上包括南关外下、中两层,在年代上与二里冈下层C1H9和夏文化晚期第四段相当。对于邹先生把南关外下、中两层合而称之为“南关外型”的做法,有的学者表示赞成,有的表示反对。如仇祯先生《关于郑州商代南关外及其它》一文,[11]即赞成把南关外下、中两层合并一层,他称之为“南关外下层”,并认为他所说的“南关外下层”与二里冈下层、二里头四期是同时的商文化。再如李维民在他的几篇文章中坚持邹衡先生“南关外型”的观点,只是有时把“南关外型”又分为有相对早晚的两个组,代表先商文化南关外型的不同历史阶段。[12]而现在的情况是,愈来愈多的学者反对把南关外下、中两层合而作为同时期的遗存。李京汉先生1983年发表的《郑州二里冈商文化的来源及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文,[13]即不同意邹衡先生把原报告所分的中、下两层合并,指出“南关外遗址下层遗存,不仅和洛达庙、二里冈下层不同,而且有较浓厚的豫北和豫东的某些特征,时间也显得早些。”安金槐先生也撰文重申了其在发掘报告中的主张,更明确地指出南关外下层早于二里冈下层,中层属于二里冈下层。[14]李伯谦先生也认为“南关外下层确实较早,其作为早于二里冈下层早段的一期和一个新的类型是可以成立的”。[15]方辉先生也说:“无论从地层划分还是从包含遗物来分析,‘南关外期’的划分是成立的。”“‘南关外期’自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不宜将其混同于郑州当地的二里头文化或二里冈下层文化。”[16]栾丰实先生在论述到岳石文化与郑州地区早商文化的关系时,也认为原报告把在层位上早于二里冈下层的南关外下层遗存,单独定为“南关外期”,是符合考古实际的,因而也是适当的。[17]近来,杜金鹏先生改变以前曾赞成把南关外下层、中层作为同期的看法,认为南关外中、下层不能合并,提出南关外中层的年代位于二里冈下层偏早阶段的C1H9与偏晚阶段的C1H17之间,南关外下层早于中层,很可能属于夏末或夏商之际。[18]所以,现在多数学者所说的“南关外期”指的乃是南关外下层,基本又回到该遗址发掘者所作的划分上了。鉴于今日的考古学研究,不但在郑州地区建立起了商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分期的年代标尺,而且在偃师商城也建立了商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分期的年代标尺,两个标尺大体对应,又互有不同,所以,今日对南关外中层和下层的认识,就不仅仅是放在郑州商文化的系统来认识,同时也是通过与偃师商城商文化系统的对比而重新加以认识的,[19]应该说这种认识更深入、更进了一步。参照偃师商城的分期标尺,今日看来,在南关外的下、中两层中,早于早商的遗存,只能是其下层,即原发掘报告称之为“南关外期”的一类遗存。 将郑州南关外遗存作为商族的先商文化,最早是由邹衡先生提出来的,他称之为“南关外型”,并主张早商文化的“二里冈型是从南关外型直接发展来的”,“南关外型是从辉卫型、漳河型发展来的,而又受到夏文化强烈的影响”。[20]对此,李伯谦先生通过对南关外型与二里冈下层早段陶器的比较,认为“两者有着惊人的差异”,“很难看出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因袭继承关系”,因而主张把南关外型从先商文化中排除出去,以漳河型和辉卫型为同一考古学文化内部的地域差别,将其统称为“下七垣文化”,并指出“下七垣文化与以C1H9为代表的二里冈下层早段遗存共性最多,联系最紧,在二里冈下层早段遗存中占主导地位的因素皆从下七垣文化承袭而来。”[21]李伯谦先生强调下七垣文化、特别是漳河型的下七垣文化与二里冈下层之间的联系是合理的,故而后来在一些学者的著述中,每每直接以下七垣文化、特别是漳河型的下七垣文化作为先商文化来对待。尽管如此,关于南关外遗存的看法也还有种种歧异,一种认为它可能是从淮河中游地区“迁到郑州南关外一带居住的人们遗留下来的文化遗存”;[22]另一种认为它是含有浓厚东方岳石文化因素的外来东夷文化;[23]也有学者认为它是来自东方岳石文化分布区的商族的先商文化,[24]还有进而提出岳石文化是先商文化说。[25]对于上述后两种意见来说,南关外下层遗存依然是先商文化,但又与邹衡先生不同,即不认为它来自豫北冀南的漳河型、辉卫型而是来自豫东鲁西的岳石文化。也有一些学者依据近年在郑州化工三厂[26]和电力学校[27]等发掘资料,持有和邹衡先生基本接近的观点,或者认为南关外下层和二里冈H9都是先商文化,南关外下层一类遗存并非来源于东夷的岳石文化,而是来源于下七垣文化;[28]或者认为“南关外下层不是岳石文化”,“赞同邹衡先生关于南关外下层是先商文化的观点”。[29] 笔者赞成南关外下层一类遗存是下七垣文化与岳石文化相融合的结果,其中,有的遗址岳石文化的因素较浓,有的遗址下七垣文化因素较明显。以南关外下层遗址为例,在这里,从陶系上看,“以砂质褐陶和泥质褐陶数量最多,约占80‰以上”,这与岳石文化是十分相似的。在器形上,南关外下层出土的甗,陶质和形态与岳石文化完全相同,只是器表加饰细绳纹,三足外撇稍甚;南关外下层出土的小口鼓腹罐、平底盆、斝、箅子,其陶质和形态也都与岳石文化的同类器物相同。