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甲骨文“戊”字說古器物“鈇”
【首發】王寧(棗莊人民廣播電臺)
十干之一的“戊”甲骨文作“”(甲2907)、“”(鐵241.3)、“”(乙8658)、“”(乙8651)等形,金文作“”(司母戊鼎)、“”(父戊尊)、“”(伯矩鬲)、“”(吳方彝),都是在柄柲上附一橫杆,杆端著一半月形的弧刃狀物,其反正不定,有弧口向內者作“(”形,有弧口向外者作“)”形,或作直筆者,乃爲書寫方便之故。金文中有作斧頭形者,如“”(榮子盉)、“”(且戊鼎),殆是字形之訛變,驗之甲骨文則知其非斧頭之狀,出土器物之斧頭,多爲長條狀或梯形狀,斷無此種月牙形也。
關于“戊”字,前人解釋頗多,吳其昌認爲“皆象斧形”;郭沫若認爲“戊象斧鉞之形,蓋即戚之古文”;李孝定認爲“契文、金文戊字皆象兵器之形,其形制當與戉戚之屬大同而小异”;姚孝遂也認爲“戊本象斧鉞之形”;葉玉森認爲戊是一種古兵,但他不同意爲斧鉞的說法,認爲“依《左氏傳》戚、戉乃二物,戚爲斧形,宜若可信;然上之),則非斧象也。”[1]
而實際上,出土古器物中有斧,有戚,甲骨文中也固有“戚”字,作“”或“”等形,與“戊”字絕不相類,其形狀也不同,故葉先生說“非斧象也”是對的。那麽這種器物是什麽呢?勞幹先生說:
“今所提出之解釋,即據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在安陽發掘到之成千成百之石鐮刀,其形爲,上有兩孔,將鐮刀系于柄上可成爲下列形狀。”[2]
他認爲這個東西就是古“歲”字所象之實物。實際上,這種出土的所謂“石鐮刀”應該就是“戊”,其實物圖如下:
(上圖可點擊放大)
此物一邊爲直形,一邊爲弧形,蓋其兩邊都有刃,都可用來砍斫,二孔在中間,其縛于柄柲上,即如勞幹先生所言之狀,兹图画其状如下:
(上圖可點擊放大)
则其形與甲骨文、金文“戊”字完全相同,只是用其弧刃的一邊爲“”形,用其直刃的一邊爲“”形,則此物斷非斧鉞戚,也斷非鐮刀,如是鐮刀,孔在中間,縛于柄上則不得鉤刈也。
那么,“戊”果為何物耶?筆者認爲,“戊”字乃“鈇”之象形文,《說文》:“鈇,斫莝刀也。”段注:“各本作‘莝斫刀’,今按:《尹翁歸傳》注作‘斫莝刀’。斫莝者,斬芻也。斬芻之刀,今之< 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display: inline;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title="clip_image018" border="0" alt="clip_image018" src="http://www.xianqin.org/images/b49bded9b709_F125/clip_image018.jpg" width="19" height="22" />刀。”《漢書·戾太子傳》:“不顧鈇鉞之誅”,注:“鈇,所以斫人,如今剉刃也。”又《尹翁歸傳》:“至以鈇自剄而死”,注:“鈇,斫莝刃也。”《後漢書·公孫瓚傳》注:“鈇,莝刃也。”又《馮魴傳》注:“鈇,剉刃也。”古人把將物體切碎切細稱為“剉”,切碎芻料稱為“莝”,則“鈇”是古代用來切碎作物秸秆或草料的一種砍斫工具,當即此“戊”,其狀正是一種輕利的砍斫器,其刃之形狀與鐮類似而非鐮,用度與斧的相似而非斧。古人或亦用來收割莊稼、芟除草木,抑或用作武器、斬殺之刑具,然用法當如刀斧之砍斫,而非如鐮刀之鈎刈也。
由聲求之,“戊”古音明母幽部,“鈇”古音幫母魚部,明、幫旁紐,幽、魚旁轉,音相近似。
故笔者认为,“戊”本“鈇”之初文,亦古器物鈇之象形,字形與實物可互證也。“戊”後被用爲十干字,其本義字則破讀爲甫無切而音轉入魚部,幷另造一形聲字“鈇”代其本義。由于音同之故,“鈇”字在古書中也被用爲“斧”,如《禮記·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釋文》:“鈇,又音斧”。而據《說文》可知,古之鈇、斧固非一物,古書通用乃假借之故。
201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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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2010年11月14日由甲骨文“戊”字說古器物“鈇”.doc
[1] 以上諸說幷見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語編撰《甲骨文字詁林》(下簡稱《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5月P2394-2395引
[2]《詁林》P2395引
很感谢作者的考证,受益非浅啊,学习了。希望能常看到这样的文章。谢谢
謝謝作者提供以上資料!
