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綴合一則【王雪晴】

甲骨綴合一則

王雪晴

(吉林大學考古學院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A:合補8378[合22758(前5.5.7)+合25015(續存上1644、歷拓5894、北珍1203)]

B:合補7518(歷藏635)

釋文:

(1)己…

(2)甲子卜,王曰鼎(貞):翼(翌)乙丑咸毓且(祖)乙歲,其 (遊)[1],方其 (害)█。

(3)甲子卜,王曰鼎(貞): ,母(毋) (遊)。 (兹)不用。 (孚)于雨。

(4)甲子卜,王:㫃卜,大㫃。

(5)甲子卜,王:㫃卜,小㫃。 四

(6)甲子卜,王:㫃卜, (兹)用。日㫃。 五

(7)丁卯卜,王。 一

(8)丁卯卜,王。 二

說明:

A、B兩版字體相同,均屬出二類。A版為嚴一萍先生綴合,參看嚴一萍先生《綴新》262組(收入《綴彙》518組),彭裕商先生亦有相同綴合,參看《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附表六第3組。A版“其”字下方據《前編》較清晰的拓本可見“止”形及“虫”形的殘筆,綴合後可補足“卜”、“害”二字,卜辭文意亦可貫通。

(5)辭各家釋文中,只有《合補》釋文釋出“[小㫃]”、《殷墟甲骨文摹釋全編》補〇八三七八釋文釋出“小[㫃]”及《綴彙》釋文釋出“小㫃”。按《續存》和《北珍》拓本中可以比較清晰地看到“小”字和“㫃”字殘筆,《合》和《前》拓本中亦有“㫃”字殘劃,綴合後補足了“㫃”字,嚴一萍先生在《綴新》摹本中亦摹出“小㫃”二字,應該是可靠的,故此釋出。

(綴合得到周忠兵師、蔣玉斌師的指導和楊熠師兄的幫助,謹致謝忱!)

  1. 關於“ (遊)”字的考釋,參看陳劍:《甲骨金文用爲“遊”之字補說》,《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八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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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帥
4 年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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