南关外下层出土了一定数量的鬲,鬲在下七垣文化中是其特征性器物,而非岳石文化的基本因素,所以鬲在南关外下层占有一定的比例,是问题的关键。但南关外下层出土的鬲,均为厚胎砂质褐陶,弧形裆,这与下七垣文化和二里冈下层文化出土的分裆、薄胎、灰陶鬲是不同的。南关外下层鬲中的这种厚胎褐陶现象,自然是来源于东部的岳石文化,而对于其弧形裆和鬲足,栾丰实先生将它与岳石文化大量存在的厚胎夹砂褐陶鼎比较后,认为二者有一定的渊源关系,[30]所以,南关外下层出土的鬲恰好说明它是岳石文化与下七垣文化融合的产物,而综观南关外下层遗址出土器物,可以看出在融合中,其所含的岳石文化的因素是明显的。 再如郑州化工三厂H1所代表的遗存也属于下七垣文化与岳石文化融合的性质。关于化工三厂H1所包含的多种文化因素,有的学者将之分为A、B、C三群,[31]有的将之分为A、B两群。[32]以三个组群而论,A群以夹细砂薄胎桔红色、素面有刷痕的鬲和橄榄形罐为代表;B群以薄胎细绳纹灰陶鬲、甗、变体橄榄形罐为代表;C群以灰陶泥质凹圜底盆、大口尊、磨光鼓腹盆为代表。B群和C群分别具有漳河型先商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显著特点。A群陶器较为特殊,其陶色(桔红)和器表特征(素面有刷痕)均具岳石文化特点,只是在岳石文化中,这一陶系多红褐色、夹粗砂、厚胎,而化工三厂H1则多桔红色、夹细砂、薄胎;而其器类以鬲和橄榄罐为主,陶胎甚薄,则具有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因素,其陶鬲的弧形裆与南关外下层相同。根据这些,有学者指出,“在H1陶器群中占绝大多数的A群陶系,是漳河型先商文化和岳石文化双重主体因素高度融合的产物”。[33]也有学者说在化工三厂H1中,“岳石文化因素几乎有与二里冈文化平分秋色之势。……各个地点文化内涵的差异,表明这些地点的居民是有一定区别的。”[34]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说在郑州南关外下层和化工三厂等遗存中,程度不等地含有豫东鲁西岳石文化因素,但这是否表明先商文化就是来自豫东鲁西岳石文化?商族渊源于东夷族?笔者认为尚不能这样看。 认为南关外下层一类遗存是来自东方的先商文化的依据是,在考古学上,南关外下层与南关外中层一脉相承,南关外中层大体与二里冈下层早段C1H9时间相近,也即这种具有岳石文化成分的南关外遗存,从先商到早商一直存在于郑州地;在古史传说中,作为诸说中的一说认为商族起源于东方,或认为成汤所居之亳在东方的“北亳”或“南亳”。 然而,郑州地区从先商到早商南关外型遗存的存在,与郑洛地区早商文化中最核心最基本的特色是否就是岳石文化因素,显然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众所周知,二里冈下层文化属于早商文化或笼统称为商文化在考古学界已趋共识,而在郑州南关外下层和中层中虽存在较浓厚的岳石文化的因素,但这种岳石文化因素对于整个郑州的早商文化来说,它并不是其最基本最主要的东西,而是逐渐被融化,最后消失了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李伯谦先生才说南关外下层与二里岗下层“两者有着惊人的差异”,“很难看出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因袭继承关系”,并主张把南关外型从先商文化中排除出去。此外,偃师商城近年的考古新发现所建立的偃师地区商文化编年体系证明,岳石文化因素在这里的早商文化中并无一席之地。所以,因郑州地区南关外下层中的岳石文化因素而认为先商文化是来自鲁西豫东的岳石文化、商族渊源于东夷族的看法,在考古学上尚嫌证据不足。 在古史传说中,关于商族起源于东方的说法,无论是其中的商丘说[35],还是山东说[36],其依据都不足。对此,笔者已作过专门的探讨。依据笔者的研究,最早的“商”,就是《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或《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所说的“商”,它与商族始祖契的居地是一致的。《史记·殷本纪》说契“封于商”,《世本》说“契居蕃”。也就是说,最早的“商”与“蕃”是一地二名,“商”在滳水即古漳水流域,[37]“蕃”在战国时期漳河附近的番吾、今河北磁县境,[38]所以,商族起源于冀南漳水流域。[39]此外,关于成汤所居之亳,笔者通过对甲骨文中“亳”与“商”、“中商”、“大邑商”的重新探讨,认为卜辞中的“商”、“中商”、“大邑商”都是以商都安阳为依托、为核心的,若征人方卜辞中的“商”在安阳,那么与“商”只有一天路程距离的“亳”,就只能确定在商都安阳东边商代的卫地、今内黄或内黄附近,可称之为“内黄郼亳说”,而且在甲骨文中只有唯一的这个亳地,并无后世所说的“三亳”。[40]由此,笔者以为把分布于山东、豫西的岳石文化通过与商族起源于东方说相联系,从而判定岳石文化是先商文化,无论是从文献所记商族的起源还是从甲骨文中“亳”的角度,都难以成立。 商族虽不是发祥于东方,但夏末时的商族其活动的范围确实已达豫东地区。