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口霸国墓地M1017出土青铜铭文材料的几点认识【王子杨】
【作者】首都师范大学甲骨文研究中心 王子杨
大河口M1017出土了不少精美青铜器,过去几年间屡见媒体、报刊报道。发掘者在不同媒体和报刊上陆续公布了若干重要青铜器铭文材料,引发了学界热烈讨论。《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刊发了题为《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号墓发掘》的发掘简报,详细介绍了该墓以及出土随葬器物的具体情况。[1]尤其是新公布的大量青铜器铭文材料,格外引人注目。限于简报体例,整理者并没有对这些铭文材料做更多的讨论。笔者读后,感觉其中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现试着对几件铭文做些补充论证,希望得到整理者和学界同好的指教。
1、关于倗伯盆的自名
M1017出土倗伯盆两件,形制、纹饰、铭文完全相同。铭文铸于内底,其铭为:
倗伯肇作旅A,其万年永用。
自名A形体作:
A1. 、
A2. 、
整理者比较谨慎,没有给出明确的释读,以原形摹之。[2]在先前出版的《封邦建霸——山西翼城大河口墓地出土西周霸国文物珍品》图录中,整理者径直以“盆”释之,[3]可能前后意见发生了变化。从照片看,《封邦建霸》将之直接释作“盆”是正确的。A形显然就是“分”字,“盆”以之为声,用来表示“盆”这个自名是比较自然的。这种仅仅以省去形旁后的声旁来表示器物自名的情况非常常见,比如青铜匜自名,就可以仅用“也”来表示。其他如“盨”、“簋”、“盤”等,也常常分别用“须”、“皀”、“般”来表示,皆可类比。需要说明的是,倗伯盆的“分”跟一般的“分”(盆所从)的形体略有差异。第一,所从“八”的右侧笔画没有向右延展而向左斜曳;第二,“刀”旁表示刃部的笔画跟“八”左侧斜笔相接,且笔势较直。以上两个方面都属于笔势上的差异,在文字学上都是比较常见的变例,不影响将A释作“分”读作“盆”。A1照片“分”所从“刀”跟“八”左侧笔画若即若离,只是“八”右侧笔画下部没有向右延展而已,明显可以释作“分”。这种“八”字写法可以参看伯□盆(铭图续编0538)的“盆”字写法。
2、关于洛仲卣铭之“洛仲”
洛仲卣据整理者描述,出土时放置于霸伯盂内。“洛仲”为何人?我们认为洛仲卣铭的“洛仲”至少应该跟霸国墓地出土的格仲簋、霸仲甗联系起来考虑。霸仲甗出土于M2002,甗内壁铸有两行10字铭文:“霸仲作宝旅甗,其永宝用。”[4]另外,据李建生先生介绍,2002号墓还出土一件格仲簋,铭文云:“唯正月甲午,戎捷于丧原。格仲率追,获讯二夫,馘二。对扬祖考福,用作宝簋。”[5]我们知道,霸国墓地2002号墓出土青铜器有鼎三、簋三、鬲二、甗一、盘一、鸟形盉一以及其他青铜兵器、车马器和工具等,[6]现在可知青铜鬲没有铭文,鼎的情况不明,鸟形盉有长铭,器主叫“气”,剩下的就是格仲簋和霸仲甗了,器主分别是“格仲”和“霸仲”。李建生先生根据M2002跟M1017两者的位置关系,已经指出M1017为霸伯墓,M2002为格仲之墓,并且说霸伯、格仲是相继两代霸国国君。[7]我们认为,从铭文材料看,把M2002推定为格仲之墓是合理的,但是否继霸伯而为国君则不得而知。格仲墓出土霸仲甗值得注意,合理的结论是:“格仲”就是“霸仲”。霸国M2既出土带有“霸伯”铭文的器物,也出土“格伯”器物(格伯甗),这跟M2002的情形是平行的,霸伯也只能是格伯。过去,黄锦前、张新俊两位先生著文指出所谓的格伯就是霸伯,“霸”、“格”乃同一国名的不同写法,[8]现在看来是非常正确的,而且还可以补充不少证据。M1017出土七件霸伯簋,盖器同铭,霸伯之“霸”有不少是从“各”的写法,[9]只能理解为添加的声旁,“ ”、“各”双声。M1017出土的这件洛仲卣,“洛仲”无疑就是M2002的格仲簋、霸仲甗之器主“格仲”,也就是“霸仲”,“霸”、“格”、“洛”三者皆以“各”为声符,表示同一国名再自然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霸国,不必跟文献所载的“潞国”相比附,也不必如李建生先生主张的那样,西周时期有两个格国。
