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甲骨学 / 甲骨缀合 / 周祭卜甲复原第一、二组[王恩田]周祭卜甲复原第一、二组[王恩田] 作者admin 2014-06-12 王恩田 周祭卜甲复原 第一组 周祭卜甲复原 第二组 【文章下載】 王恩田20140612周祭卜甲复原第一、二组.doc
超赞第二组!
前辈在第一组缀合中对E版(合集35672)的补文对晚辈很有启发性。很有可能晚辈缀合的第23则(合集35672+合集36187)不是习刻,而是如前辈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版周祭卜旬辞的残辞。不过它与同类卜辞的不同之处在于出现了先妣的周祭。
现试补释文如下:
1、[癸亥卜],[贞王旬无祸],[在□月],甲子翌日妣甲示癸奭。
2、[癸卯卜],[贞王旬无祸],在[□月],[甲辰翌]戋甲。
3、[癸未卜],[贞王旬无祸],[在□月],[甲申翌]祖甲。
但是,这样释读有两个问题:
第一、示癸奭妣甲是与大甲同日受祭的,如果甲子日有先王大甲受祭,那么刻手大可按常理直书“甲子翌(日)大甲”,而根本不必在“甲子”后续书“翌日妣甲示癸奭”。
第二、从第2辞戋甲受祭、第3辞祖甲受祭来看,该版腹甲应该是每边两卜,那么1、2两辞的卜日就应当与2、3两辞一样相隔四旬。但是示癸奭妣甲/大甲的祭日与戋甲的祭日是相隔三旬,而不是四旬。
这些矛盾或许可以这样解释:
本次周祭的祭祀周期为37旬,但是闰旬(例外旬)在先王祀序中的位置,与在先妣祀序中的位置不同,从而造成示癸奭妣甲比大甲提前一旬受祭,即本次翌季的祀序如下:
第01旬:甲辰翌上甲
第02旬:(乙卯翌大乙)
第03旬(先王祀序中的闰旬):甲子翌日示癸奭妣甲
第04旬(先妣祀序中的闰旬):甲戌翌大甲
第05旬:甲申翌小甲
第06旬:(丁酉翌中丁)
第07旬:甲辰翌戋甲
第08旬:甲寅翌羌甲
第09旬:甲子翌阳甲
第10旬:(乙亥翌小乙)
第11旬:甲申翌祖甲
其中的闰旬位置只是假设,先王祀序中的闰旬也可出现在第2旬,先妣祀序中的闰旬也可出现在第4旬之后的任意一旬。
如果这一猜测属实,那么就可以得到以下推论:
第一、许进雄先生认为,闰旬(例外旬)可出现在周祭祀序中的任意位置。而本次周祭则又提供了一个例证。
第二、在附记甲日周祭的卜旬辞中,并非只记先王不记先妣,但是只优先记录先王,即如果记录了先王就不再记录先妣。而当该甲日只有先妣受祭而无先王受祭时,才附记先妣的周祭。受周祭祭祀的甲名先妣只有两位,即示癸奭妣甲,和祖辛奭妣甲,但是她们分别与大甲和羌甲同日受祭,因此,她们基本没有机会出现在附记甲日周祭的卜旬辞中。正如我们通常情况下所看到的那样。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猜测,还有待进一步的缀合或其它新材料的证实。即使合集35672+合集36187缀合不成立,仅仅通过分析合集36187,也大致可以得出第二条推论。
【替王恩田先生发表他对上述评论的答复。】
殷德昭20~23则中的第21、23两则都涉及周祭卜甲复原。故发表拙作周祭卜甲复原一、二组,以便评论殷缀得失。不料小屯村先期对拙作加以评论。现在撰写的只能是“评论”的“评论”了。
一、殷缀第20组A英2510是右胛骨,迎兆刻辞末行在左。而东文524(合集35583)末行在右。可能不是同一版卜骨,不能缀合。合集35883是照片。东文524是拓本。“东文”似无此拓。片号是否误记?
二、小屯村自称殷第23则是他所缀。原来小屯村是殷德昭先生笔名。为了表示尊重,请允许我仍然使用殷先生本名。
殷德昭先生之所以怀疑23则中的A与B不能缀合,是因为在周祭中出现了先妣。因此提出两点疑问:第一点,示癸奭妣甲是与大甲同日受祭的。如果甲子日有先王大甲受祭,那么刻手大可按常理直书“甲子翌(日)大甲”,而根本不必在“甲子”后续书“翌日妣甲示癸奭”。
任何事物既有通则,也有变例。周祭当然也不例外。周祭只祀先王是通则,而祀先妣则属于变例。因此祀示癸奭妣甲就不一定非要与祀大甲同日举行。据拙作周祭卜甲复原第一组,祀大甲是“七月甲戌翌大甲”,祀上甲是“六月甲寅 翌上甲”。而把祭祀示癸奭妣甲安排在祀上甲与祀大甲之间空闲无事的休息旬(例外旬)的“七月甲子”举行,就是周祭变例的体现,不足为奇。变例有先例可循。如甲日祀庙号甲的先王是通则。而“六月甲子彡夕大乙”(补编11002)就是变例。正因为是变例,所以不在白天“办公”时间祀大乙,而是等到下班以后的晚上“彡夕大乙”。又如周祭中的“工典”必于甲日举行是通则,“六月乙巳工典其观”(前4.43.4)就偏不在甲日,而是安排在乙日举行“工典”,也应属于变例。
明白了七月甲子翌祀示癸奭妣甲是变例。计算距八月甲辰翌戋甲的旬数,就不能从七月甲戌翌大甲算起,而应该从七月甲子翌祀妣甲算起,同样也是四旬。先生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尊缀23则不仅不误,也大可不必再做种种的“推论”和“猜测”。理应是难度甚大,精彩异常的重要发现。值得三呼“超赞”了。
三、殷缀第21则“缀合”,实际应是周祭卜甲复原。虽说不算完美,但能够从事周祭卜甲复原研究,而且大致不误,没有相当的功力是难以做到的。周祭卜甲复原充满“不足与外人道也”(董作宾语)的重重困难,但却又是乙辛祀谱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先生知难而上,有志于此,深感敬佩。
另外,王恩田先生指出:本篇第二组左甲桥旁边的“帝乙一祀”应是“帝乙二祀”之误。
合37867【續6.1.8+續6.5.2(南師2.234)、歷拓5653、通793、前3.28.4(上片)、北珍1367、(北大國3.01.3+3.08.1)、辛1.089】+合38965(簠雜15、簠拓467 )
李發:《黃組甲骨新綴一則》,先秦,2012年05月3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670.html
第一组缀合确当。其中合35672还可加缀38247,它右边的那亇字是癸亥卜中残缺的翌字。
先生的缀合很精彩,堪称“超赞”。已在第8组中采用。敬谢。38247右边的残字不是”翌“,而应是甲子的”子“。
第二组C+B是许进雄先生缀合(《中国文字》新十期 1985年9月)
第二组下数第三排左侧“帝乙一祀”应是“帝乙三祀”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