如《左传》昭公四年曰:“夏启有钧台之享,商汤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左传》中的“景亳之命”,今本《竹书纪年》直接说是“商会诸侯于景亳”,所以,有的典籍也称之为“景亳之会”。此“景亳”,《括地志》曰:“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因景山为名。”在以往的诸亳说中,将此亳称为“北亳”,王国维更力主其为“汤都亳”。[41]诚如田昌五先生所言,这是混淆了景亳作为会盟地的性质。[42]灭夏前成汤所都之亳,依据甲骨文应在商代安阳殷都东边的卫地,即今之河南内黄一带的“郼亳”。所以,“景亳之会”的地方并非成汤所都之亳,但它说明了商族与东方即东夷诸部族的结盟,也表明了夏末时商族活动的范围已达豫东一带。关于夏末商初与商结盟的东夷诸部,据研究还有“有缗”、“有仍”、有莘、薛、卞等。[43]由于夏末商族的势力已达豫东地区,商与东夷诸部实有广泛的结盟,因而豫东地区呈现出二里头、下七垣、岳石三种文化也即夏、先商、东夷三种文化的交汇之势,应该说是实为当时历史的反映。而随着商伐夏,特别是成汤伐灭了位于范县东南的顧国之后,由东向西进军,进而去征伐位于今新郑、新密一带的昆吾时,一些作为商的盟军的东夷族从豫东鲁西来到了中原地区,这样也就带来了郑州南关外下层之类的遗存中岳石文化的因素。可见,南关外下层一类遗存中程度不等地所存在的那些岳石文化因素,并非先商文化,而是随着商的东夷盟军从东方来到郑州地区后出现的东西。 另外,将南关外下层一类遗存定性为下七垣文化与岳石文化的融合,亦即两种文化的混合体,而其中的下七垣文化成份实为其后的早商文化的主要部分,其中的岳石文化因素也逐渐融化在了其后的商文化之中,那么,这种南关外下层类型的遗存是否可以称之为先商文化?笔者以为也还不能这样认为。 作为混合体的南关外下层类型遗存,其文化遗存的主人,有的遗址可能是以东夷人为主,故该遗存中岳石文化因素较浓;有的遗址可能是以商族人为主,故该遗存中下七垣文化因素较明显,所以,南关外下层类型不是纯粹的先商文化而是一种混合文化。再从偃师地区的早商文化来看,大约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偏晚阶段的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遗存,被认为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商文化遗存,据发掘简报,“偃师商城商文化第1段遗存的文化内涵,实为二里头文化与下七垣文化的复合体,即一方面包含有大量二里头文化因素,如圜底深腹罐、大口尊、卷沿盆、甑、刻槽盆、捏口罐等,都是二里头文化的典型器物类,且形制也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同类器物非常相象;另一方面,又包含一组具有鲜明下七垣文化特征的器物,如薄胎绳纹卷沿鬲、方沿盘口橄榄形深腹罐、束颈鼓肩的深腹盆等。”[44]这一方面告诉我们,最早的商文化内涵并非以岳石文化为基本因素,同时也说明在偃师地区是以下七垣文化与二里头晚期文化的结合为其基本特色。偃师地区早商时期最初呈现出的是下七垣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复合体,郑州地区南关外类型呈现出的是下七垣文化与岳石文化的混合体,那么,较纯粹的先商文化就应该是两地都有的下七垣文化而非其他,也就是说,尽管下七垣文化也非商族一族所创造(详后),但以下七垣文化,特别是以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来作为先商文化,要比混合体(也可称之为融合体)的南关外下层类型单纯一些。此外,近年在豫东杞县鹿台岗等遗址的发掘表明,在豫东地区交汇分布有岳石文化、下七垣文化、二里头文化三种考古学文化[45]。岳石文化来自鲁西,二里头文化来自豫西豫中,下七垣文化来自豫北冀南,有人称之为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既然漳河型下七垣文化自冀南豫北来到豫东西部时,尚区别于岳石文化和二里头文化,而以较单纯的面目出现,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随着商族和东夷盟军由东向西进军,在征伐夏的与国过程中,才出现商、夷混合的南关外下层类型,那么指认较单纯的先商文化,当然应是漳河型下七垣文化而非混合体的南关外下层类型。 在主张成汤灭夏前都于南亳或北亳的学者中,除了有的认为岳石文化是先商文化外,也有认为豫东鲁西地区的龙山文化是先商文化。[46]但是,对于持有这一观点的论者来说,无论是以二里冈下层为早商文化的开始,还是以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为早商文化的开始,或者如以前学者所主张的以二里头三期为早商文化的开始,豫东王油坊之类的文化遗存与早商文化在时间上有相当长的距离不能衔接,在文化内涵文化特征上,也难以看到有什么承袭、演变的关系,所以,诚如有学者指出,“该说在考古上也就很难自圆其说,而不得不更多地依靠文献”。