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歷史博物館藏“中圖”甲骨研讀劄記【張然】

臺灣歷史博物館藏“中圖”甲骨研讀劄記

張然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臺灣歷史博物館藏“中圖”甲骨研讀劄記【張然】

臺灣歷史博物館官網(後文簡稱用“臺歷博網”代替[1])公佈了舊藏於“中央圖書館”的甲骨 [2],登錄號為30187-30907,共721版。胡厚宣曾統計為744版。金祥恆《國立中央圖書館藏甲骨文字》(後文簡稱“《中圖》”,刊於《中國文字》第19期、20期,1966年)著錄648版[3]。經過梳理,官網所錄721版中包含5張整版盒圖片,兩版重複編號(即臺歷博網30866重30867[4];臺歷博網30719重30823),故實錄甲骨714版。本文在金祥恆《“中央圖書館”所藏甲骨文字原稿》(後文簡稱“《原稿》[5]”)、蔡哲茂《跋〈“中央圖書館”所藏甲骨文字原稿〉》(參見《甲骨文與殷商史》新7輯,2017年,頁186-232)基礎上對這批材料進一步梳理,新綴甲骨三組,補充指出《合》《合補》中收錄的僞刻五版。

經過統計,《合》《合補》共收錄《中圖》僞刻11版,主要仿自《寫》《安明》《明後》等早期著錄書。《合》《合補》來源表共標記收錄《中圖》摹本約260版,經過校重,《合》40713(《中圖》17)、《合補》13226(《中圖》217、《中圖》209反)官網未見,另有部分未標記為“《中圖》”的甲骨,實際現藏於臺歷博。

從校重與綴合的情況看,這批材料有部分又見於《鐵雲藏龜拾遺》(後文簡稱“《拾》”),如:《拾》11.1、13.15;或見於《甲骨續存》(簡稱“《續存》”),如:《續存》上88、107、170、262、535、1318、2230等;還有見於《上海博物館收藏甲骨文字》(簡稱“《上博》”),如:《上博》17647.325、17647.698等。臺歷博網30409又可與《上博》17647.66綴合,說明這批材料中有部分曾屬於葉玉森藏品,這部分材料最早可上溯到王懿榮、劉鶚舊藏。相關流轉可參看胡厚宣《五十年甲骨文發現的總結》、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甲骨文字·序》。

一、甲骨綴合三則

1. 臺歷博網30714+臺歷博網30694

按:兩版都屬於無名類刻辭,拼合後可補全“翌”字,B版邊緣處有兩處斜筆,即偏旁“立”殘筆。

2.臺歷博網30409+《合》10088+《合》7491+《美》49

《合》10080 《輯佚》005

按:B、C、D見於《綴續》426,A、B綴合後可以拼合“勿”“豹”兩字。《合》10088又見於《上博》17647.66,臺歷博網照片拍攝角度較為平整,與B版拓本拼合,碴口較為密合。上博照片骨條左側向上微傾,拼合後碴口不太密合。這版與《合》10080、《輯佚》005內容相似,應是成套卜辭,A、B拼合後內容與《輯佚》005也相同。

3. 《合》41495(臺歷博網30310)+《合》41426(臺歷博網30465)

按:兩版綴合後可拼全“麗”字。

二、《合》《合補》中所收錄的僞刻

1.《合》40062、臺歷博網30196、《中圖》228

按:不合辭例,仿自《寫》128等。

2.《合》41039、臺歷博網30312、《中圖》148

按:字形不合,不成辭例。似仿《寫》129等。

3.《合》41539、臺歷博網30387、《中圖》64

按:本版不合文例,內容應是仿刻。仿自《明後》2581+《明後》2611。

4.《合》41489、臺歷博網30665、《中圖》447

按:字形怪異,不成辭例。

5.《合》41302、臺歷博網30875、《中圖》332

按:不合辭例,字口較新。

附錄:

(表中除了本人新綴,還附上楊熠新綴3組,李宗焜整理團隊新綴1組。)

