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殷虛栔文“乙未肜系品”
楊坤(上海市)
殷虛栔文“乙未肜系品”云云,由王觀堂、董彥堂相繼綴成[1]。其文雖簡,然可與《殷本紀》等互為發明,洵為殷栔劇跡。品者等差,謂諸王其號之後十、七、三也。大庚為七,僅一見,姑置而不論。
十者,上甲、大乙、大丁、大甲;三者,諸報、示,小甲。李學勤先生據林宏明博士所綴小屯南地甲骨,以補“乙未肜系品”其辭。則十者復有祖乙,三者復有陽甲。
陳夢家先生嘗言:“‘大庚七’後似是‘小甲’合文,但小甲非直系,何以列入,今暫不為釋”[2]。其所疑者,蓋上甲、諸報、諸示、大乙、大丁、大甲、大庚,皆系嗣之君。兄弟相及者,若外丙、中壬、沃丁,皆不錄。而小甲與其弟大戊同為大庚之子,小甲錄於此者曷?按《殷本紀》小甲弟雍己之世,“殷道衰,諸侯或不至”;雍己弟大戊世,“殷復興,諸侯歸之,故稱中宗”。《無逸》周公曰“昔在殷王中宗”,孔安國、鄭玄俱以為大戊。揆諸同辭,則上甲至示癸為一宗,大乙至小甲為一宗。大戊為大庚叔子,故別起一宗,其事適與王跡相比。林氏所綴,雖不見大戊品數,然准之卜辭十示,亦宜為十。
“乙未”其辭,小甲、祖乙間,其王號斷爛。吳其昌據其殘劃,斷為河亶甲,其品為三。曷者?以其世“復衰”也。按祖乙之世殷復興,以“乙未”辭例准之,可知祖乙又別起一宗。《古今人表》以祖乙為河亶甲弟,同為中丁子,王觀堂从之。以之類小甲、大戊,故其說似是。
據“乙未”與林氏所綴行款推測,祖乙之後,當有祖辛、祖丁。《殷本紀》云陽甲之世殷衰,而陽甲弟盤庚,“殷道復興,諸侯來朝”。則陽甲錄入系嗣,頗與“乙未”辭例相啎。且《通典》引贺循议,以盘庚不序阳甲之庙,是阳甲无庙祀[3]。然《無逸》以武丁為高宗,是其又別起一宗。則盤庚雖為遷都明王,猶未為別宗之首,故亦不在十示之列。李學勤先生據林氏綴合殘劃,推測右行“三”上王號天干為“甲”、“庚”或“辛”。以行款、間距度之,“三”其上王號,宜為盤庚或小辛。以其品數為三,小辛可能性較大。然其世殷復衰,又《古今人表》以小辛為盤庚子,故猶存疑。若為盤庚,則其下之父,恐為武丁之父小乙。此合於李學勤先生對“乙未”文辭字體風格之判斷,亦同於李先生對林氏綴合之復原。
《書序》以《高宗肜日》為武丁祭成湯云云,《殷本紀》以其為祖己述先王武丁之德於祖庚。其說雖異,然“典祀豐於昵”者,是武丁所為,則無疑矣。按孫星衍云:“四親廟最近為父廟,故稱之為昵”[4]。則林氏所綴父乙品數,當復原為十。小乙非明王,然其品上侔,故祖己有訓於武丁。
余近日見上博、清華竹書之“舌”字,遂思及於“繇”字,復及於“門繇”、“總”字,終及於殷栔“乙未肜系品”之辭。參讀諸家舊說,偶有坐井之見。時乙未端午,於松江偷來橋之畔。
[1] 李學勤《一版新綴卜辭與商王世系》,《文物》2005年第2期。
[2] 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第374頁,中華書局,1992年。
[3]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七,中華書局,1986年,第246頁。
[4]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七,中華書局,1986年,第2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