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組卜辭新綴一則及相關材料梳理
殷德昭(湖北嘉魚)
在黃組卜辭中,有一組記載商王率軍出征的材料,雖然數量不多,但有一定的內在聯繫。先介紹一則筆者綴合的相關卜辭,然後試對這組卜辭略作梳理,以求教於方家。
這則綴合為:
合集36895+合補12732(合集36774+合集36779)+合集36757
(以下簡稱綴合1)
釋文:
癸卯卜,在渄,貞王旬無禍。
癸丑卜,在霍,貞王旬無禍。
癸亥卜,在霍,貞王旬無禍。
癸酉卜,在望,貞王[旬無]禍。
說明:
據下文所擬旬譜,合集36757與合補12732當為一版所折。
據筆者搜集,與這版卜辭相關的材料,有以下幾版:
1、 合補10986(合集35699+合集35887)+合集38306(以下簡稱綴合2)
釋文:
癸丑卜,在霍,[貞王]旬無禍,在五月,甲寅[祭]羌甲、戔甲。
癸亥卜,[在霍],貞王旬[無禍],在五月,甲[子]祭陽甲、羌甲、戔甲。
癸酉卜,在霍,貞王旬無禍。
[癸]卯卜,在焚,貞王旬亡禍,在七月。
這則綴合見於《合集》材料來源表,但是《合補》未收。我們猜測,合補10986不加綴合集38306的原因,可能是考慮到綴合後,會出現第六辭作七月癸卯、第七辭作十月癸丑的矛盾。但是七月與十月的矛盾並非綴合之後纔產生的。按黃組卜辭的契刻習慣,像合集38306這種骨版,上下相鄰兩辭的旬次本來就應該是連續的。所以,第七辭“十月”之“十”當爲“七”缺刻橫劃所致。[1]
2、合集37525;
3、合集36894+合集35541+上博1373(以下簡稱綴合3),林宏明先生綴[2];
4、合集36433;
5、合集36428;
6、合集36430;
7、合集36431;
8、合集36432+輯佚700正(以下簡稱綴合4),蔡哲茂先生綴[3];
9、合集36896=合集41778;
10、合集36780;
11、合集36897[4];
12、合集35661+合集35705+合集39178(以下簡稱綴合5),門藝先生綴[5];
13、合集36756:
14、合集36906;
15、合集36907;
16、合集36831;
17、合集36783;
18、合集36784;
19、合集36781;
20、合集36782。
據此,可得該年五月至十一月的旬譜如下:
月份 |
癸日 |
地點 |
周祭(甲日) |
材料來源 |
五月 |
癸丑 |
霍 |
綴合2 |
|
五月 |
癸亥 |
[霍] |
同上 |
|
[六月] |
癸酉 |
霍 |
同上 |
|
六月 |
癸未 |
霍 |
同上 |
|
六月 |
癸巳 |
霍 |
同上 |
|
七月 |
[癸]卯 |
焚 |
同上 |
|
七月 |
癸丑 |
肜工典 |
同上 |
|
[七月] |
[癸亥] |
|||
八月 |
癸酉 |
綴合3、綴合1 |
||
八月 |
癸未 |
肜大甲 |
同上 |
|
[八月] |
癸巳 |
[肜小]甲 |
綴合1、綴合4、合集36780 |
|
[九月] |
癸卯 |
綴合1、合集36896、合集36897 |
||
九月 |
癸丑 |
霍 |
肜[戔]甲 |
綴合5、綴合1、 合集36780 |
[九月] |
癸亥 |
霍 |
肜羌甲 |
綴合5、綴合1 |
十月 |
癸酉 |
望 |
綴合5、綴合1、合集36756、合集36906、合集36907 |
|
[十月] |
癸未 |
合集36756、合集36831、 綴合1、綴合5 |
||
[十月] |
癸巳 |
綴合5 |
||
[十一月] |
癸卯 |
綴合5 |
由合集36428、36430、36431、36433(後者干支已殘),以及缀合4知,商人於庚午日至甲午日期間,連續反復貞問“今夕師不”,可知,商王此時正在率軍出征。我們猜測,自五月中旬至七月中旬,商軍在前往出征地的路上,並在霍地逗留了較長時間;八月期間,商軍似乎在地與東渄地與敵人交鋒;九月中旬,商王已經返回霍地,大約已經凱旋而歸。又合集36756有“在十月,唯王迍西□”語,商王此時似乎正在西行,因此猜測商王的此次軍事行動為一次東征。
另據此期間舉行的周祭祀序推算,本次周祭的祀首翌工典,約舉行於上年十月末十一月初[6],而十祀征盂方時的祀首翌工典約舉行於上年十月初,比本次周祭祀首略早。推测商王本次出征的相對年代大約在征盂方后數年內。
以上所論,僅為一家之言,不當之處,還望各位方家批評指正。
註釋:
[1]與之類似的例子有,《輯佚》689整版缺刻橫劃。
[2]見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550.html。
筆者也擬有綴合:合集36894+合集35541+合集41775
查《合集》材料來源表,知合集41775現藏於上海博物館,但筆者暫無《上博》一書。因此猜測合集41775應即上博1373。今未敢遽定,暫附此存疑。
[3] 見http://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gzhh/1256.html。
[4] 疑合集36780與合集36897為一版所折,未敢遽定。
[5]見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414.html。
[6]不考慮閏月,下同。
合41775即上博216頁-1373。我覆核了我發表的圖版,實已附有上博圖版。
日前见先生图版,似乎未见。可能系浏览器有问题。是后学疏忽,向先生致歉。
是在下失察。劳烦编辑先生将注2修改一下,仅保留链接即可,其它内容删除。谢罪!
