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校释总集》校订五则
【首发】郑邦宏(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2010级硕士研究生)
近日,收集有关甲骨文材料,期间发现《甲骨文校释总集》的一些释文值得商榷,现作五则,求教于方家。
1、《合集》20697片,《校释》释读为“虎。彘”。《校释》释为“彘”之字为,细验拓片,此字应是“”。此条卜辞《殷墟甲骨摹释总集》(下简称《摹释》)释为“虎。”,正确。
2、《合集》20785片,《校释》释读为“…彘获,小彘。”《摹释》释读为“……豕获少……”,细验拓片,“”应是“豕”,“ ”应是“少”,《校释》失之,《摹释》得之。
3、《合集》21586片,其中一条卜辞,《校释》释为“己巳卜,我,贞史彘宁”,《摹释》释为“己巳卜,我,贞史豕宁”。《校释》释为“彘”之字为“”,细验拓片,应是“豕”,《摹释》释为“豕”正确,《校释》误。
4、《合集》24606片,《校释》释读为“贞小叀彘”,《校释》释为“彘”之字为“”,细验拓片,应是“豕”,而《摹释》释为“贞惟豕”,正确。
5、《合集》1142正有一卜辞,《校释》释为“㞢于上甲十牝。二告。“其中《校释》释为”十“之字为“”,应为“七”。《摹释》“侑于上甲七牝”正确,《校释》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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