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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殷代的纪时制度(上) | |||||||||||||||||||||||||
宋镇豪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2005-02-04 18:46:40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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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论[1] 殷墟甲骨文中,一日之内的时间分段,材料十分丰富,据此得以研究殷代的纪时制度。过去系统作出研究的,有董作宾、陈梦家先生等。 一九四五年,董作宾先生在《殷历谱》中,对殷代纪时法首先作了全面考察。[2]其结论后又收入《甲骨学六十年》,他说: 旧派纪时法,白昼称“日”,全夜称“夕”。一日又分为七段,有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等专名。新派仍有日、夕、中日等名,不用“大食”、“小食”,以朝代“大采”,暮代“小采”,朝前为兮,兮前为妹(昧),暮后为昏。[3] 董氏对于殷代纪时法的意见,在于论证所谓新旧两派的异制,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例如“朝前为兮,兮前为妹”一说,甲骨文兮又称郭或郭兮,辞云: (1)昃至郭不雨。(掇1·394) (2)郭兮至昏不雨。(安明B1848) 显然兮是介于昃与昏之间的时称,在下午,而不在朝前。至于妹,则是帝乙帝辛时特有的时称,该期甲骨文所见时称绝少,更无“兮前为妹”的例证。此外漏落未统计的时称很多。论殷代的纪时制度,董氏“殷代古法全日为七段,全夜不分”[4]的意见,实有修正的必要。 董氏之后,陈梦家先生《殷虚卜辞综述》 对殷代“一日之内的时间分段”作了整理,研究结果见下表:[5]
表中,陈氏已纠正了董氏对兮的误解,又新增 不过,说 (3)壬戌卜,雨。今日小采允大雨… 验辞小采之后接 我们认为, 各日也不是时称,甲骨文另有“各夕”(粹1061)的用辞,可见各日训作落日是不妥的。“各日”又作“各于日”,如下辞: (4)……邲各日,王受又。(粹1278) (5)叀邲各日 (6)兄辛岁,叀邲各于日 (7)王其又□己,叀[邲]各日 于入自日 于入自夕祼 四辞辞例略同,各日即各于日。各义犹如“大水不各。其各。”(安明B1734,合集43348)《大师虘簋》铭有“王各大室”。各相当后世的格。《尔雅·释诂》云:“格,至也”。各日的意思是至于某日。“叀邲各日”犹言等及到祭祀的那天,而“于入自日”、“于入自夕”则进而落在该日的日间或夜间,“入”指祭祀时的行为。又据甲骨文云: (8)于止日迺 此辞与(6)辞乃同事异日卜之例,(6)辞的“各于日”在此成为“止日”(即之日),是已在这一日了。 总之,不难看出,陈氏新增的 再如,温少峰,袁庭栋同志合著《殷墟卜辞研究—一科学技术篇》,论及“一日内各段时间的专名”,也基本取自陈氏,又增加“终夕”一称,以为是“夕之终末”,即“下半夜”,提出殷代全夜至少可分为夕和终夕两段,认为“经过甲骨学者的长期研究,已经明确:殷人对于一天二十四小时以内各个时间的阶段,都有详细的专名”。[7] 不过,试辨甲骨辞例,“终夕”的意义就未必如温、袁两人所说,且录二例: (9)贞不其终夕雨。(福32) (10)辛未卜,内,翌壬申启。壬终日 终夕犹《左传》昭公二十年“终夕与于燎”。终夕与终日对言,实代表了一天中的两大段,一指整个夜晚,一指整个白天。 据我们所知,尽管经过甲骨学者长期研究,对于殷代“一天二十四小时以内各个时间的阶段”,甲骨学界还谈不上“已经明确”,自董作宾先生提出“殷人一日分为七段,白昼称日,全夜称夕”以来,还没有人作出系统的反证,这个意见虽然不太合理,但至少还被维持着。 另有主张殷代用十二支纪时的可能性一说。