据霸伯盂铭,霸伯之名为“尚”。洛仲(霸仲、格仲)之名为何?这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从M2002出土的精美鸟形盉铭文看,霸仲之名很可能就是见于鸟形盉铭的“气”。盉铭记录了器主“气”向当时的“公”发誓,要遵守“公”所有命令。裘锡圭先生指出,这里的“公”大概就是当时的霸伯,[10]笔者十分赞同这个意见。发誓者“气”应该就是霸仲,这是小宗宗子向大宗宗子即霸国国君霸伯所作的宣誓。
这个个案再次提示我们,古代国族名的写法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严格划一,同一个国名(族名)可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体。这些不同的形体在古人看来是并不构成认同障碍,即便是在最高统治者那里,也可以同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来表示自己的国族之名。可以想见,在其他青铜器铭文中这种现象也一定存在,需要进一步去揭示(如息国之“息”,又可以写作“塞”等)。
3、霸伯方簋之自名及形制
霸伯方簋铭文云:
唯正月王 于氐,大奏。王赐霸伯贝十朋。霸伯用作宝B,其万年孙子=其永宝。
先说自名B。B作如下之形:
拓本 照片
此字形体结构清楚,从“行”、从“金”、从“弋”(右侧有点画),整理者将之隶定作“ ”,括注作“釴”。[11]按照青铜器自名之字形体的一般规律,“金”、“行”可能都是形旁,“弋”才是此字的声符。从字形结构分析的角度看,B更可能是以“金”为形符、以“ ”为声符的形声字,而“ ”又以“弋”为声。无论如何,整理者把B读作“釴”是合理的选择。
“釴”,古书少见,《尔雅·释器》对“釴”的说解成了我们推定其义的重要根据。《尔雅》曰:“鼎绝大谓之鼐,圆弇上谓之鼒,附耳外谓之釴,款足者谓之鬲。”郭璞解释“釴”说:“鼎耳在表。”明确指出鼎耳不在口沿之上,而在两侧体表。“釴”到底是什么形制的器物?查考历代对“附耳外谓之釴”的说解发现,学者对“釴”的意见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釴就是字书中的“铉”、“扃”,以邵晋涵的《尔雅正义》为代表,他说:“以声求之,其事相联,其义相贯,釴即为铉。扃、鼏皆其转声也。”另一类以郝懿行《尔雅义疏》为代表,主张“釴”犹“翼”,其曰:“附耳外者,言近于耳而在外之处。谓之釴,‘釴’犹‘翼’也。《史记·楚世家》云‘吞三翮六翼’,索隐曰:‘谓九鼎也。六翼即六耳,翼近耳傍,事俱《尔雅》。’是‘翼’即‘釴’声借字也。”尹桐阳《尔雅义证》进一步说:“釴,字本作翼,翮也。鼎之耳傍有物如翼,因其为金属而似撅字,故改为釴耳。”王仁俊、董瑞椿皆有类似意见。[12]从《尔雅》的表述看,“釴”跟“鼐”、“鼒”、“鬲”并列,应该是一种跟“鼎”、“鬲”相近的一种器物,邵晋涵等以“铉”、“鼏”当之,显非确诂。“附耳外”是说在鼎口之外而不是口沿之上有附耳,这是“釴”区别于“鼐”、“鼒”的特征。然而,以现在我们对古器物的认识水平,立耳跟附耳并不应该是鼎类器物的区别特征。因此,仅凭“附耳外”这一特征是不能跟鼎鬲区分开的,“釴”的形制我们仍然不能确知,邵晋涵、郝懿行等人的说解对探索“釴”的形制没有什么帮助(郝懿行指出“釴”跟“翼”相通则有价值,详後),探索“釴”的形制仍然要依靠出土的青铜器材料。
