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新綴第五五~五八例

【首發】林宏明(政治大學 中文系)

五十五、合2033(北大148、歷拓6042)+合補3263(歷藏15271)

林宏明2009.11.17甲骨新綴第55例

說明:合2033曾被學者指出其為記錄卜骨來源的記事刻辭。與合2033同屬一類的合2058及合2450上方均殘,不知是否為完整的刻辭?因為賓組卜骨還是有一些刻在正面骨邊一行直下的卜辭,因此筆者將之綴合。合2033的照片見於北大148,從照片來看似為骨的正面,而非反面。

五十六、合17028正(珠275)+合補3446(歷拓12182)

林宏明2009.11.17甲骨新綴第56例

五十七、《甲骨綴合續集》302組補+合補3338(歷藏14925)

 林宏明2009.11.17甲骨新綴第57例

說明:蔡哲茂先生《甲骨綴合集》302組將善齋7-38-5與合7780綴合,後來合補534發表了善齋7-38-5較完整的拓影,因此蔡先生將較全的綴合拓影補在《甲骨綴合續集》的後面。筆者即利用此較全的拓影與合補3338綴合。這版臼角在左的牛肩胛骨,刻在卜骨反面右下骨緣的合7780反,《殷墟甲骨刻辭摹釋總集》在「ㄓ」前釋出卜字;《甲骨文合集釋文》及《甲骨文校釋總集》釋為「□□ㄓ升*歲母庚」,大概是後者以為「ㄓ」前乃地支的殘筆。綴合後可知前者的釋法是正確的。骨面刻辭的順序為丙子(13)、丁丑(14)、戊寅(15)、庚辰(17)、辛巳(18)、甲申(21)。

五十八、合479(善504)+合補3477(南大59-55)

林宏明2009.11.17甲骨新綴第5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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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汶
15 年 前

第五十七組,其中“合補543”為筆誤,應為534。

15 年 前

@武汶 如兄所言,確為534。已修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