是我圖版做得太粗糙,墨色又太重,容易造成誤判。另外,門藝先生博論有許多黃組的綴合,可以覆核一下。
謝先生提醒。後學祗是個業餘愛好者,尚無緣拜讀門藝先生博論。後學略有幾則綴合,但實在不敢輕易發表,生怕落得個抄襲之嫌。發表前,雖屢查《甲骨綴合續集》、《甲骨拼合集》,及在本站搜索,但無奈後學眼界所及,僅為網絡書籍,不免狹窄,終究難逃貽笑大方之果。慚愧。
總的說來,這個旬譜排得合乎情理,基本上可以成立。提三點意見,僅供參考:
一、綴合1中“癸卯卜,在渄,貞王旬無禍。”的“渄”顯然不是“渄”字;
二、表格中擬補的內容當說明,如“肜小甲”、“彡羌甲”在所引“材料”中都沒有出現,是擬補的,但未說明是擬補的(即未全部打方括號),會引起誤解;
三、文末提到十祀征盂方,據《合集》37398,十祀征盂方三月是肜祭,查常玉芝先生《商代周祭制度》的“祀譜”,這個十祀是帝辛十祀。而本文所排的旬譜是七月“肜工典”,七月“肜工典”出現在帝乙10——14祀,故此旬譜在十祀征盂方之前。
謝先生垂教。
1、觀綴合1拓片,癸卯日地名確實不類“渄”(暫從《輯佚》釋)字。合集36897言癸卯在漏(暫從郭說),合集36896=合集41778言癸卯在漏東渄,蓋漏為大名,渄為小地。先生可直言此旬譜不成立,但既言其“基本成立”,則此處非“渄”即“漏”,蓋或為異體,或已殘泐,或有劃痕。
2、綴合3第三辭僅存貞、禍、午、甲四字,可臆補為:
[癸巳卜],……貞[王旬無]禍,[在八月甲]午,[肜日小]甲。
故後學於八月癸巳旬補“[肜小]甲”,用了方括號。
又合集35705(綴合5)“肜羌甲”雖不甚清晰,但依稀可辨,無須用方括號。
3、合集37398釋文向有爭議,有十祀說、六祀說,有二月說、九月說,今先生又釋三月,未知孰是。合集36511言[九祀]十月丁卯翌大丁,則該年翌工典約在九月中下旬至十月初(不考慮閏旬,下同。閏旬定義見徐鳳仙《商末周祭祀譜合曆研究》)。而先生所擬帝辛十祀征人方日譜(《商代地理與方國》P378)云[十祀八月初旬]甲子酒(從《合集》釋)妹工典,則該年翌工典約在四月初旬甲戌。翌工典一在九、十月,一在四月,兩者似不能合。
望先生為後學解惑。
1.不是“渄”(實為“兆”字,詹鄞鑫先生認為“兆”是一個與“麓”、“畔”等詞相似的通名,指川河的某一邊,“東兆”即東畔,“河東兆”指黃河東岸),并不影響排譜,而且還多增加了一個地名。至於《合集》36896、36897,有兩種可能:(1)不能入譜(36897下邊有齒紋,不是尾甲,不能與36780左右遙綴);(2)新增加的地名即在黃河東岸,不矛盾。
2.既然認為癸巳日綴合3可以系聯,就應該放在“材料來源”里,這是上下系聯很關鍵的材料。“彡羌甲”確屬本人失誤,未識別出來,非常抱歉;
3.《合集》37398當是二月,筆誤,再次抱歉。《合集 》36511說十月翌大丁,根據常譜,這次征伐盂方當定在帝乙時期或帝辛34年(僅據此版,其他資料不考慮)。看來征伐盂方并非只有帝辛十祀一次。
1、詹先生釋“河”之字,郭老釋“漏”,李學勤先生釋“[氵旡]”,又與其它釋“河”之字形體大異,未知孰是。不過先生意見可以參考。
2、後學既補“[肜小]甲”,所據當爲綴合3,確當將其置於“材料來源”。是後學疏忽,致歉。
3、十祀征盂方材料:
A、合集36511:[九祀]十月丁卯,征盂方,翌大丁;