《汉语大字典》“釴”字条下说“附耳在唇外的方鼎”。霸伯方簋分上下两层,上层横断面作长方形,方唇,腹外两侧有一对附耳,耳顶面略微高出口沿,这些特点确实是商末周初方鼎的特征,跟《汉语大字典》的说法相合,不知道《汉语大字典》编写本辞条的作者是根据什么材料做出上述结论的。跟方鼎不同的是,霸伯方簋下层是高高的圈足,整理者描述道:“圈足四壁作亚腰形凹曲,足下部外撇且下折成阶,足底有小平面,内侧有折沟,足四角方正,足内壁四角略圆,足高大于腹深。”[13]霸伯方簋如下图所示:
(霸伯方簋正视图,引自《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图版一六)
(霸伯方簋外底,引自《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图版一七)
从整理者公布的霸伯方簋照片看,自名为“釴”这种方簋形制十分特殊:第一,横断面为长方形。过去所见到的青铜簋横断面总是圆形的,偶见到方形的,如楷侯簋(铭图5129)、亚醜簋(铭图3670),但绝少见到长方形的。第二,长方形圈足高于器身(圈足高7cm,腹深6.6cm)。过去所见到的青铜簋圈足总体比较低矮,总不高过器身,即使有些加上方座的,总体感觉还是比较协调。第三,器物上层跟商末周初的方鼎形制无异,只是腹深略浅。这样形制的器物,实在跟一般的青铜簋相差甚远,整理者把它命名作“簋”可能并不合适。
这种上层作方鼎的器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扶风庄白一号窖藏的刖人守门方鼎和《商周彝器通考》一书著录的所谓“季真方鬲”、“兽足方鬲”。[14]下面把器影胪列如下,以供比对:
季真方鬲,引自《商周彝器通考》(下) 兽足方鬲引自《商周彝器通考》(下)第97页 第98页
刖人守门方鼎,引自《周原庄白西周青铜器窖藏考古发掘报告》图版六四
季真方鬲,原为丁艮善所藏,光绪十六年以四十金转给吴大澂,后来辗转归Higginson所有,现藏美国哈佛大学赛克勒美术博物馆。[15]该器造型独特,器分两层,上层与同期的垂腹方鼎无异,窄沿方唇,附耳垂腹,用以盛放食物;下层是长方形炉膛,两侧及后部设田字格窗户,以便透气,正面开门,可以自有启闭。鼎的四隅装饰着四条立体顾龙,披麟卷尾,瘦劲有力;鼎足铸成眉目似猴,钩喙似鹫,曲角似羊,颈体似鹿的单足怪兽,颇具艺术特色。[16]刖人守门方鼎跟季真方鬲的形制、花纹、大小都非常相近,当是同一时期的器物。兽足方鬲下层跟季真方鬲、刖人守门鼎相似,只是上层方鼎直腹,仍然可以认同为同一器物。研究者一般也都把上述器物视为同一类别加以研究的。除了上述器物外,陕西宝鸡博物馆也征集到刖人守门鼎一件,[17]如果算上故宫博物院藏的铜方鬲,这种器物的数量已经达到5件。这些器物的共同特征是:第一,器物横断面都呈长方形;第二,可以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或是直腹的方鼎,或是垂腹的方鼎,皆有附耳,下层为长方形的炉膛,有门有窗,或有动物形状的矮足;第三,通高在18-20厘米之间,体积较小,容量有限,实用价值不是太大,有研究者认为这种器物“似是器主专为品味消遣而铸造的一种温器”。[18]第四,时代皆是西周中晚期,有的甚至可以晚到春秋。
此类器物形制特殊,一直没有统一的定称,或称鼎或称鬲。称“鼎”是着眼于器物上层的方鼎结构,称“鬲”则是以季真方鬲的自名“鎘”为依据。现在学界习惯上把这种器物称作“鼎”,但于季真方鬲则仍称作“鬲”,反映了称名上的矛盾和混乱。有学者为了避免称名混乱,从该类器物的实用功能出发,把此种器物称作“温器”[19]或者“鼎形温食器”[20],这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现在,我们把M1017出土的霸伯方簋跟这种鼎形温食器简单对比一下,可以发现两者有不少相同之处:
第一,霸伯方簋横断面也呈长方形,且都有附耳,这跟鼎形温食器相同,而与以往发现的青铜簋不类;
第二,霸伯方簋也可以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与青铜方鼎无异,这跟鼎形温食器也相同;
