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拼合第76、77則

【首發】李愛輝(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

第76則:合集38617(續編2.4.8、北大555、北大考古與藝術博物館登記號8.0175)+北大505(北大考古與藝術博物館登記號8.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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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則:合集38892(南師2.262、北大1273、北大考古與藝術博物館登記號8.0235)+北大653(北大考古與藝術博物館登記號8.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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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綴合得到黃天樹師的悉心指導,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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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愛輝2011年3月20日《甲骨拼合第76、77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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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评论

  1. 肄簋(《商周》05140)云:
    “戊辰,弜师赐肄豆卣、贝,用作父乙宝彝。在十月一。唯王曰(廿?)祀协日。遘于妣戊武乙奭,豕一。旅。”
    此铭文明确记载武乙之配为“妣戊”。按照甲骨文中先妣庙号记法的通例,一般会将之记作“武乙奭妣戊”,而此铭却记作“妣戊武乙奭”,不过甲骨文中也偶有这种记法,如《合集》36187:
    “甲子翌日妣甲示癸奭。”
    故肄簋的记法也不是孤例。
    按照黄组王宾卜辞的文例,李爱辉先生第76则缀合(拼续503)的第一辞似可补作:
    丁巳[卜],[贞]王[宾]武乙[奭妣戊肜夕无尤]。
    若果真如此,则恰可印证肄簋的记载!这一发现令人兴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