臺歷博網 著錄 中圖(金摹) 綴合 出處 備註
30187 《中圖》20
30188 《中圖》21
30189 《合》40390 《中圖》210
30190 《中圖》214
30191 《中圖》218
30192 《合》39622 《中圖》215
30193 《中圖》219
30194 《合》39642 《中圖》220
30195 《合》39798 《中圖》224
30196 《合》40062 《中圖》228 按:僞刻。摘抄《寫》128等。
30197 《合》41230 《中圖》25
30198 《中圖》231
30199 《中圖》221
30200 《合》40901/《合》40826; 《中圖》225
30201 《合》39511 《中圖》229
30202 《合》41160 《中圖》22
30203 《中圖》232
30204 《中圖》222
30205 《中圖》226
30206 《合》41386 《中圖》24 《合》41648(中圖039)+《合》41386(中圖024) 蔡哲茂,參《綴三》734
30207 未見
30208 《合》39794 《中圖》233
30209 《中圖》223
30210 《合》41300 《中圖》227
30211 《合》41016 《中圖》15
30212 《合》41380 《中圖》16
30213 《中圖》18
30214 《中圖》206
30215 《合》39559 《中圖》207
30216 《合》41081 《中圖》216
30217 《合》39767 《中圖》212
30218 《合補》13249 《中圖》208
30219 《中圖》213
30220 整盒圖
30221 整盒圖
30222 整盒圖
30223 《合補》13405 《中圖》19 《合》41362(《中圖》009)+《合補》13405(《中圖》019) 蔡哲茂,參《殷墟甲骨新綴十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18~124頁。
30224 《中圖》184
30225 《中圖》629
30226 《合》41448