第三,霸伯方簋通高13.5厘米,重2.355千克,体积小,容量有限,这跟鼎形温食器的大小、重量也很相似。可见,这些器物实用价值不大,可能如学者指出的乃是供器主品味消遣的温器。
因此,霸伯方簋的形制更近于这种鼎形温食器,而与青铜簋相差更远,将之称为霸伯方簋并不恰当,不如径直称之“霸伯釴”。
下面再从自名角度说明霸伯釴不能称作霸国方簋。季真方鬲自名为“鎘”,形体作“ ”,从“金”、“鬲”声。一般把它称作“鬲”也正是基于此。青铜鬲自名中还有写作“ ”者,从“鼎”、“鬲”声,也应该是“鬲”的繁体。按照青铜器定名的规律,应该把这类鼎形温食器全部统一称作“鬲”而不是“鼎”。但问题是,这类器物只有季真方鬲有自名,不能不考虑青铜器代称、连称、互称的现象,何况有些鼎、鬲本来就难以强分。我们知道,青铜鼎、青铜鬲的关系十分密切,不少器形为鼎而自名为“鬲”,也有不少器形为鬲而自名为“鼎”,甚至有“鬲鼎”连称的,陈剑先生在《青铜器自名代称、连称研究》一文中举出不少这方面的例子,[21]读者可以参看。因此,这类鼎形温食器可能本来就称为“鼎”,季真方鬲自名“鬲”,不排除自名代称的可能性。霸伯釴自名为“釴”,器形跟这种鼎形温食器相近,前后是否存在形制演进关系还不能确定,但考虑到《尔雅》将“釴”次于“鼐”、“鼒”跟“鬲”之间,则“釴”确实应该跟鼎、鬲的形制十分相似,这跟我们上面举出的季真方鬲自名为“鎘(鬲)”而霸伯釴自名为“釴”又是暗合的。
前面引出的郝懿行《尔雅义疏》已经指出,“釴”跟“翼”相通,并且引出《史记·楚世家》“三翮六翼”为证。这是一条重要綫索,似可以从文献角度证明“釴”、“鬲”确实关系密切,跟出土青铜器材料的情况暗合。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再仔细看一看这条材料。《史记·楚世家》记载楚国想要联合齐、韩伐秦,趁机滅周,周王派武公对楚相昭子说了不少劝止的话,其中有一段如下:
今子将以欲诛残天下之共主,居三代之传器,吞三翮六翼,以高世主,非贪而何?《周书》曰:“欲起无先”,故器南则兵至矣。
司马贞《索隐》解释“三代之传器”曰:“谓九鼎也。”又解释“三翮六翼”曰:“翮,亦作‘䰛’,同音历。三翮六翼,亦谓九鼎也。空足曰翮。六翼即六耳,翼近于耳旁,事具《小尔雅》。”[22]“三翮六翼”又见于《墨子》,作“三棘六異”,孙詒让《墨子間诂》引述《史记》司马贞的《索隐》后说:“宋翔凤云:‘棘同翮,異同翼,亦谓九鼎也。《尔雅·释器》“附耳外谓之釴”,翼、釴字通。《释器》又云“款足者谓之鬲”,即翮也。《汉书·郊祀志》:“铸九鼎,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23]可见,“三翮六翼”确实指代九鼎。“翮”、“棘”皆当读作“鬲”,“異”、“翼”皆当读作“釴”,“鬲”、“釴”相配,就是传说中的九鼎。张亚初先生说:“三鬲六翼(異)之翼(異),就是两周铭文中所见的異鼎和宝尊異之異,六異(翼)就是六件方鼎。传说中的九鼎,包括三件款足的鬲(或分裆的鬲鼎)和六件方鼎。”[24]张说有理。现在,M1017出土的所谓的霸伯方簋自名为“釴”,又与《尔雅》、《史记》、《墨子》等古书相合,彼此可以互证。所以,从青铜器自名看,也不宜把霸伯釴称作霸伯方簋。
把霸伯釴视作鼎类器物后,在器物组合关系上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我们知道,西周时期的方鼎一般成对出土。张亚初先生说:
西周时期,方鼎往往成双出现,例如,中方鼎同铭者二器为一对。不栺方鼎、伯 方鼎也都是两器成对。作册大方鼎、师作 仲方鼎则都是四器成组。从组合看,与周礼牲鼎一、三、五、七、九之数不合,而与簋二、四、六、八之数相符。在研究西周用鼎制度时,把所有的方鼎都当作镬鼎、升鼎,恐怕是不妥的。[25]