[47]然而即使从文献的角度看,除夏末商族的活动范围已达豫东这一点外,如前所述,无论南亳北亳说还是商族起源于东方说,都很值得商榷,实难成立。 在先商文化的研究中,还有一种说法是夏商文化同源同一系统论。[48]按照这种说法,从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到二里冈文化、殷墟文化,都是同一文化系统,即古华夏族文化,并进而认为夏、商同民族、同文化,它们之间只发生过政权更迭关系,并无所谓文化更迭或突变的情况。对于这种观点,李伯谦先生曾指出,在文献记载中,商族和夏族是活动地域不同、风俗习惯有别的两个不同的族;在考古学上,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考古遗存虽说同周围其他地区相比,其共性较多,但在其内部尚可以区分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以及同一文化内不同的类型,而这些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和类型又往往与特定的人们共同体――古族相对应。所以,以古代文献记载为线索,通过对有关考古遗存的特征的异同变化的分析,探求其代表的不同族体的特点、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历史,既是可行的,也正是我们的任务。[49]笔者以为,在某一考古学文化或类型所分布的地域内不一定只有某一个族,但当这一文化或类型形成一定的传统后,在其背后每每是以某一族为主体,亦即这种传统文化既有地域性,也有某一族共同体发挥主导作用的缘故,是二者的结合与统一,因而李伯谦先生的分析有其合理性。 通过对夏、商文化是否同源同一系统的讨论,使我们再一次看到,在寻找先商文化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商的先公们所活动的地域,但当这些地域内同时存在的并非只有一种文化或类型时,何者与商代早期的商文化联系最紧密,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于商先公的活动地域,笔者已有专文作了详细的考辨,其结论是:商族发祥于冀南的古漳水地区,“契居蕃”在河北磁县,“昭明居砥石”在石家庄以南、邢台以北的古汦水、石济水流域,相土所居商丘在河南濮阳,商侯冥时商族活动的中心在豫北冀南的古黄河流段,王亥所迁之殷在安阳,上甲微居于邺,成汤所居之亳是河南内黄或其附近的郼地之亳。成汤是从内黄郼亳出发,首先伐灭了位于滑县的豕韦之国,接着向东发展,攻伐了位于范县东南的顧,并在鲁西豫东地区与东夷诸国结盟,转而由东向西进军,来到郑州地区,也许在郑州首先伐灭了这里史无记载的夏的与国,接着攻伐了位于新郑、新密一带(一说在许昌)的昆吾,最后攻灭了都邑位于偃师二里头的夏。[50]在成汤推翻夏王朝的四处征伐中,《诗·商颂·长发》所说的“韦顧既伐,昆吾夏桀”,只是较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而已,因为《孟子·滕文公下》还说成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但“韦――顧――昆吾――夏桀”大体勾画出了成汤从亳地出发的经略路线。在商族的早期历史上,从商契至成汤尽管有被称为“八迁”之多的迁徙,但迁徙的范围不出冀南和豫北地区,而这些恰和下七垣文化分布范围的中心地带,即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的分布范围相一致。而成汤与东夷的联盟以及“韦――顧――昆吾――夏桀”的经略,恰与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向豫东的发展以及郑州地区出现含有岳石文化和下七垣文化两种因素的南关外下层类型相吻合。所以,在文化类型的分布范围与族共同体的活动地域是否一致的问题上,将下七垣文化尤其是漳河型下七垣文化视为先商文化,应该没什么问题。 在文化内涵方面,关于下七垣文化,李伯谦先生在提出这一文化命名时,是把邹衡先生所说的“漳河型”、“辉卫型”包括在内,统称为下七垣文化的。但后来有的学者通过对河南淇县宋窑遗址的发掘认为,该遗址中以圆唇、细绳纹陶器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与以方唇、粗绳纹为代表的另一类遗存,是同一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均属过去所说的辉卫类型,辉卫类型与漳河类型和二里冈下层有着明显的区别,无法纳入先商文化的范畴,应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51]所以,目前在一些著述中所称的下七垣文化主要是指漳河类型的文化。