由陈梦家先生首发其创,他举有下列两例: (11)甲申卜,今日亥不雨。(粹784) (12)王其田,以亥不雨。(库713) 他认为辞中的亥,“不是天干,不代表一天,恐怕指时刻”。[8]温、袁两人也以这两例为证,说:“亥是表示一日之内的某个时间段落。”并进一步断定,“在卜辞中,决无用‘今日支’以称今日例。也无用地支以称任何一日之例”。[9] 但是,从甲骨文看,并非如此,下面不妨略举五例: (13)乙丑卜,内,翌寅启。丙允启。(存2.76,合集13140) (14)今辛未王夕步。 今未勿夕步。(合集7772) (15)贞己巳勿宜。 贞翌巳勿宜。(金490,合集40521) (16)贞寅亡……三夕乙巳……(京人S608) (17)甲戌,贞乙亡祸。 乙亥,贞子亡祸。(合集34728) (13)辞乙丑后一天是丙寅,此称翌寅。(14)(15)辞同版“辛未”与“未”、“己巳”与“巳”分别对文,故未为辛未、巳为己巳之省。(16)辞乙巳前三天是壬寅,被单称作寅。(17)甲戌卜问第二天乙亥有无祸,用天干“乙”称“乙亥”,乙亥卜问第二天丙子有无祸,丙子单称子,却用地支“子”称“丙子”。以上均是十二支纪日的例证。所谓“决无”用地支纪日的断语,是不确切的。 更应指出,(11)(12)两辞的“亥”写作 鉴于过去研究殷代纪时法的状况,以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本文在整理甲骨文中有关纪时材料的基础上,试对殷代的纪时制度作一考察。限于水平,本文的错误之处一定不少,有望方家学人不吝指教。 二 甲骨文中的时称 殷代的纪时,是以一批代表不同时间单位段的名称词即“时称”来表示的。研究殷代的纪时制度,就必须尽可能正确无误地找出甲骨文中全部的时称。 整理甲骨文中的时称,若单是采取过去就字论字的办法,要化费不少篇幅专门考证,势必分散了中心所论,误解在所难免。但由于甲骨文中的纪时材料,常常有其一定的格式,因此若在分期断代的基础上,分析和比较有关的甲骨文例,即有可能避免上述弊病,确定各种不同的时称,而把整个殷代的纪时制度揭开来。 甲骨文中的时称,以三四期廪辛康丁武乙文武丁时代所见最多,其次是一期武丁时代,再次是二期祖庚祖甲时代,而五期帝乙帝辛时代所见最少。三四期甲骨文的纪时文例,其语法很有规律,我们不妨先从整理这批材料入手。 在三四期甲骨文中,常见一种语辞与祭名动词相组合的“叀… (18)乍伐,叀今日甲 (19)叀辛丑 (20)叀癸 (21)父甲岁,叀翌日辛 上列刻辞中,介于“叀… (22)祝,叀今旦 (23)叀朝 (24)叀食日 (25)叀今壬…中日 (26)叀 (27)叀昃 (28)叀莫 (29)叀今昏 (30)叀 (31)叀 (32)叀夕 (33)叀今夙 通过上述辞例,可以确定旦、朝、食日、中日、
(34)王其田, 夕入,不雨。(合集28572) 两辞同卜,
(35)其又妣庚,叀入自己夕祼 叀 叀入自 三辞同卜,知夕、 夙字写作 除了以上十三个时称外,在三四期甲骨文中还可找到十个时称。 (-)昼 (36)甲午卜,鬯…… 二卣。大吉。 叀牛。 牢。 今日。
(二)日西 (37)叀日 于入自日西 “入自日西”与前揭“入自日”、“入自夕”(见7辞)“入自 (三)郭兮 郭兮也称郭(宁沪1.8),或称兮(通别二.东大3),是介于于昃和昏之间的时称。已见前论(1)(2)辞。 (四)会 (38)其 (39)叀丁亥 战国玺印文字会字作 (五) (40)丁巳卜,叀今夕 丁巳卜,于 (41)辛亥卜,乙卯又升岁于祖乙。 辛亥卜,于 (42)癸未贞,叀乙酉 癸未贞,于 (43)于 (44)己丑卜, (45)己丑贞,于 (46)于 上述 (六) (47)……今……昏…… 丙寅卜,
