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 從「大」「丙」聲」(大綱)【蔡哲茂】
釋「 」(大綱)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蔡哲茂
殷卜辭中有一個字作「 」,字形上從「大」「丙」聲,構形亦可作「 」、「 」形,差異在於手部之間是否有增加手指的分岔,也可以作「 」像大形在外,丙在下,或作人形側面的「 」與「 」形,也有跪坐的「 」形。此字歷來有幾種解釋,以舊釋「燕」的影響最大,後有張玉金改釋為「奉」,王寧認為是「案」的初文,孫亞冰對此字則有較詳盡的探討,總結出三種用法,分別是一、日名前的區別字。二、某種人的名稱。三、祭名。其中前兩種殆無疑議,而在最新的《古文字研究》第三十四輯,楊澤生又發表了〈說甲骨文中奉祀的「奉」字〉,同意張說將此字釋為「奉」,但認為作為動詞表示「奉祀」,名詞的話則指指的是奉獻之物,本文擬對此作出詳盡的討論。
晚近《新甲骨文編》與《甲骨文字編》對此字皆用「未釋字」作處理,我以為此字也當釋「逢」。近年來學者的研究,發現甲骨文的「逢」字可作幾種形體,例如單育辰指出「 」字、方稚松指出「 」字、筆者所指出的「 」字與黃天樹指出「 」字,以上字形皆從「丙」(房)聲讀為「逢」,似乎從「丙」聲的逢字有多種不同的構形。
本文認為此字所從「大」「丙」聲,其中「丙」為「房」字讀作「逢」,從完整的辭例上下文來看,例如「王 叀吉,不冓雨。」,指的是商王出門常占問是否會遇到雨,「王逢 ,之日叀吉」則指的是王遇到某種鳥類, 字可能是指布穀鳥,民俗上有聽此鳥鳴來預測晴雨,但現代我們知道布穀鳥的鳴叫,當與季節有關,而與晴雨無關。然而殷人則把此鳥叫聲當作吉兆,因此若把孫說當作祭名的此字,改釋為「逢」字,則文從字順。附帶可以了解,《屯南》2358有從「雨」從「 」的「 」字,骨邊的辭例作「其 」、「其雨,王不 」、若釋作「逢雨」合文,與同版的「冓雨」意義相同,則非常貼切。
吅(上)+丙(下),很显然乃“商”字。将丙,释为“房”,恐不及释丙为“柄”为好。
大,其实仅是表象,展开的双手才是理解该字的关键所在。故而,大+丙,释“逢”,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