《合》39437

《掇二》434

《中圖》176
30227 《中圖》185
30228 《中圖》179
30229 《中圖》641
30230 《中圖》180
30231 《中圖》181
30232 《合補》13288 《中圖》186
30233 《合》41355 《中圖》197
30234 《合》40370 《中圖》187
30235 《合》39658 《中圖》192
30236 《中圖》188
30237 《合》40128 《中圖》193
30238 《中圖》198
30239 《中圖》642/203反
30240 《合》40439 《中圖》189
30241 《中圖》194
30242 《中圖》199
30243 《中圖》204
30244 《中圖》190
30245 《中圖》195
30246 《合》39480 《中圖》200
30247 《中圖》205
30248 未見
30249 《中圖》191
30250 《中圖》196
30251 《中圖》643
30252 《中圖》644
30253 《中圖》645
30254 整盒圖
30255 《中圖》162
30256 《合》41687 《中圖》10
30257 《合》41149 《中圖》167
30258 《合補》13430 《中圖》171
30259 《中圖》158
30260 《合》39478 《中圖》11
30261 《合》41365 《中圖》12 按:金祥恆疑僞,不确。
30262 《合》39547 《中圖》163
30263 《中圖》172
30264 《合》41372 《中圖》173
30265 《中圖》13
30266 《合》41338 《中圖》174
30267 《合》41378 《中圖》14
30268 《合》41417 《中圖》178
30269 《合》41744 《中圖》177
30270 《合》40414 《中圖》175
30271 《合》41064 《中圖》182
30272 《中圖》183
30273 《合》39628 《中圖》149
30274 《合》39556 《中圖》153
30275 《中圖》154
30276 《合》41038 《中圖》159
30277 《合》40194 《中圖》164
30278 《中圖》168+《中圖》201
30279 《合》41494;《南坊》5.58 《中圖》7
30280 《合》40225/《合》41851;《南坊》5.66 《中圖》8
30281 《合》40822 《中圖》155
30282 《合》41002 《中圖》160
30283 《合補》13317 《中圖》165
30284 《合》41362 《中圖》9 《合》41362(《中圖》9)+《合補》13405(《中圖》19) 蔡哲茂,參《殷墟甲骨新綴十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18~124頁。
30285 《合》41700 《中圖》169
30286 《合》41108 《中圖》156
30287 《中圖》161
30288 未見
30289 《中圖》166
30290 《合》41314 《中圖》170
30291 《中圖》157
30292 《原稿》已摹,無編號,位於編號157左側。
30293 《合》41662;《南坊》5.60; 《中圖》1
30294 《中圖》139
30295 《中圖》143
30296 《合》41219 《中圖》144
30297 《中圖》150
30298 《合》40714 《中圖》140
30299 《中圖》141
30300 《合》40804 《中圖》151
30301 《合》40944 《中圖》2
30302 《合》41449 《中圖》145
30303 《合》41327 《中圖》146
30304 《合》39784 《中圖》147/152反
30305 《合》40989 《中圖》3
30306 《合》41396 《中圖》4
30307 《合》41360 《中圖》142
30308 《合》41401 《中圖》5
30309 《原稿》已摹,無編號,位於編號142左側。
30310 《合》41495;《南坊》5.61 《中圖》6 《合》41495(臺歷博網30310)+《合》41426(臺歷博網30465) 張然
30311 《中圖》628
30312 《合》41039 《中圖》148 按:僞刻,抄自《寫》129等。
30313 《合》40543 《中圖》265
30314 《合》41356 《中圖》256
30315 《合》41132 《中圖》261
30316 《合》41391 《中圖》266
30317 《中圖》272
30318 《中圖》262
30319 《合》40191 《中圖》257
30320 《合》40586 《中圖》267
30321 《合》41229 《中圖》37
30322 《中圖》263
30323 《合》41436 《中圖》268
30324 《原稿》已摹,未編號,位於37左側。
30325 《合》20478/《合》40839;《南坊》5.23 《中圖》26
30326 《合》41094 《中圖》29
30327 《合》41190 《中圖》30
30328 未見
30329 《合》41152 《中圖》230
30330 《合補》13319 《中圖》234 蔡哲茂 僞刻
30331 《合》41357 《中圖》239
30332 《合》41042 《中圖》28
30333 《中圖》27
30334 《中圖》249
30335 《合》41444 《中圖》235
30336 《原稿》已摹,未編號,位於編號235左側。
30337 《合》40371 《中圖》240
30338 《中圖》244
30339 《中圖》646
30340 《合》41298 《中圖》250
30341 《中圖》236
30342 《中圖》241
30343 《合》40869 《中圖》245
30344 《中圖》251
30345 《合》40472 《中圖》237
30346 《中圖》242
30347 《合》40529 《中圖》246
30348 《中圖》248
30349 《合》40553 《中圖》31
30350 《中圖》252
30351 《中圖》238
30352 《合》40756 《中圖》243
30353 《中圖》247
30354 《中圖》253
30355 《中圖》254
30356 《中圖》258
30357 《中圖》23 楊熠補充
30358 《合》40811 《中圖》259
30359 《中圖》264
30360 《合》41671 《中圖》38
30361 《合》39763 《中圖》273
30362 《合》41143 《中圖》40
30363 《合》41648 《中圖》39 《合》41648(《中圖》39)+《合》41386(《中圖》24) 蔡哲茂,參《綴三》734
30364 《合》41623 《中圖》43
30365 《合》41410;《南坊》5.59 未見
30366 未見
30367 未見
30368 未見
30369 未見
30370 未見
30371 未見
30372 未見
30373 未見
30374 未見
30375 《合》40851 《中圖》255
30376 《合》41837 《中圖》260
30377 未見
30378 《合》41390 《中圖》32
30379 《中圖》34
30380 《合》41374 《中圖》35
30381 《合》41400 《中圖》36
30382 《合》41629 《中圖》33
30383 《合》41144 《中圖》274
30384 《合》40966 《中圖》269
30385 《合》41918 《中圖》271
30386 《合》41606