B、合集36509、35532:[十祀]三月癸未來征盂方,在㴪,甲申祭小甲;
C、合集37398:[十]祀□月肜日,來征盂方。
按,由A、B周祭祀序知,二月當劦日,非肜日。故C月名宜采常先生意見,補作“九月”。
又先生所擬帝辛十祀征人方日譜:
E、合集36489:[十祀八]月[癸]亥,征人方,在[叀/口],甲子祭工典;
F、合集36482:十祀九月甲午,征人方,zài上甲;
G、合集37856:十祀十月甲午,征人方,在[雨/目]。
按,由F、G知九月、十月皆有甲午,則九月甲午實為八月末,或十月甲午實為十一月初。
倘使征盂方與征人方皆在帝辛十祀,則有如下矛盾:
(1)、B三月甲申祭小甲、C[九]月肜日,與F九月甲午zài上甲(劦日)相左,周祭祀序實難相合。
(2)、無得謂商人三月言來征盂方,八月言往征人方,九月亦言往征人方,復言來征盂方,十月又言往征人方。
故先生意見似可再商榷。
1、澄清一下,詹先生釋的是“兆”,“河”是裘錫圭先生釋出來的(參《殷墟甲骨文考釋四篇》)。
3.“由F、G知九月、十月皆有甲午,則九月甲午實為八月末,或十月甲午實為十一月初。”這句話是說甲骨刻錯了嗎?沒有充分的理由,是不能輕易懷疑材料的。實際上,商代曆法大月有31天的,九月和十月都有甲午,並不奇怪。
我已經說過,《合集 》36511征盂方不屬於帝辛十祀。《合集》37398的月份到底是“二月”還是“九月”?《合集》37398即《甲編》3939,《甲編釋文》釋的是“二月”,若相信《甲編釋文》,則“來征盂方”當在帝辛十祀二月,“來征盂方”是返程,戰爭或已結束,之後八月再去征人方,在時間、事件上並不齟齬。若依常玉芝先生“九月”說,則十祀來征盂方以及A、B都屬於帝乙時代。
窃以为征盂方、征阴美方及殷德昭先生此缀均属于武乙时代卜辞。
“詹先生釋‘河’之字”乃就先生語約言此字,是後學未表述清楚,致歉。
兩個“甲午”的按語,系就實際朔望月而言,非指甲骨錯刻。贊同先生關於商曆大月有31天之論。事實上,常先生已在《殷商曆法研究》中列舉以下六例證之:
合补04939、合集16751、合集26564、合集26667、合集26681、合补10958。
後學還可補充幾例:
(1)合集20113:此版五月既有丁卯,又有丁酉;
(2)合集00557:此版一月既有甲子,又有甲午;
(3)合补04843:此版十三月既有[癸]亥,又有癸巳;
(4)合补11232:此版二月既有癸亥,又有癸巳。
2013.1.23殷缀包括五组缀合:第一组除遥缀合集36757可存疑外,其余都很精彩。第二组许进雄1986年已缀合(《大陆杂志》73卷3期。又见《古文字研究》18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三组很精彩。第四组的左拓合集36897不是左尾甲,似乎应是左前甲。第五组右尾甲小于左尾甲,不能缀合。根据上述不太可靠的缀合排谱,当然也不太可靠。
排谱是否可靠,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前辈在大作《人方位置与征人方路线新证》中,将合集36756所记癸酉在望、十月癸未在[氵敏]排入征人方日谱,也是值得参考的重要主张。
另外,恭请前辈戴上眼镜,将本文从标题、正文、注释到回复,都仔细阅读一遍,谢谢!
