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背甲試綴一則【李林】

龜背甲試綴一則

李林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一、著錄號

A:《合集》20757部分(《乙》44+153+212+369+392)

B:《乙》154(《合集》20761)

二、圖版

 

三、說明

A為《合集》20757除卻《乙》143的剩餘部分。宋雅萍女士已經指出,《乙》143與位於下方的《乙》153+213部位錯置,齒縫不密合,故綴合有誤[1],此說甚確。現筆者在A的基礎上嘗試加綴B,理由如下:

其一,A、B字體相同,均屬於師組小字類。

其二,從部位上分析,A為右背甲的第六、七邊甲連接第五肋甲的部分,B處於第八右邊甲(左側略殘)的位置。綴合後,結合彩照和拓片看,這兩版的盾紋和回紋溝可以相連,但齒縫不甚密合。

其三,從內容上說,B與A關係密切,兆序辭“三”與《乙》44上的“一”“二”相連,且殘辭“九月”亦與A中的月份相符。

其四,基於甲骨的出土單位來看,B的出土坑位B119與位於其上的《乙》44相同,均為史語所第13次殷墟發掘所得,且不少甲骨已被證明可以自相綴合[2]

綜上,從相關細節看,這則綴合有成立的可能,期盼史語所的老師能幫忙以實物驗證其正誤。如本則綴合成立,則相關釋文如下:

(1)己亥36卜:不 (遭)[3]雨,狩 琡)[4]抑? 一

(2)庚子37卜:不遭大風,狩琡。 一

(3)庚子卜:狩琡,不冓(遘)戎。 一

(4)庚子卜: (委)[5]步不遭鬼。步,延取。 一 二

(5)于辛步,狩琡。九月。步,延取。 二

(6)步辛狩。步,延取。 三

(7)庚子卜:于壬步。 二

(8)辛丑38卜:委狩琡,其遘虎抑? 一

(9)辛丑卜:狩琡,其。 一

(10)…九月。

附記:綴合得到了黃天樹師、孫亞冰師的悉心指導和鼓勵,同門姜晰中兄也給予了不少幫助,謹致謝忱!凡文中出现的一切錯謬,皆由本人负责。

附彩照:

  1. 宋雅萍:《商代背甲刻辭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4年,第12頁。
  2. 蔣玉斌:《殷墟B119、YH006、YH044三坑甲骨新綴》,《中國文字研究》第8輯,大象出版社,2007年,第14—18頁。
  3. 從陳劍先生釋,參看陳劍:《釋造》,《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線裝書局,2007年,第144—150頁。
  4. 從陳劍先生釋,在此用作田獵地名。參看陳劍:《說殷墟甲骨文中的“玉戚”》,《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78本第2分,2007年。
  5. 從施謝捷先生釋,參看施謝捷:《吳越文字彙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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