《合》30031

《中圖》65 蔡哲茂 僞刻
30387 《合》41539 《中圖》64 僞刻
30388 《合》41602 《中圖》67 存疑
30389 《合》41505 《中圖》63
30390 《合》41508 《中圖》62 按:金祥恆注明僞刻,不确。
30391 《中圖》66
30392 未見
30393 無字 《原稿》已摹,未編號。
30394 《中圖》339
30395 《合》41536 《中圖》68
30396 《中圖》69
30397 《合》40593 《中圖》335 《原稿》未編號。
30398 《中圖》70
30399 未見 金祥恆 僞刻。《原稿》已摹,未編號。
30400 金祥恆 按:臼邊處部分僞刻,抄自《寫》369。《原稿》已摹,未編號。
30401 未見
30402 《合》13115;《續存》上88;《合補》3912部分 未見 《合補》3912=《合》13115+《合》13118(《雲間》36.4、 《上博》17647.325)
30403 未見
30404 未見
30405 未見
30406 未見
30407 未見
30408 《合》41800 《中圖》46
30409 未見 《中圖》30409+《合》10088+《合》7491+《美》49 張然
30410 《中圖》331
30411 《合》40455 《中圖》311
30412 《合》39603/《合》40782 《中圖》319/323反
30413 《合》39682 《中圖》294
30414 《中圖》321
30415 《合》40474 《中圖》325
30416 《中圖》330
30417 《合》40423 《中圖》282
30418 《合》40740 《中圖》295
30419 《合》40899 《中圖》299
30420 《合》40533 《中圖》312
30421 《合》39691/《合》4737;《拾》13.15 《中圖》320
30422 《中圖》308
30423 未見
30424 《合》39759 《中圖》283
30425 《原稿》已摹,未編號,位於329左側。
30426 未見
30427 《合》39686/《合》3016;《拾》11.1 《中圖》310/314反
30428 《中圖》322
30429 未見 《原稿》已摹,位於330右側。
30430 《合》10185/《合》40044;《續存》上170 《中圖》284
30431 《合》40048 《中圖》316
30432 《合》41181 《中圖》278
30433 《中圖》285
30434 《合》40739 《中圖》313
30435 未見 《原稿》已摹,未編號,位於330右側。
30436 《拾》13.9 《中圖》290
30437 未見
30438 《合》40551

《合》19794

《续存》上1436

《中圖》303
30439 《合》39982/《合》6374;《拾》4.14 《中圖》302/306反
30440 未見
30441 《中圖》286
30442 未見 《原稿》已摹,未編號,位於293左側。
30443 《合》13386/《合》40349;《續存》上107 《中圖》289
30444 《合》39479 《中圖》293
30445 《合》39752 《中圖》305
30446 《合》40789 《中圖》318
30447 《合》40193 《中圖》328
30448 《合》40719 《中圖》315
30449 《合》41388 《中圖》292
30450 《合》40625 《中圖》300
30451 《合》40808 《中圖》301
30452 《合》39576 《中圖》297
30453 《合》40195 《中圖》307/309反
30454 《合》40318 《中圖》327
30455 《合》39841 《中圖》298
30456 《合》25038/《續存》上1601 《中圖》296
30457 《中圖》317
30458 《中圖》329
30459 《中圖》304
30460 《合》40812 《中圖》326
30461 《中圖》287/291反
30462 《合》3287/《合》39699;《續存》上535 《中圖》45 《合》3287+《合》6552(《上博》17647.698) 方稚松,參《甲骨綴合十組》,《北方論叢》2006年第3期,第1~5頁。 楊熠指出30462左側小片為《中圖》44。
30463 《合》41498 《中圖》42
30464 《合》39919;/《合》28017;《續存》上1943 《中圖》41
30465 《合》41426 《中圖》88 《合》41495(臺歷博網30310)+《合》41426(臺歷博網30465) 張然
30466 《合》41122 《中圖》270
30467 《合》39507 《中圖》275 《合》39507+《合》22960+《合補》293+《合補》464 展翔

趙鵬

李林(遙綴)[6]

