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践徙都琅邪”续貂
【首发】杨坤(上海博物馆)
《文史》2010年第1辑刊发辛德勇《越王勾践徙都琅邪事析义》长文,对《越绝书》、《吴越春秋》、《竹书纪年》所见勾践从(徙)琅邪起观台一事及诸家之说,予以逻辑严密之分析与论断。余深膺其说,补充四事,以为续貂。
一,1982年,于渤海湾口庙岛群岛之大竹山岛附近海域内,打捞起一件陶釜[1],其形制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史前文化中均未见,但却与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第四期或崧泽文化陶釜相类同[2]。这一发现,将太湖流域古代文化经由海路到达渤海湾之年代,上溯至新石器时代。安田喜宪还认为:“在南方,龙以明晰的形象出现,始于良渚文化时代以后。良渚文化的猪龙玉器,就明显受到北方红山文化的影响”[3]。故吴、越人取海途而北者,古已如此。
一,秦始皇三十七年至会稽,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此巡海界也,曷?所以备越。辛德勇《析义》已举秦封泥所见临淄、琅邪、城阳边郡武官为例。按越先服朝于楚[4],后入为秦之闽中、庐江、南海、桂林、象郡。然亦一时羁縻耳[5],如《淮南子·人间训》称秦始皇使尉屠睢发五军,分守镡城之岭、九疑之塞、番禺之都、南野之界、馀干之水。至汉初犹然,荆[6]当东越[7]、淮南当干越[8]、长沙当杨越[9]。故《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谏曰:“淮南全国之时,多为边吏”。按《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称汉初诸侯王十国,皆外接胡、越。然齐之于越,似勾践以后,舟楫已不能北。楚有江东,秦入海求药,其于越之径海北谋,已成控扼。故六国之末、秦、汉之际,当为越人于荆、扬以南扩张之时。范蠡能贸易,或越人风俗即尚此业,至今犹然。其所献夫差之宝器,恐亦异域之物矣。余于南越王墓所出西亚风格之银盒,已揣其仿佛。至如印山之墓,李零藉北欧维京以船为葬予以比较。故此间历史,颇有待考古发现以作深入探究之必要。
一,勾践从琅邪,字或作徙。余揣度其时之势,勾践迁首邑之区于琅邪,恐是后人误解。从者,至也。越人擅舟楫,遂以地与楚、归宋、与鲁。然于海畔之邑,则据而不弃。故《勾践世家》云:“越兵横行于江、淮东”。此等行事,或可拟于迦太基,而下比明之倭矣。都者,亦邑而已,非魏都大梁之畴。其欲取元常之丧而葬琅邪,此盖牵涉海民之俗,非华夏之伦。
一,余乡金山,海畔有戚家墩遗址,亦春秋、战国时邑。地近柘湖,或即秦海盐、故南武原所在。其邑后陷沦于海,或有尚存于今海岸者。是吴、越之俗,本不避海岸滩涂。既云于琅邪筑观台,则其地恐非山耶。故钱穆赣榆一说,尚不可遽弃之。
辛卯季秋十九日云间杨坤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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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存山东长岛县博物馆。
[2] 吴汝祚《中国沿海史前文化的交往与海上交通》,《东南文化》1993年第3期。
[3] 安田喜宪著、蔡敦达译《龙的文明史》,安田喜宪主编《神话、祭祀与长江文明》,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3—14页。
[4]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5] 《史记·东越列传》建元三年太尉田蚡曰“自秦时弃弗属”。
[6] 按《史记·荆燕世家》,吴王刘濞王故荆地。
[7] 《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引《福州图经》称“会稽之越”。
[8] 《汉书·严助传》、《史记·货殖列传》。
[9] 《史记·南越列传》、《史记·货殖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