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鼄」、「|求|」、「奄」、「田」論辨
張惟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
【提要】
古文字學在今日,已成為研究中國上古史不可迴避的重要學門,透過對出土甲骨、金文以及其他材料的持續研究整理,將有助於出土文獻與古文字學科整體研究的質量提昇,而正確的釋字是這一切工作的基礎。本文針對古文字中四個迄今仍無碻釋的字進行了梳理,分別指出周初太保玉戈銘文的「鼄」字當表示「交付、給予」義,很可能在此類辭例中應讀為「屬」;甲骨文中「 」字除了人名以及「疾癒」用法外,尚有「鳩集部眾」此類用法;卜辭《乙》2285「 」字可能應釋為「奄」;以及透過目驗釐清《丙》七八所謂「 」字,影響很廣的釋「甽(畎)」觀點應作修正。
【原载】
台灣《北市大語文學報》第九期(2012.12)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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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卜,在先秦史研究室,小屯村贞:本PDF不能下载?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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