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綴合第四十~四一則
張宇衛(臺灣大學中文系)
第四十則
A:《合》22751(掇三573、存補2.49.2、存補2.52.1、存上1489、歷拓11645)
B:拾遺.續六第19片
說明:綴合後,可補足「子」、「翌」字。
第四一則
A:《合》25784(善1202)
B:《合》22972(珠36)
C:《合》25848(京人1578)
說明:A、B契口相合。可補足「卜」、「賓」字。而B、C由於原始拓片(如附圖),綴合後的右半部殘泐嚴重,但B片右上突出的小塊,似可結合C表面的剝落部分。並可據貞人「即」字相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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