审视M1017出土的青铜鼎,共计出土十三件,其中圆鼎八件,标本伯鼎(M1017:25)通高45.9厘米,重15700克,体积、容积都比较大,应该属于张先生说的牲体。其余五件为方鼎,圆角方鼎二件,通高20.4厘米,重2165克;方角方鼎三件,通高分别为19.2、19.5、22.2厘米,重量分别为2180克、2125克和2480克,基本跟圆角方鼎相当。这些方鼎体积小,重量轻,用途当跟镬鼎有别,很可能作盛食器来用。从数量来看,方角方鼎三件,似与西周时期的制度不符。如果把霸伯釴视为方鼎之属,与方角方鼎相配,恰好配足四器,满足成对出土的规律。另一方面,把霸伯釴从簋中抽去后,M1017出土的青铜簋数量由七降作六,且扁腹圆簋、垂腹圆簋、覆盖簋各自为二,非常整齐,与《周礼》规定正相吻合。从这个角度看,也应该把霸伯釴视作鼎类之属。如果我们拟定的组合方案符合实际,则霸伯釴很有可能就是当作方鼎来使用的,何况霸伯釴的上层就是方鼎呢!综上所述,所谓的霸伯方簋不是簋,可以称作霸伯方鼎,或者稳妥地称作“霸伯釴”。
既然“釴”可以跟“翼”、“異”相通,作册大方鼎的自名“ ”应该跟“釴”也有关系。关于“ ”,过去多认为是“異鼎”二字,因此研究过程中也就把“ ”的上部“異”作为着眼点。郭沫若先生认为“異”即“禩”之省体,也就是“祀”,“異鼎”即“祀鼎”。陈梦家先生认为“異”即《集韵》等字书收录的“ ”字,训作“大鼎”,“異鼎”就是体型比较大的鼎。[26]张亚初先生一一进行了辩驳,据《史记》、《墨子》等材料指出“異鼎”就是方鼎的别称,并且对異鼎形制的源流作了推测:“最初,異鼎指鸟形扁足鼎,后来,四条柱足的方鼎也可称異鼎,成了泛指的鼎名。[27]”张先生指出“異”是方鼎的别称很值得注意。
“ ”,又见于《合集》31000,写作“ ”,裘锡圭先生指出,“这条卜辞里的‘異鼎’也有可能是从‘鼎’‘異’声的一个形声字。”[28]裘说有理。甲骨文“ ”上部的“異”表示人的双脚跟表示鼎的双耳相接,按照这版卜辞书写的特点应该是一个字,只是写得狭长而已。作册大方鼎“ ”,虽然析书,但参照右侧“铸”字狭长的形体,完全可能就是一个字。作册大方鼎首句云:“公来铸武王、成王 ”,“ ”显然用作自名,从“鼎”、“異”声,很可能跟霸伯釴之“釴”是一字异体,都是表示方鼎的专名。[29]
综合上述,西周时期的“釴”专门用来称名方鼎,不论立耳还是附耳,也不论柱足还是长方形圈足,只要器物上层是方鼎的形制,就可以称作“釴”。从釴鼎出现的先后时代看,西周早期多是柱足方鼎,西周中期出现长方形圈足方鼎,不过这种形制的方鼎并未流行开来,很快就遭到了淘汰。
顺带谈谈霸伯釴铭中的“ ”。“ ”原篆作:
拓本 照片
从“肉”从“豆”从“刀”,整理者严格隶定作“ ”是合理的。[30]此字可能就是见于《说文·豆部》的“ ”。《说文》云:“ ,礼器也。从廾持肉在豆上。读若镫同。”传抄古文写作“ ”,与《说文》小篆形体相同,用来表示“登”。[31]甲骨文、金文有登米之登,形体作“ ”(屯南618)、“ ”(大盂鼎),象双手奉豆升登黍米之形。双手之形常常可以省去,写作“ ”(花东416)、“ ”(段簋)等,[32]仍然是登米之登。刘钊先生指出,“古文字中一些从廾的字,从廾与否是繁简的不同,”[33]并不区别字形,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准此,霸伯釴铭中的“ ”应该就是“ ”字,左下角所从的“刀”旁很可能受上一字“ ”类化而赘加的形旁。从古文字形体和实际用例看,无论是上部从“米”的“登”,还是上部从“肉”的“登”,都应该表示对祖先或鬼神举行进献谷物或牲肉之祭,相当于古书中的登、烝之祭。因此,霸伯釴铭中的“ ”似也可以直接释作“登”。还有一种可能,即左下角的“刀”旁不是类化赘加的,而是必要构意偏旁,则此字似可以隶定作“ ”,会操刀割肉(或肆解牲体)置于豆中,跟操刀割肉(或肆解牲体)置于俎上的“ ”、“ ”等字有关,后者陈剑先生释作“肆解牲体”之“肆”。[34]如果是这样,则此字可以释作“肆”。我们倾向于前者。不管怎样,此字肯定表示把牲肉献给祖先的祭祀行为。