30468 《合》41920 《中圖》276
30469 《合》39973 《中圖》279
30470 《合》41841 《中圖》277
30471 《合》41932 《中圖》280
30472 《合》41793 《中圖》281
30473 《中圖》56
30474 《中圖》49
30475 《合》41675 《中圖》48
30476 《中圖》57
30477 《中圖》58反 楊熠補充。本版只摹錄反面。
30478 《中圖》54/53反(倒)
30479 《中圖》60
30480 《中圖》47不全 楊熠補充。按:右下角殘片可能是《原稿》374左側一版。
30481 《合》41515 《中圖》51 按:金祥恆疑僞,不确。
30482 《合》41551 《中圖》55
30483 《中圖》50
30484 《中圖》52
30485 《合》41532 《中圖》59正/61反
30486 《中圖》337
30487 《合》39758 《中圖》362
30488 《合》40330 《中圖》358
30489 《合》40566/《合》16407;《合》40008反 《中圖》346/350反
30490 《合》39754 《中圖》343
30491 《合》40014/《合》8053正;《拾》12.5正;《合》40695反; 《中圖》341/345反 〖正〗《合》8067正(《六束》69、《復旦》49正)+《合》8053(《拾》12.5;《合》40014,《中圖》341),〖反〗《合》8067反(《六束》70、《復旦》49反)+《合》40695(《中圖》345) 蔣玉斌,參《蔣玉斌甲骨綴合總表(300組)》第213組
30492 《合》39517 《中圖》359
30493 《合》39555 《中圖》351
30494 《合》40478反 《中圖》348正/352反
30495 《合》40413 《中圖》353
30496 《合》4260/《合補》13191;《拾》2.14;《續存》上457 《中圖》334
30497 《合》40555正《合》40072反 《中圖》371正/363反
30498 《合》39579/《合》1651/《合》14869/

《續存》上262

《中圖》372
30499 《中圖》366 金祥恆、蔡哲茂 上半僞刻。
30500 《合》40339

《合》13479

《拾》3.12

《中圖》333
30501 未見
30502 《中圖》357
30503 《合》40634 《中圖》344
30504 《中圖》361/365反
30505 《中圖》349反 正面《原稿》已摹,無編號,位於359右側。
30506 《合》40145

《合》10894

《中圖》367
30507 《續存》上243 《中圖》356
30508 未見
30509 《合》41330/《合》19899;《拾》2.7 《中圖》354
30510 《合》39615 《中圖》338
30511 《中圖》647
30512 《合》39635 《中圖》374
30513 《合》39583 《中圖》360
30514 《中圖》355
30515 《合》40151 《中圖》369/370反
30516 《合》40315 《中圖》347
30517 《合》41453 《中圖》340 按:金祥恆注明“後契”,不确。
30518 《合》41519;《續存》上2230 《中圖》84
30519 《中圖》86
30520 《合》41358 《中圖》79
30521 《合》41371 《中圖》81
30522 《合》41460/《合》32018;《續存》上1885 《中圖》90
30523 《中圖》82
30524 《合》41387 《中圖》78
30525 《合》41305 《中圖》83
30526 《合》41413 《中圖》85
30527 《合》39884 《中圖》134
30528 《合》41640/《合》34143;《續存》上1829 《中圖》130
30529 《中圖》135
30530 《合》41633 《中圖》132
30531 《合》41556 《中圖》129
30532 《合》40365 《中圖》131
30533 《中圖》133
30534 《合》40458 《中圖》482
30535 《合》40637;《拾》1.5 《中圖》138
30536 《中圖》635
30537 無字 《原稿》已摹,無編號。
30538 《合》39518 《中圖》476
30539 《中圖》136
30540 《中圖》471
30541 《合》40405 《中圖》517
30542 《合》7643/《合》39972;《拾》15.4 《中圖》511
30543 《合》40055 《中圖》477
30544 未見
30545 《合》40262 《中圖》448
30546 《合》40872 《中圖》521
30547 《合》39890 《中圖》463
30548 《合》41013 《中圖》512
30549 《合》39827 《中圖》464
30550 《合補》13205 《中圖》444
30551 《合》8063《合》40025

《續存》上777

《中圖》470
30552 《合》39709 《中圖》445
30553 未見
30554 未見
30555 《合》40743 《中圖》457/458反
30556 《中圖》467 楊熠補充
30557 《合》39986 《中圖》468
30558 《合》40445 《中圖》453
30559 《中圖》459
30560 《合》40412正/《合》40336反 《中圖》