有趣的文化聯想:
加拿大北部Nunavut 地區 (Inuvik Region)原往民Inu [殷魯,舊稱:愛施基摩 Eskimo] 日常用刀,形狀正如貴文引勞幹先生所說”石鐮刀”:
http://en.wikipedia.org/wiki/Ulu
據上文解析,刀名”ulu” [烏魯]
http://www.livingdictionary.com/search/viewResults.jsp?language=en&searchString=ulu&languageSet=all
笑死人了,到现在还依然有人用这种方法释甲骨文字!依照作者想象中的复原图,一根长木头,一根短木头,绑成类似十字架形;短木头一端再绑上石镰。那么这件农具就有两个活动部位需要绑定。以砍东西这种撞击力大的动作来看,这样的农具恐怕只能当电影道具。作者不妨自己亲自做个实验吧。
两根棍子绑成十字架,能有多坚固,大家可以很容易就亲自试试,用筷子试就行。而这件想象的东西还有另外一个石镰需要固定,还要用来砍东西。
更要命的是,石镰上有两孔用来固定在棍子上,那么简单想想也知道,这根棍子必然得平行于两孔连线,也就是石镰的长轴。这样的话,施力的方向和棍子是垂直的,这样就很合理。而依照这位作者的想象复原图,棍子是垂直于两孔连线的,那么施力方向就和棍子方向相同了。大家简单想想,这样能用来干活吗?能固定吗?
这是一个常识的问题,不涉及知识,更不涉及甲骨文这样的学识。
到现在还有人看图编故事呢!
依照这位作者的说法,商朝人造了戊这么个字来表达一种常用农具,但是在甲骨文里这个字从来不拿来表达农具,而是只用来作为干支字。也就是说,文字里其实并不需要这个字,它只是造出来用为干支字的。等到后世需要用到这个字了,就另外造出个鈇字来!
这种农具,从来不用铜制造,只有战国时候楚国心血来潮,制造了这么一件,为了这件铜制的农具,就造了个鈇字来!。
鈇,《說文》莝斫刀。《倉頡篇》斧也。《禮·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
既然鈇钺并举连用,那它们应该就是非常类似的兵器了,应该都是由斧演变来的。鈇字就是借夫的音。
学问要能这样做那可太幸福了,想什么有什么,要什么来什么,说什么是什么。
好吧,我们从操作上看看这种东西有没有可能。
首先,在横杆与竪柄相接的地方挖出凹槽,将竪柄嵌入用绳子捆扎结实,这样来自横杆方向的力量无法使其活动滑脱;其次,横杆绑石刃的端部,借鉴印第安人安装石斧的方法,将木棍端部劈裂一部分,将石刃的一边嵌入夹住,位置是在两孔之间,然后用绳索穿过孔,一方面与木端十字形扎紧,一方面通过孔与刃外的木杆扎紧,因为两孔与木杆之间有距离,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固定,可防止石刃前后移动;在靠近石刃的部分也要用绳索多圈缠紧,为的是不使在用力砍斫时造成木杆进一步劈裂,这样绑成后,试试能否用来大力砍斫
甲骨文的“戊”字明显就是横竖两根杆在横杆端部著一半月形刃,不管你承认与否,这个是明确的事实,有字形为证。如果按你说的“这根棍子必然得平行于两孔连线,也就是石镰的长轴”,怎么会形成甲骨文“戊”字的形状?而且其半月之刃有正有反,皆在横杆端部,字形就是坚实的证明,说明它两边都有刃可砍斫,如果其柄与两孔连线平行,请问是固定在什么部位?形成的是什么形状?请你举出例证。
既是你不承认那“石镰刀”就是“戊”,那么也必然有与“戊”相同的器物,而其状也必与“戊”之甲骨文字形相似,按照你的理论,那种器物的形制是不能用来砍斫的,但古人的确在使用它,所以才会有“戊”的象形文,这个你怎么解释?
出土的石斧样式不少,其状应该是斧头直接绑缚于柄上,哪里有一种如“戊”的形制?這個你又怎麼解釋?