但也有依然欲对下七垣文化划分出一些类型,并把豫东地区的下七垣文化称之为“下七垣文化鹿台岗类型”;[52]河北邢台市葛家庄遗址的下七垣文化发现后,当地考古学者使用了“下七垣文化葛家庄类型”这样的概念,[53]只是,鹿台岗遗址的下七垣文化和葛家庄遗址的下七垣文化都与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比较接近,是否能划分出两个类型,还需要资料的进一步积累。也有一些学者坚持邹衡先生做法,直接使用“先商文化”,在“先商文化”概念下,除了包含邹先生所提出的“南关外型”、“辉卫型”、“漳河型”外,又提出石家庄以北、保北地区的“保北型”。[54]而这个先商文化保北型实际上也可称为“下七垣文化保北类型”。 就漳河型下七垣文化而言,有些学者赞成它是先商文化,也有学者不认为它是先商文化。如郑杰祥先生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与之大体同时的“东下冯文化、辉卫型、南关外类型”为先商文化,而将漳河型排除在外。[55]郑先生的看法一是基于淇河以南黄河以北的辉卫型文化与晋南地区东下冯文化在某些文化因素上的联系,二是他认为在文献上商族早期有活动于晋南的记载。但笔者认为,商族自契起实无活动于晋南的记载,契之前,作为构成商族的“母方”支系的有娀氏,既有在晋南蒲州的说法,也有在不周山之北的说法,而问题的关键是商族的始祖和商族的形成应以契为开始算起,契的时代大体与舜、禹同时,而东下冯文化中其最早遗存的年代又很难上溯到二里头文化二期以前,所以将东下冯文化与契母简狄有娀氏相联系,在时代上至少目前还很困难。此外,辉卫型文化某些因素与东下冯文化有联系,但若把辉卫型文化作为先商文化,更主要的是需考察它与早商文化的关系。根据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出土的商文化第一期第1段遗存的特征,与最早的早商文化联系最紧密的应是漳河型文化,而非辉卫型文化。所以,郑杰祥先生把漳河型文化遗存排除在先商文化之外,是由于当年尚未发现相当于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的早商文化和当时也未发现诸如杞县鹿台岗和邢台葛家庄遗址的下七垣文化的缘故。另有学者虽说考虑了杞县鹿台下七垣文化遗存,但也曾提出:“二里冈文化与漳河型文化是不同性质的文化,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因袭关系”,漳河型文化的去向,他认为一是“以杞县鹿台岗漳河型文化为代表”;另一是“以冀南地区藁城台西型商文化为代表”。[56]对于这一说法,笔者以为只要举出近年偃师商城宫城北部的“大灰沟”(实即“祭祀场”)以及河北南部邢台葛家庄遗址的发掘,即可证明冀南豫北的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的另一个去向就是早商文化。 偃师商城“大灰沟”所提供的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的遗存,发掘者认为它既包含大量二里头文化因素,又包含有一组具有鲜明下七垣文化特征的器物,是二者有机的融合。偃师商城的发掘者在这里所使用的“下七垣文化”概念,指的是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在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的商文化遗存中,包含二里头文化因素,而且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同类器物非常相象,这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是诚如发掘者所言,它的时间为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其二是当地原来的文化就是二里头文化,只是随着商人的到来,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来到了此地,才形成了漳河型下七垣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相结合的商文化。所以,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商文化中所含有的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因素,已有力地说明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实为先商文化。 1993年至1997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在邢台葛家庄发掘出内涵丰富的下七垣文化遗址,发掘者将此分为早、晚两段,认为葛家庄早段相当于下七垣文化的二期略早,晚段相当于下七垣文化三期,属于晚段的葛家庄H09出土的鬲与二里冈下层H9出土的鬲相似,绝对年代可能略早于二里冈下层文化,对属于晚段的H26所作的碳十四年代测定,为距今3620年,其年代应在商汤灭夏之前。