铭文“ 于氐”,即在“氐”地举行 祭。“氐”地又见于霸伯盉,铭文云“唯正月王在氐,霸伯作宝盉,其万年孙子=永宝。”从时间看,霸伯盉铭中的“王在氐”显然就是指霸伯釴铭中的“唯正月王祭,登于氐,大奏”这件事。“氐”还见于任鼎,铭文开首曰:“唯王正月,王在氐。”时间同样是正月,周王又都在氐地,很可能任鼎的周王就是霸伯釴、霸伯盉铭文中的周王。据学者研究,任鼎是西周中期器,[35]而霸国M1017的时代则是西周中期偏早,两者的时代恰好重合,这也说明任鼎跟霸伯盉、霸伯釴的时代可能相同,两者所记的周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
“氐”铭文少见,应该不会周王经常临幸之地。那为什么霸伯青铜器以及任鼎铭文要特地隆重地记录“王在氐”这个信息呢?我们猜测这可能跟戎人大肆入侵有关。霸伯盘铭说:
格(霸)仲簋铭曰:
唯正月甲午,戎捷于丧原,格仲率追,获讯二夫,馘二?,对扬祖考福,用作宝簋。
不少学者指出,霸伯盘铭正月丙午跟霸仲簋铭正月甲午相隔12日,应该记录的是同一次对戎作战,这是很有道理的。可以推测这年正月甲午日戎人在丧原取得了胜利,格仲奉命前去讨伐,结果大败戎人,并且追袭戎人残余力量,抓获戎人将领两名,斩杀戎人若干。12日后的丙午,戎人纠结力量再次侵扰,霸伯率众又一次大败戎人,俘获戎人将领一名,霸伯因此受到周王的嘉奖。霸伯如何处理这些俘虏?按照西周惯例应该把俘虏献给周王,即献俘馘。在哪里献俘馘?就在氐地,这就是霸伯釴铭文记载的正月周王在氐地举行 祭并且“大奏”的背景,霸伯在这次祭礼中因为征讨戎人有功而受到了周王“贝十朋”的赏赐。
2018年3月2日
附记:小文草毕,蒙方稚松先生、谢明文先生提出不少修改意见,避免了不少错误,向二位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 ↑
- 《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第113页。 ↑
- 深圳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编:《封邦建霸——山西翼城大河口墓地出土西周霸国文物珍品》第156页,文物出版社,2016年。 ↑
- 《封邦建霸》第170页。 ↑
- 李建生:《“倗”、“霸”国家性质辩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4年12月10日。 ↑
- 《封邦建霸》第164页。 ↑
- 李建生:《“倗”、“霸”国家性质辩证》。 ↑
- 黄锦前、张新俊:《说西周金文中的“霸”与“格”》,简帛网,2011年5月3日。 ↑
- 《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第102-108页。 ↑
- 裘锡圭:《翼城大河口霸国西周墓地出土鸟形盉铭文解释》,《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3期,第6页。 ↑
- 《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第107页。 ↑
- 朱祖延主编:《尔雅诂林》第2038-2045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
- 《考古学报》2018年第107页。 ↑
- 容庚:《容庚学术著作全集·商周彝器通考》(下册),中华书局,2012年。 ↑
- 容庚:《容庚学术著作全集·商周彝器通考》(上册)第314页,中华书局,2012年。 ↑
- 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6卷99頁,中华书局,。 ↑
- 宝鸡市周原博物馆:《周原庄白西周青铜器窖藏考古发掘报告》第45页,科学出版社,2016年。 ↑
- 同上,第45页。 ↑
- 周永珍:《西周时代的温器》,《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4期。 ↑