473/478反

30561 《合》39844/《合》5859;《續存》上1318 《中圖》466
30562 《合》41321 《中圖》481
30563 《合》40523 《中圖》456
30564 《合》39659 《中圖》469
30565 《原稿》已摹,無編號,位於編號136後。
30566 《合》40619正/《合》40706反 《中圖》462正/465反 《合》40619+《合》17089 李愛輝[7]
30567 《合》39855正/《合》39989反 《中圖》460/461反
30568 《中圖》449
30569 未見
30570 《合》41341 《中圖》76 按:本版与《合》27973非一版。
30571 《合》41311 《中圖》80
30572 《合》41538 《中圖》74
30573 《中圖》75
30574 《中圖》336
30575 未見
30576 未見
30577 未見
30578 《中圖》77
30579 《中圖》91
30580 《中圖》95
30581 《中圖》92
30582 未見
30583 未見
30584 未見
30585 《合》40038 《中圖》87
30586 《中圖》89反
30587 未見
30588 未見
30589 《中圖》418
30590 《中圖》420
30591 《中圖》446
30592 《中圖》408
30593 《中圖》382
30594 《中圖》406
30595 未見
30596 《中圖》384
30597 《中圖》433
30598 《中圖》513
30599 《中圖》515
30600 《中圖》383 楊熠補充
30601 《中圖》632
30602 《中圖》451
30603 《中圖》440
30604 《中圖》432
30605 《中圖》409
30606 《中圖》417
30607 《中圖》436
30608 《合》39829 《中圖》522
30609 《中圖》634
30610 《中圖》426
30611 《中圖》633
30612 《中圖》397
30613 《合》40004 《中圖》402
30614 《中圖》638
30615 《中圖》442
30616 未見
30617 《中圖》520
30618 《中圖》439
30619 《合》41301 《中圖》429
30620 《中圖》523
30621 《中圖》413
30622 《中圖》389
30623 《中圖》519
30624 《中圖》122/123反
30625 《中圖》407
30626 《中圖》392
30627 《中圖》412
30628 《合》39847 《中圖》395
30629 《中圖》430
30630 《中圖》390
30631 未見
30632 《合》40696 《中圖》364
30633 《中圖》443
30634 《中圖》404 楊熠補充
30635 《中圖》376
30636 《中圖》377
30637 《中圖》387
30638 《中圖》414
30639 《中圖》424
30640 《原稿》摹出,無編號,位於634下方。
30641 《中圖》450
30642 《中圖》388 楊熠補充
30643 未見
30644 未見
30645 《中圖》514
30646 《合》41435 《中圖》434
30647 《中圖》516
30648 《中圖》415
30649 《中圖》403/410反
30650 《中圖》419
30651 《中圖》427
30652 未見
30653 《中圖》435
30654 《中圖》385
30655 《中圖》386
30656 《中圖》393
30657 《中圖》416
30658 未見
30659 《中圖》375
30660 《中圖》423 楊熠補充
30661 《中圖》421
30662 《中圖》380 僞刻
30663 《中圖》518
30664 《中圖》630
30665 《合》41489 《中圖》447 張然 僞刻
30666 《中圖》124
30667 《中圖》425
30668 《中圖》394
30669 《中圖》398
30670 《中圖》396
30671 《合》40367 《中圖》441
30672 《中圖》373
30673 《合》39732 《中圖》368
30674 《合》40140 《中圖》379
30675 《中圖》438
30676 未見
30677 《中圖》391
30678 《中圖》631
30679 無字 《原稿》已摹,似位於編號118、119之間。
30680 《中圖》117
30681 《中圖》127
30682 未見
30683 《中圖》116
30684 《合》40537 《中圖》120
30685 《中圖》110
30686 《中圖》94
30687 《中圖》96 金祥恆 僞刻
30688 《中圖》437
30689 《中圖》111
30690 《中圖》128
30691 《中圖》104
30692 《中圖》109
30693 《中圖》105
30694 《中圖》99 臺歷博網30694+臺歷博網30714 張然 按:可以拼合“翌”字。
30695 《中圖》125
30696 未見
30697 《中圖》126
30698 《中圖》400
30699 《中圖》115
30700 《中圖》101
30701 《中圖》103
30702 《中圖》107
30703 未見
30704 未見
30705 未見
30706 《中圖》98
30707 《合》41318 《中圖》97
30708 《中圖》108
30709 《中圖》121
30710 《中圖》112
30711 《中圖》114
30712 《中圖》113
30713 《合》40868 《中圖》93 金祥恆;蔡哲茂 僞刻。仿自《寫》373。
30714 臺歷博網30714+臺歷博網30694 張然 按:可以拼合“翌”字;《原稿》已摹,未編號。
30715 《中圖》100 按:僞刻。仿自《寫》280。
30716 《中圖》106
30717 《中圖》102
30718 《合》41056 《中圖》118
30719 《合》40707 《中圖》475 按:重臺歷博網30823。
30720 《中圖》573倒
30721 未見
30722 《中圖》574
30723 未見
30724 《中圖》598
30725 《中圖》531
30726 《中圖》616
30727 《中圖》567/568反
30728 《中圖》599
30729 《中圖》625
30730 未見