葛家庄遗址说明即使在冀南,下七垣文化与二里冈文化也是可以联系的,这种联系表明,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在向豫北、豫中、豫东乃至豫西传播过程中,在冀南仍然有其族众留在原地,至于这些族众究竟是商族在冀南的遗留还是商的盟友,我们可以暂且不论。 这样,综合考虑杞县鹿台岗遗址、邢台葛家庄遗址和偃师商城宫城北部的“大灰沟”等遗存的情况,就可以得出漳河型下七垣文化与早商文化基本上是衔接的,早商文化的先行文化主要是漳河型下七垣文化,从而可以进一步说,早商之前的先商文化就在漳河型下七垣文化之中。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商先公时期的活动地域虽在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的分布范围之内,但即使在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分布地域内,也不仅仅只有商族一族,例如活动于漳河附近古黄河地段的“河伯”族,[57]就处于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的中心地带。当然,由于在甲骨文中有“高祖河”的称呼,在甲骨文时代商人是把河伯族的族神列入了商族自己祖先神的行列加以祭祀的,这表明商族与河伯族是具有特殊关系的,尽管如此,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族团。此外,活动于易水至滹沱河一带的“有易”族,在空间上与保北型下七垣文化的分布是一致的。[58]所以,更准确的讲,漳河型下七垣文化是灭夏前以商族为主所创造的物质文化,但又不仅仅限于商族一族。 [1]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北京大学考古专业1960年《商周――青铜时代》讲义称二里头文化为先商文化。1961年出版的《新中国的考古收获》也讲到有人认为洛达庙类型的文化遗存为“商代先公先王时代的商文化”。 [3]a·张立东:《先商文化的探索历程》,《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b·李维明:《先商文化渊源与播化》,《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4]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初版;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二版。 [5]王立新:《早商文化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4页。 [6]张文军、张玉石、方燕明:《关于偃师尸乡沟商城的考古学年代及相关问题》,《青果集――吉林大学考古专业成立二十周年考古论文集》,知识出版社,1993年。 [7]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二队:《河南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发掘简报》,《考古》200年第7期。 [8]杜金鹏:《郑州南关外中层文化遗存再认识》,《考古》2001年第6期。 [9] a·赵霞光:《郑州南关外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通讯》1958年第2期。 b·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南关外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73年第1期,该报告由安金槐先生执笔。 [10]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99~101页、114~116页、90~98页、148页、236页、250~252页、251页。 [11]《考古》1984年第2期。 [12]李维明:《关于先商文化诸类型的相应年代》,《中洲学刊》1990年第6期;《从二里头文化晚期遗存与先商文化异同看其性质归属》,《华夏考古》1994年第3期;《先商文化渊源与播化》,《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3期。 [13]《中原文物》1983年第3期。 [14]安金槐:《对于郑州商代南关外期遗存的再认识》,《华夏考古》1989年第1期。 [15]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16]方辉:《“南关外期”先商文化的来龙去脉及其对夏、商文化断限的启示》,《华夏文明》第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17]栾丰实:《试论岳石文化与郑州地区早商文化的关系――兼论商族起源问题》,《华夏考古》1994年第4期。 [18]杜金鹏:《郑州南关外中层文化遗存再认识》,《考古》2001年第6期。 [19]杜金鹏:《郑州南关外中层文化遗存再认识》,《考古》2001年第6期。 [20]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99~101页、114~116页、90~98页、148页、236页、250~252页、251页。 [21]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2]安金槐:《对于郑州商代南关外期遗存的再认识》,《华夏考古》1989年第1期。 [23]杜金鹏:《郑州南关外下层文化渊源及其相关问题》,《考古》1990年第2期;《郑州南关外中层文化遗存再认识》,《考古》2001年第6期。 [24] a·孙飞《论南亳与西亳》(《文物》1980年第8期)指出:“对于郑州来说,南关外期是一种外来的文化类型”,是“原居豫东的商族到达郑州后的遗存”。 b·方辉在分析了“南关外期”与岳石文化的关系后,提出“郑州地区的‘南关外期’正是来自东方岳石文化分布区的商族的遗留”,“‘南关外期’所代表的应是先商文化最晚期的文化”(《“南关外期”先商文化的来龙去脉及其对夏、商文化断限的启示》,《华夏文明》第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5] a·栾丰实:《试论岳石文化与郑州地区早商文化的关系――兼论商族起源问题》,《华夏考古》1994年第4期。 b·张长寿、张光直先生也认为:“岳石文化一般相信就是历史上东夷的文化,而商出于夷是中国古代史上的常识,所以先商文化也许就是岳石文化的一支”。“商丘地区的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可能就是早商和先商,也可能是早商和先商的近祖”(张长寿、张光直:《河南商丘地区殷商文明调查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97年第4期)。 [2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工作站:《郑州化工三厂考古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94年第2期。 [2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电力学校考古发掘报告》,《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洲古籍出版社,1993年 [28] a·张立东:《先商文化浅议》,《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b·宋豫秦:《论杞县与郑州新发现的先商文化》,《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29]谢肃、张翔宇:《试论南关外型商文化的年代分组》,《中原文物》2003年第2期。 [30]栾丰实:《试论岳石文化与郑州地区早商文化的关系――兼论商族起源问题》,《华夏考古》1994年第4期。 [31]宋豫秦:《论杞县与郑州新发现的先商文化》,《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2]张立东:《先商文化浅议》,《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3]宋豫秦:《论杞县与郑州新发现的先商文化》,《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4]张立东:《先商文化浅议》,《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5] a·王国维:《说商》,《观堂集林》卷十二,中华书局,1959年版。 b·张光直:《商名试释》,《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6]王玉哲:《商族的来源地望试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1期;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87页。 [37]原漳水在河北临漳县之北,近代漳水南移,临漳隔在了漳水之北。 [38]番吾,一般认为在今河北平山县东南,此地已北临滹沱河。但这只是汉代的“蒲吾”,而非战国时的番吾。其实从《战国策·赵策二》“秦甲涉河逾漳,据番吾,则兵必战于邯郸之下”即已可知,番吾位于漳水与邯郸之间。类似的记载也见于《战国策·齐策一》:“秦、赵战于河漳之上,再战而再胜秦;战于番吾之下,再战而再胜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悼襄王时,“封李牧为武安君。居三年,秦攻番吾,李牧击破秦军,南距韩、魏”,也指此。战国时番吾一地在今河北磁县境,古漳水即在其旁。 [39]王震中:《商族的起源及其早期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待刊。 [40]王震中:《商族的起源及其早期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待刊 [41]王国维:《说亳》,《观堂集林》卷十二。 [42]田昌五:《先商文化探索》,《华夏文明》第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田昌五、方辉:《“景亳之会”的考古学观察》,《夏商周文明研究》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 [43] a·田昌五、方辉:《“景亳之会”的考古学观察》,《夏商周文明研究》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 b·张国硕:《论夏末早商的商夷联盟》,《郑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44]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二队:《河南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发掘简报》,《考古》2000年第7期。 [45] a·郑州大学文博学院、开封市文物工作队:《豫东杞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0年. b·郑州大学考古专业等:《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4年第8期。 c·郑州大学考古专业等:《河南杞县朱岗遗址试掘报告》,《华夏考古》1992年第1期。 d·郑州大学考古专业等:《河南杞县牛角岗遗址试掘报告》,《华夏考古》1994年第2期。 e·宋豫秦:《夷夏商三种考古学文化交汇地域浅谈》,《中原文物》1992年第1期。 f·魏兴涛:《试论下七垣文化鹿台岗类型》,《考古》1999年第5期。 [46] a·吴秉楠、高平:《对姚官庄与青堌堆两类遗存的分析》,《考古》1978年第6期。 b·孙飞:《论南亳与西亳》,《文物》1980年第8期。 c·杜金鹏:《先商济亳考略》,《殷都学刊》1988年第3期。 d·栾丰实:《龙山文化王油坊类型初论》,《考古》1992年第10期。 [47]张立东:《先商文化的探索历程》,《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48] a·罗彬柯:《小议郑州南关外期商文化》,《中原文物》1982年第2期。 b·郑光:《二里头遗址与夏文化》,《华夏文明》第一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二里头遗址的性质和年代》,《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二里头遗址与中国古代史》,《北京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 c·郑若葵:《论二里头文化类型墓葬》,《华夏考古》1994年第4期。 [49]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50]王震中:《商族的起源及其早期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待刊。 [51] a·北京大学考古系商周组:《河南淇县宋窑遗址发掘报告》,b·张立东:《论辉卫文化》,均见《考古学集刊》第10集,地质出版社,1996年。 [52]魏兴涛:《试论下七垣文化鹿台岗类型》,《考古》1999年第5期。 [53]任亚珊、郭瑞海、贾金标:《1993――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商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的主要收获》,《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54]沈勇:《保北地区夏代两种青铜文化之探讨》,《华夏考古》1991年第3期。 [55]郑杰祥:《夏史初探》第246~265页,中洲古籍出版社,1988年。 [56]杨宝成、程平山:《试论漳河型文化》,《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1期。 [57]关于河伯居地的考证,可参见拙著《商族的起源及其早期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待刊。 [58]关于有易氏的活动地域,可参见拙著《商族的起源及其早期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待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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