有人总是在字里行间有意无意屡屡暗示笔者是某某某。对于这种毫无根据的影射,本着清者自清的态度,本人也不想分辩什么。在此,本人再次郑重重申一遍:本人是一个非科班出身的年代学业余爱好者,发表文章时所署的姓名与籍贯都是真实的;本人不是某某某的小号、笔名,或者马夹。本人还没有淡泊到这种程度。OVER。
缀合的正确与否是决定排谱成败的关键。你可以在网上发表排谱成果,但不能要求别人必须“戴上眼镜”对你的大作全文“都仔细阅读一遍”,然后才能评论你的和你引用的缀合是否正确。不过,你的主意很好,“戴上眼镜”以后,确实能够看出点问题:一,第五组门艺的缀合是在许进雄先生1986年缀合的基础上加缀的。而非其他。二,你对引用的缀合加以改动,还加上了虚线,从而造成了“不能缀合”的误判。
第一、我已经说过了,排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如果说我属于“见智”,那么你王恩田就是一个“见仁”。
第二、虽然你不情不愿地戴上了老花镜,但我还是深表赞赏。
第三、门艺的缀合有什么问题那是她的事情,与我无关,至少我不觉得不能引用。对于这么精彩的缀合,不止是引用,我甚至都有公开剽窃的冲动了。
第四、门艺在本站已经公开了她的QQ号,你这么关心她,可以直接跟她联系,以便进行视频交流啊。
第五、您一把年纪了,牙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吧,如果肠胃不好,要记得多喝稀粥哦!您一定要保重身体呀,学术界不能没有您!
排谱的确可以见仁见智,但缀合却只有对错,不存在见仁见智问题。先生《征人方卜辞新缀一则》(先秦网2013.1.28)把属于中甲的合集39464缀在左首甲(合集36565)的外侧,评论指出您的这一常识性错误,您却回复“先生说的有可能,但也有可能是这样”,这则错误缀合不能因为您的“见仁见智”而变成正确。
没有任何人说你不该引用”门艺的缀合“(正确的说法应是许进雄先生的缀合,门艺加缀)。既然承认是精彩的缀合,为什么还要擅自改动拓片位置,并加上虚线呢?您的改动意在以此证明许进雄先生的缀合并不精彩,只有经过您的改动,才算得上”精彩“。难道不是吗?改动别人的缀合,难道也可以算是”见仁见智“吗?
老朽今年虚度八十有二,眼花了,牙掉了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不影响我在网上对各家的缀合发表评论。更不害怕挖苦讥笑、人身攻击。
先秦史研究室网站是发表学术观点、切磋学术的地方,不利于学术研究的话少讲、不讲。愿以此与先生共勉。
第一,缀合当然也有见仁见智的问题。比如您为一版卜甲同时提供数种缀合方案,那么对于这些方案,旁人的判断当然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合补》中就有不同缀合方案并存的现象,这算不算“见仁见智”呢?又比如,常见您将卜甲朝缀夕改,时而“甲”“乙”,时而“取消”,想必是时而“见仁”、时而“见智”吧?
第二、我不是科班出身,没有导师,全凭自学,难免会有走错路的时候,这很正常吧?而且我在第13则缀合中已经剔除了有明显错误的缀合,但您始终拿着放大镜,揪住小辫子,品头评足,不依不饶。是不是只有您才可以朝缀夕改,而他人就没有纠正错误的权力呢?
第三、许进雄先生的缀合确有瑕疵(图版可见《许进雄古文字论集》第419页图5),但是瑕不掩瑜,谁也不会因为这点瑕疵就可以否认该则缀合的精彩。您不是说“缀合只有对错”吗?稍作改动,就可以使之更加完美,这难道不是学术的“求是”精神吗?有瑕而不改,难道才是对许进雄先生的尊重?而且,事实上这个改动常玉芝先生早就作出了,见常先生《商代周祭制度(增订本)》第262页图48,只不过我当时还没有这本书罢了,否则真应该在注脚中指出来呢。
第四、长期揪住某人不放,进行长久的冷嘲热讽和百般挑剔,不知这算不算是网络冷暴力的一种呢?只不过是放火与点灯的桥段罢了。倚老卖老不是不可以,但是要适可而止,他人没有“买”的义务。而且一旦卖完,就没处进货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只不过是东施效颦,而已。
我在新浪网的博客第17则《国家级文物西汉银面具失窃案》,第19则《“临淄东周宫殿”的批林批孔闹剧》,第46则《重大考古新发现也要打假》等条目中对文革夺权的权贵同时又是当今权贵的“某人”和另一位“某人”说了一些过去不敢说,也无处可说的话,既不是对“某人”的“冷嘲热讽和百般挑剔”,更不是“网络冷暴力”,而是合法草民责无旁贷的揭露。 欢迎到我的博客访问、评议。如有虚假不实的诬陷或恶意中伤,理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先秦史研究室网站是神圣的学术殿堂,不是讨论人际关系、人身攻击的地方,更不是贴吧。今后如有与本人有关的学术以外的任何看法,请到我的博客发表。本人将不再在此回应,以免玷污这神圣的学术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