30731 未見 無字
30732 《中圖》600
30733 《中圖》576
30734 《中圖》587
30735 《中圖》528 輪廓與《原稿》鉛筆拓本接近。
30736 《中圖》614
30737 《中圖》608
30738 《中圖》530 按:似有斷裂。
30739 《中圖》571
30740 《中圖》609
30741 《中圖》532
30742 整盒圖
30743 《中圖》575
30744 《中圖》489
30745 《中圖》488
30746 《中圖》622
30747 未見
30748 《中圖》611
30749 《中圖》618
30750 《中圖》566
30751 未見
30752 《中圖》480
30753 《原稿》已摹,無編號。置於編號627後。
30754 《合》39544 《中圖》596
30755 《中圖》601
30756 《中圖》529
30757 《中圖》588
30758 未見
30759 《中圖》610
30760 《中圖》533
30761 《中圖》613
30762 《中圖》617
30763 《合》39552 《中圖》479
30764 《中圖》504
30765 《中圖》550/557反
30766 《中圖》541
30767 《中圖》615
30768 《中圖》621 楊熠補充
30769 《中圖》607
30770 《中圖》561
30771 《中圖》549
30772 《中圖》619
30773 《中圖》498
30774 未見
30775 《中圖》507
30776 《中圖》636
30777 《中圖》556
30778 《中圖》555
30779 《中圖》620
30780 《原稿》已摹,無編號,位於編號551左側。
30781 《中圖》534
30782 未見
30783 未見
30784 《中圖》593
30785 《中圖》558
30786 《中圖》594
30787 《中圖》524
30788 《中圖》639
30789 《中圖》569
30790 未見
30791 未見
30792 未見
30793 《中圖》578
30794 《中圖》494
30795 《中圖》603
30796 《中圖》497
30797 《中圖》581
30798 《中圖》499
30799 《中圖》637
30800 《中圖》626
30801 《中圖》535
30802 《中圖》584
30803 《中圖》562
30804 《中圖》547 輪廓與《原稿》鉛筆拓本接近。
30805 《中圖》586
30806 未見
30807 《中圖》565
30808 《中圖》583
30809 《中圖》525 輪廓與《原稿》鉛筆拓本接近。
30810 《中圖》526
30811 未見
30812 《中圖》640
30813 《中圖》527
30814 《中圖》623
30815 《中圖》577
30816 未見
30817 《中圖》552
30818 未見
30819 《中圖》605
30820 《中圖》606
30821 未見
30822 《中圖》500
30823 《中圖》475 按:重臺歷博網30719。
30824 《中圖》485
30825 《中圖》536
30826 《中圖》508
30827 《中圖》510
30828 《中圖》543/542 輪廓與《原稿》鉛筆拓本接近。
30829 《中圖》490
30830 《中圖》540
30831 未見
30832 《中圖》505
30833 《中圖》579
30834 《中圖》553
30835 《中圖》559
30836 《中圖》648
30837 《合》40009 《中圖》591
30838 《中圖》492
30839 《中圖》495
30840 《合》40136 《中圖》483
30841 《中圖》560
30842 《中圖》491
30843 《中圖》551
30844 《中圖》501
30845 《中圖》537
30846 《中圖》474
30847 未見
30848 《中圖》554
30849 《中圖》592
30850 《中圖》503
30851 《中圖》544
30852 《中圖》545
30853 《中圖》563
30854 《中圖》509
30855 《合》40209 《中圖》602
30856 《中圖》506 輪廓與《原稿》鉛筆拓本接近。
30857 《合》40213 《中圖》585
30858 《中圖》486
30859 《中圖》484
30860 《中圖》487
30861 《合》40771 《中圖》472
30862 《中圖》564
30863 未見 僞刻
30864 未見 僞刻
30865 未見 無字
30866 未見 一版兩圖,僞刻。
30867 未見
30868 未見 僞刻
30869 未見 按:僞刻。抄自《寫》145、146。
30870 未見 臺歷博網30870+臺歷博網30889 楊熠 僞刻
30871 未見 僞刻
30872 未見 無字
30873 未見 僞刻
30874 未見 按:僞刻。雜抄《寫》275、277。
30875 《合》41302 《中圖》332 僞刻
30876 未見 僞刻
30877 未見 臺歷博網30879+臺歷博網30877+臺歷博網30878 楊熠 僞刻
30878 未見
30879 未見
30880 《合補》13393 《中圖》73 金祥恆 僞刻
30881 未見 僞刻
30882 未見 臺歷博網30882+臺歷博網30884 楊熠 僞刻。雜抄《寫》300、165、146等。
30883 《合》41454 《中圖》71 金祥恆 僞刻
30884 未見 臺歷博網30882+臺歷博網30884 楊熠 僞刻
30885 《合》41496 《中圖》72 金祥恆 僞刻
30886 未見 僞刻
30887 未見 臺歷博網30887+臺歷博網30888+臺歷博網30890 李宗焜先生告知,該組整理團隊已綴合 按:僞刻,抄自《寫》210。
30888 未見
30889 未見 臺歷博網30870+臺歷博網30889 楊熠 僞刻
30890 未見 臺歷博網30887+臺歷博網30888+臺歷博網30890 李宗焜整理團隊 僞刻
30891 未見 僞刻
30892 未見
30893 未見
30894 未見
30895 未見
30896 未見
30897 未見
30898 未見
30899 未見
30900 未見
30901 未見
30902 未見
30903 未見
30904 未見
30905 未見
30906 未見
30907 未見

