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卜辭中的“襲”字[付强]
付强
寶雞青銅器博物院
(首发)
《合集》27959版是一片無名組的甲骨,《合集釋文》對於這片卜辭的考釋如下:“壬戌卜,馬……弗作王……。”其中的“”字筆者查閱《甲骨文字編》與《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僅此一見,對於此字以前學者們大都按原形隸定為“”字,並無過多的說明,近來劉洪濤先生與筆者在《據清華簡釋金文中的“敡”》一文中,根據新近公佈的清華簡系年中,簡38與簡111中有一個字分別作“”和“”形,由文例可以知道此字為“襲”字,我們把此字與金文中的“”字合觀,就可以明白“”也應該就是“襲”字[1]。如此我們再回頭看《合集》27959中的“”字,就可以理解此字也應該是“襲“字。
現在我們可以把“襲”字的演變脈絡歸納如下:“→→”,“襲”字文獻多訓為“重衣”,《尚書·金縢》:“乃卜三龜,一習吉。”鄭玄注“習”,因也,孔穎達疏:“習則“襲”也。襲是重衣之名。”《晏子春秋·內篇問下》:“是以竊襲此服”孫星衍音義引《通俗文》”。《禮記·內則》:“寒不敢襲”鄭玄注”。《左傳·莊公二十九年》:“輕曰襲”孔穎達疏。”《儀禮·鄉射禮》:“釋弓,襲。”胡培義正義引敖繼公雲;《士喪禮》:“主人襲”鄭玄注。”[2]
“襲”字為什麼常訓為“複衣”和“重衣”呢,這個我們只要看看“襲”字的字形就明白了,襲字的字形作“”,是衣外加衣,是一個象形字。另外《合集》27959後半部分的卜辭釋文釋作“弗作王……”我們認為此處的作字作“”形,與常見的“作”字形體不合,再加上王後面一字露出“”一部分,所以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測,這條卜辭的後半部分即是卜辭中習見的“由王事”[3],最後按照我們的理解把此條卜辭重新隸寫如下:““壬戌卜,馬……(襲)弗由王事……。”襲在此處應當作人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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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字劉釗先生已釋。在10月份的《旅博甲骨》發布會上,還聽過劉先生親自講了一回。
刘先生的文章发表在哪里啊,正式发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