(七)大采 (48)癸亥卜,贞旬。一月昃雨自东,九日辛未大采,各二云自北,雷 董作宾、陈梦家先生均拟大采与朝时相当(见前论),甚确。《国语·鲁语下》云:”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可证。 (八)小采 (49)癸巳卜,王,旬。四日丙申昃,雨自东,小采既,丁酉雨至东。二月。(京人S3099,合集20966) 昃为太阳西偏之时,小采是在昃之后。董、陈两氏谓在小食后,可从。 一辞有云 (50)甲子卜,弜至采用,(屯南4432) 采似为大采、小采之省称,唯不知确指。 (九) (51)癸丑卜,王,贞旬。八(原脱日字)庚申 (52)癸丑卜,贞旬。五月庚申 (51)辞与(49)辞乃同版异日卜旬刻辞。(52)辞也是同日同事同卜。(51)验辞“八(日)庚申 (十)湄 (53)湄至昏不雨。(合集29803) 湄、昏皆纪时词。湄读如昧,谓昧旦、昧爽之时,参照“旦至于昏不雨”(合集29781),湄为天未明的日出之际。《左传》昭公三年云:“昧旦不显”。《礼记·内则》云:“昧爽而朝,日出而退”。知昧旦、昧爽在日始出前的当刻,视觉上为太阳尚未露出地平线的东方欲启明之际,然在殷代大致属于旦的时间段范围,在今4时前后。 综上,三四期甲骨文中所见的时称共二十三个,分别代表了一天之中不同的时间段。这些时段若按时辰区隔顺序排列,大致上是互相衔接的,但也有一个时区跨另外两个时段的。如日西并跨了昃和郭兮两个时段。除此之外,还有某些时段是相交重迭的,如旦与湄、朝与大采、萌与小采、日中时分的中日、昼、 日西(?):中日( 昼、 旦(湄)——朝(大采)—食日—中日(昼、 从二十三个时称所代表的时段中,去其重迭交叉的部分,可知当时是把一天分为十六时段。 关于日夜的分段情况,据《管子·庙会》云:“日有旦莫。夜有昏晨”,《国语·鲁语下》韦注:”日照昼,月照夜”,那么上述一天十六时段,代表白天的,自旦至莫(暮)共有九段,占十五个时称,代表夜间的,自会至夙共有七段,占八个时称。这是三四期甲骨文所揭示的纪时情况。 再看一期武丁时代的时称,同于三四期的有旦(乙64)、大采(外212)、食日(库511)、大食(合集13450)、中日(乙478)、昃(菁4)、小食(乙478)、小采(乙163+乙12+乙303+乙478,殷缀114)、会(京津2560)、 其一为眉: (54)丙辰卜,争,贞□见眉不雨,受年。(合集10144) “见眉不雨”,犹言天见明时不雨。眉旧释蔑,谓细雨,恐不确,于此不辞,该字示意人目之眉形,当释为眉,读如昧旦、昧爽之昧,即三四期所见时称湄,谓日尚未出的天明前后。 其二为 (55)甲子卜,争,贞翌乙□不其雨。王占曰:其雨。乙丑夕雨小。丙寅
其三为 (56)癸卯卜, (57)贞翌丁 或谓 其四为明、日明。 其五为 (58)甲寅卜, (59)丙申卜,翌丁酉 两辞均为卜晴启之事。明可称日明,食日也称大食日。明或与三四期的朝时相当。又严一萍先生认为, 其六为黄昃。 (60)…… (61)乙丑黄昃雨自北。(合集20962) (62)癸酉,万入,畋。余女曰:宜。黄昃雨自东。休敝大寝。(骨[21] P.65-A) 从(60)看,黄昃晚于昃,当在太阳落下后天色昏黄时候。 其七为 (63)己巳卜,王……
一期武丁时代的纪时整理排列如下: 旦(眉、 武丁时代的时称有十九个,将一天分为十三时段,其中白天自旦至黄昃分为九段,占十四个时称,夜间会自至夙分为四段,占五个时称。 二期祖庚祖甲时代甲骨文中的时称所见不很多,只有八个,其中同于一期或三四期的有昼、日西、萌、 (一)辳(农) (64)□巳卜,旅,贞父丁岁, (65)癸亥□,□,贞妣岁, (66)贞中丁岁, 上举(64)“… (二) (67)贞妣庚岁, 三四期朝字作 (三)昼 (68)……卜,大,贞□□于父丁……今 昼见于前揭(36)三四期卜辞,为中日时分。 (四)日西 (69)庚辰卜,大,贞来丁亥其燎丁于大室,勿日西既。(七W57,合集23340) 日西亦见于三四期(见前揭37辞),可能与日昃前后相当。 (五)萌 (六) (70)癸丑卜,行,贞翌甲寅毓祖乙岁,萌 贞
二期所见八个时称的时间顺序如下: ……辳—— 这是不完全的。 五期帝乙帝辛时代甲骨文中的时称更为鲜见,不成系统。今所见者有夕(前3.25.4)、妹二个。妹为该期独有: (71)乙丑卜,贞今日 妹 通谓妹借为昧丧之昧。《小孟鼎》铭云:“辰在甲申昧丧,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酉。明,王各周庙。”则妹在明前。 要之,甲骨文中的时称以三四期最为详备,共有二十三个,将一天分为十六段,其中白天九段,夜间七段。在这之前的一期,有时称十九个,将一天分为十三段,其中白天九段,夜间四段。至于二期、五期,缺载甚多,难窥全貌。