 

附記:本文是在黃博兄提醒下完成,王師子楊、李宗焜、蔣玉斌、楊熠等先生提供諸多建議。楊熠先生很早也梳理過這批材料,得其慨允,將其成果一併附于文中。信息表部分,楊熠先生費心良多,合力完成,希望能對相關整理工作有所助力!限於學力,文中定有諸多不足之處,歡迎補充!

  1. 蔣玉斌、楊熠先生建議簡稱為“臺歷博網”,可與國博以前名稱“歷博”相區別。本文從之。
  2. 網址:https://collections.culture.tw/nmh_collectionsweb/search.aspx?Keyword=PZP3HQPZ
  3. 胡厚宣:《大陸現藏之甲骨文字》,《史語所集刊》第67本,第4分,1996年,第819-820頁。
  4. 臺歷博網30866應是左後甲殘片,與30867一版之折,官網將其拼合,仍按兩個編號處理。
  5. 《原稿》較《中圖》收錄更全,除了摹本,還包括無字甲骨與鉛筆繪製的類似拓片一類的圖片。
  6. 展翔:《殷契綴合第113-115則》,先秦史研究室,https://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1506.html;李林:《殷墟甲骨新綴三則》,黃德寬、劉紀獻主編《中國文字博物館集刊》第四輯,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124—128頁。
  7. 李愛輝,《甲骨拼合第466-475則》,先秦史研究室網:https://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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