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綴合兩則【王可心】
甲骨綴合1-2則
王可心
北京大學中文系
綴合第1則
(一)著錄號
A:《合》37513
B:《合》37372+《合》37374
C:《合》37367+《合》37683
(二)圖版
(三)說明
B由李愛輝女士綴合[1],C由王蘊智先生和門藝女士綴合[2],筆者在綴合B+C的基礎上加綴A。其尾甲左右兩側內容相關,盾紋相對;右後甲與左尾甲驗辭相應,應當可以拼合。《合》37513右尾甲盾紋拓印不清,可據《續》3.24.2加以校正。
綴合第2則
(一)著錄號
A:《合》37377
B:《合》37444
(二)圖版
(三)說明
本綴合經國家圖書館胡輝平老師驗證實物無誤。
(綴合得到李宗焜師耐心指導、展翔老師幫助以及胡輝平老師驗證實物,謹致謝忱。)
- 李愛輝《甲骨拼合第99則》,《甲骨拼合續集》,學苑出版社,2011年,第250頁;李愛輝:《田獵卜辭新綴五則》,《故宮博物院院刊》2012年第4期,第125~130頁。 ↑
- 王蘊智、門藝:《黃組田行卜辭新綴14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中華書局,2008年,第160~165頁。 ↑
缀合第二则,图版应标示A、B,不是合集号码。
上面或可加缀C:合3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