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拼合第3則(《運臺》摹寫勘誤及《合》3266校重1則)[薛宏凱]

薛宏凱

第3則:

A:運臺1.0106(拓片P183,摹本P23)

B:運臺1.0044(拓片P168倒置,摹本P18)

C:運臺1.1080 (拓片P191,摹本P75)

注:

[A運臺1.0106+ B運臺1.0044]參見筆者綴合第3則。

加綴運臺1.1080后,A+B+C=合3266

(1)拓片綴合

A:運臺1.0106(拓片P183)

B:運臺1.0044(拓片P168倒置)

C: 運臺1.1080 (拓片P191)

wps3A27.tmp

附圖《合》3266加以參照:

根據二者右上角的殘損程度可知,合3266拓本時,原甲骨材料邊角較完善一些,運臺途中邊角稍微磨損。其中《運臺》1.1080右上角尤其受損嚴重。這兩個拓本可互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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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摹本綴合

wps3A49.tmp

綴合意義說明:

從《運臺》摹寫情況來看,由於《合》3266原拓片與實物對應身份標識碼的線索已經丟失,截至目前,我們綴合的《運臺》【1.0106+1.0044+1.1080】這一則中的三件實物還沒有發生實綴,如今可以破鏡重圓了。

鳴謝:

儘管《運臺》【1.0106+1.0044+1.1080】這一組拼合細節摹寫失當,我們對董玉京先生的摹寫工作還是十分感謝并充滿敬意!

本文綴合依據黃天樹先生《甲骨拼合集·序》中所總結的拼合方法。謹致謝忱!

不妥之處,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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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宏凱20160429甲骨拼合第3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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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1. 注:
    【A運臺1.0106+ B運臺1.0044】是筆者綴合第3則。

    【A+B+C=合3266】是筆者綴合第4則。
    若把3-4合為一則,應附上筆者對【B運臺1.0044摹本P18】摹寫失當的簡單說明。

    1. 這三版分別著錄在《甲骨文錄》794、795及894(《合》3266材料來源表已有);最早是董作賓先生在1945年發表的〈再談殷代氣侯〉文中綴合,後來又見《綴》339及《綴新》658。後兩本綴合專書,應是《合》3266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