[1]此文曾刊于1985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由于当时编辑出版仓促,校对不精,又未经作者看校样,文字错讹脱夺甚多,难以卒读。但因该文颇受学人关注,屡有重刊建议,近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也有本文论及的“殷商日界”之辩论,为了弘扬“学术研究乃天下之公器”,现检出补订稿,以飨同好,一释昔日遗憾,兼以恭庆邹衡先生七十五华诞。 [2]见《殷历谱》上篇卷一,第二章第一节,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5年4月。 [3]见《甲骨学六十年》,114页,台北艺文印书馆, 1965年6月。 [4]见《殷代的纪日法》,刊《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第5期。1953年12月。 [5]见《殷虚卜辞综述》,233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7月。 [6]见《中国天文学史》(第一册),206至207页,注4,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8月。 [7]见《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67至78页,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12月。 [8]见《殷虚卜辞综述》,98页。 [9]见《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79页。 [10]见《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附录《释万》,刊《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二辑,79页。 [11]另详拙作《释 [12]参见《甲骨文字集释》第三卷,869至876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五十,1966年10月。又王献唐《古文字中所见之火烛》,17至52页,齐鲁书社,1979年7月。 [13]见《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48页,辅仁大学丛书之一,1939年4月。 [14]见《古文字中所见之火烛》,49页,齐鲁书社,1979年7月。 [15]《说文》住字缺录,但立部有“立,住也”,知古文有住字。 [16]见《居延汉简甲编》,第1781号,科学出版社,1959年7月。(以下简称《居》) [17]参见拙作《释住》,《殷都学刊》1987年第2期,19-21页。 [18]见《古文字类编》,9页,中华书局,1980年11月。 [19]别详拙撰:《释寤》,《殷都学刊》1984年第4期。 [20]见《食日解》,刊《中国文字》新6期,61至62页,1982年5月。 [21]见[加拿大]William Charles White (怀履光):Bone Culture of Ancient China-An Archaeological Study of Bone Material from Northern Honan (中国古代的骨文化),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Canada,1945. [22]甲骨文、金文中“晨”与“农”的字形判然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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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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