根据《说文》的解释,“斧”是“所以斫也”,只说斧是一种砍斫器;“鈇”是“斫莝刀也”,说它是一种刀类,古書傳注中也都明確地解釋“鈇”是斫莝刃,而不言是其斧,二者训不同,明显非一物。至于古书或用为斧钺字,我在文中已经说了,乃是音同假借之故,《經典釋文》說“鈇”是“又音斧”,而不言是“斧也”,是因為陸德明也知道鈇本不是斧,而在此處應當讀為斧,屬於假借,也是堅實的例證。
至於商人造了“戊”字云云,請你搞清楚初文與後起字的關係再來說話,否則沒有發言權。
甲骨文中的象形字,要解釋它,其中一個重要方法就是要看圖說話,把字形和古器物結合著來看才能得出正確結論,你把這個看成是“看图编故事”,也正說明你對考釋古文字根本就一竅不通。
在笑死和说话之前先过过脑子,仔细看看清楚人家的论点论据论证,别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對於別人的研究,可以批評,可以反對,但也需要有理有據,拿出自己的論據論證來,別空口說白話,這種“民科”風格我是不會接受的。
我做学问是很幸福,因为我能在得其真相中得到快乐。不会象有些人,字形资料收集了一堆,而解释却是一塌糊涂,毫不靠谱,还喜欢指手画脚,不懂装懂,这个已经领教过了,再怎麼刷評論也於事無補。
再度笑死!你还真是想什么是什么,那个戊字还非得分成3部分,不能是2部分。非得是石头,不能是青铜。
另外,所谓的象形字大概就非得是具体的东西,不能是象征义。呵呵。
哎呀,某专业人士还真是够专业的,每个字都是造出来代替另外一个字用的。甲是乙的本字,乙是用为丙,丙与丁可通假,丁与戊亦可通,戊是石镰,,,,后来变成鈇。
法力无边就是好啊,点石成戊,撒戊成鈇。。。
在你再度笑死之前,請你舉證戊字是2部份,再請你舉出殷商時期的青銅戊實物。
再請你論證象形字不是具體東西而是象徵義。
請你證明初文與後起字是不存在的。
否則我只能看你是在這裡瞎白話。
这位王甲金先生,以前看过他的几个文,对他收集的古文字图片非常佩服,但对于他的解说,实在无法苟同,基本都是一团糊涂糨子,连他自己都不知所云。更可笑的是,这位自以为很了不起的王先生,竟然连最起码的古书都读不通、弄不明。试举二例:
1.比如这位王甲金先生在他的大作《釋甲骨文及金文裡幾個與“燕”有關的字》據《說文解字》“雟”字條:“ ,周燕也。从隹,屮象其冠也,冏聲。一曰:蜀王望帝婬其相妻,慙亡去,爲子雟鳥,故蜀人聞子雟鳴,皆起云望帝。”這裡《說文》對“雟”字的解釋有兩個,一是“周燕”,一是“子雟鳥”,也就是後世的“子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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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是明显的连古书都读不懂表现,其实《说文》的解释是“雟周,燕也。”,言燕一名嶲周,《尔雅•释鸟》:“嶲周、燕燕,鳦”,疏:“孙炎、舍人以嶲周、燕燕、鳦为一物三名”,是其证。他竟然能把“嶲周燕也”读成“嶲,周燕也”,也够水平了。
2.同一篇文章,再看他这段:再看“鸒”:《說文》“居也。一名鴉烏。小而多羣,腹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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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是明显的瞎扯淡乱改文献。《说文》的原文是:“鷽,雗鷽,山鵲,知來事鳥也。从鳥,學省聲。”根本不是他所引用的样子。他引的那“说文”,其实是郭璞的《尔雅注》,《尔雅•释鸟》:“鸒斯,鹎鶋。”郭璞注:“鸦乌也。小而多群,腹下白,江东亦呼为鹎乌。”他能把鸒当成鸒斯,又把郭注抄成《说文》!
王甲金不徒解释古文字瞎扯淡,连引用古文献也一派地瞎扯,还喜欢不懂装懂,指手画脚,言语可笑。建议编辑对于此人的稿件要严加审核,免得贻误学者。
奇怪,訂正的帖子显示不全。再发一遍。
《说文》的原文是:“鸒(原字左右結構),卑居也。从鳥與聲。”根本不是他所引用的样子。他引的那“说文”,其实是郭璞的《尔雅注》,《尔雅•释鸟》:“鸒斯,鹎鶋。”郭璞注:“鸦乌也。小而多群,腹下白,江东亦呼为鹎乌。”他能从嶲周扯到鸒斯,又把郭注抄成《说文》!
