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93正释读
【首发】郑邦宏(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合集》93正,有这样一组卜辞:
曹锦炎、沈建华先生《甲骨文校释总集》:
胡厚宣先生《甲骨文合集释文》:
两家释文无别。张玉金先生、甘露师姐分别在讨论甲骨文的连词、甲骨文的数词结构时,都引有此组卜辞,并认为这组卜辞中的“隹”是连词,但二者都说明此种情况卜辞只此一见。[1] 我们发现,即使是传世文献,也不曾见到有用“隹”来连接两个数词的用例。这一点甘露师姐亦也指出。那么这组卜辞中的“隹”用为连词就是孤证,我们觉得这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我们认为该组卜辞应读为:乙丑卜,殻贞,即以,其五百,隹六百?贞,[即]以,不其五百,不隹六百?卜辞中的“百”和“不”应分别读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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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锡圭先生在《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复偏旁的省略》中举有这样一例:“丁卯卜大戊辰(应读为:大戊戊辰,意即于戊辰日册告方之事于大戊)。 甲3374”[2]裘先生的“甲3374”即《合集》19834,
如右:
这片卜辞的辞例与《合集》93正的正贞卜辞的辞例相似,我们认为《合集》93正中的“其五百隹六”应读为“其五百,隹六百”,“隹”还应是语气副词。
裘先生在同样的文章中又提到:“有时候,两个相同的字虽然并不相连也可以省去一个:
辛卯贞:酒升岁匕壬、癸。 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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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引二辞的“妣壬、癸”大概是“妣壬、妣癸”的省文。”[3]《合集》93正的反贞卜辞也跟裘先生所举的情况很相似,其应该省略了一个“不”字。其应读作“不其五百,不隹六百”,而不是“不其五百隹六”。至于反贞卜辞中的“六”与“百”相离较远,能否读作“六百”,我们认为由于对贞卜辞的特殊性,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设想正贞卜辞是“其五百,隹六百”,而反贞卜辞是“不其五百,不隹六”,这就正反对贞失衡了,不符合对贞卜辞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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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详见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第92页。甘露《甲骨未能数量、方所范畴研究》,西南师范大学2001年硕士论文,第6页。
[2] 裘锡圭《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142页。
[3]裘锡圭《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143页。
所述有理。此版即丙三九八,「即」作人或氏族名,故異體分工與常用構形別異;此外,「乙丑」當為「己丑」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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