他這種基礎性、常識性錯誤隨處可見。
王甲金今天发了一个贴,终于说出他来我的文下无理取闹的缘由,兹录於下:
“昨天的事,我就最后说明一下。
学术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小孩过家家。那位王宁之前一次又一次拿我的文章去过家家玩,我已经告诉他我的不快了,结果他还是乐此不疲。最后我只好让他知道不尊重别人不尊重学术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事就到此为止。”
看了他这个贴我才恍然大悟,王甲金来无理取闹是怎么回事。好吧,我就来说说此事的起因,看看人的狭隘和阴暗是怎么回事,也让大家看清楚这个人的嘴脸。
王甲金在先秦史研究室网站发布了一个文《古字旁觀02:釋頫、俯、府、付》我看了他这个文,认为他里面的解释不正确,所以我就引用了他文中的图表和释文,写了一篇《释金文中的“聘”》,发布在武大的简帛网上。我在这个文中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注明引用资料出处的时候,因为记忆有误把“王甲金”的名字搞错成了“陈甲金”,当时没有发现,就发布了。王甲金看到了此文,他通过什么方法告知了简帛网,所以简帛网立刻做了更正,然后他就到我在先秦史研究室发布的一个文《釋“邎”》下面发了这么一个贴:
“这位王宁先生,我刚去简帛那边看到你一篇文章里引用了我在这个网站的文章,你使用了我制作的图表、大量释文,这些我都管不到,但你怎么会把我的姓都写错了呢?你能把王看成陈,那难怪你的‘古文字学文章’里面没有不能通的字。我就奇怪了,古人造了几千个字,却都不用该用的字,都得借用别的字代替。”
因为当时在忙别的事,好久没去先秦史研究室网站,蒙一个网友告知,我知道之后去看底稿,发现这个确实错在我,于是立刻上去在王甲金的回帖下面发了个道歉贴:
“王甲金先生,我好久没来这里了,你的这个回帖我是刚刚看到,回复太迟,很不好意思。我引用了您的东西,把您的文章也注明了,我的那个文的确把你的名字搞错了,把‘王’错成了‘陈’,是我记忆之误,简帛网已经作了更正。就此事敬请谅解。”
王甲金没有做任何回应,我本以为此事算过去了。没想到王甲金对此耿耿于怀,伺机报复,于是他开始在我发的一些文章下面跟帖,冷嘲热讽,胡说八道,无理取闹,开始我并没有理睬。现在他继续搅闹不止,而且把我引用他的文章当成“过家家玩”,连最起码的学术原则都不懂。我是引用过他的两个文,并且都严格按照要求注明了作者和出处,错误就是一次弄错了他的名字。现在他竟然一直不依不饶,又到我的文下面来跟帖闹事作为报复,以泄私愤,背离了起码的学术准则,其偏狭和阴暗昭然,有他的帖子为证,各位管理员和读者明鉴。
作者在文章中集结了各种说法来作讨论,合理而且比较客观。
学术问题应该理性讨论,这里不是胡吵海闹的普通论坛,王先生对作者有私人矛盾可换个地方干架,但是针对本文用这样的态度指责,并说些不靠谱的话那不是治学态度。就事论事方是治学者,否则,就有误导读者意思。
我们是来学习和交流学问的,不希望看到不合适的话语,请客观发言,不需要带那么重的情绪说话吧,王金甲先生?您的矛盾不应该让所有读者都卷进来,您认为呢?另外,希望提意见时把出处发上来,供大家学习。请相信这里的管理知道欣赏真正正确的学术,您认为呢?王金甲先生
这位王甲金先生,王宁先生的文章是经过网站审核后公开发布的,这一点说明王宁先生的文章是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的,绝不是您口中所谓过家家。王宁先生在文章中的失误已经纠正并道歉,那么他在您的面前就没有什么理亏的地方。人与人之间难免有些私人恩怨和小摩擦,这都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把学术当作发泄私怨的武器,愚以为是对学术的大不敬,这是一种将政治思维引入学术领域的举动。完全不支持这种违背学术基本精神的言论在学术网站出现。
其实“戊”作为动词在现实生活中仍在使用。如:戊住茅坑不拉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