- 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10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
- 陈剑:《青铜器自名代称、连称研究》,《中国文字研究》第一辑,第343-346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
- 司马迁:《史记》第2089页,中华书局,2014年。 ↑
- 孙詒让:《墨子間诂》第430页,中华书局,2001年。 ↑
- 张亚初:《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第284页,中华书局,1992年。 ↑
- 张亚初:《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第285页。 ↑
- 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1462-1471页,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5年。 ↑
- 张亚初:《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第284页。 ↑
- 裘锡圭:《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21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
- 本文初稿把“ ”视作“異鼎”二字,谢明文看过初稿后指示笔者应该是一字,且跟“釴”可能为一字异体。我查阅相关材料后认为谢先生的说法很对,並添加了一些必要的说明。向谢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
- 《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第107页。 ↑
- 李春桃:《古文异体关系整理与研究》第256页,中华书局,2016年。 ↑
- 请参看刘钊:《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85-87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容庚编著《金文编》第330页,中华书局,1985年。 ↑
- 刘钊:《古文字构形学》(修订本)第340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 ↑
- 陈剑:《甲骨金文旧释“ ”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第13-47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 ↑
- 王冠英:《任鼎铭文考释》,《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2期,第20-24页。 ↑
- 王宁先生认为“于”下漏铸了地名;或者“霸”下漏了合文符号。王说参谢明文《商周文字论集》第28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
- 从谢明文先生释,参《霸伯盘铭文补释》,《商周文字论集》第293-29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
2008 The Meaning of the Graph Yi 異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hang Belief and Art, East Asia Journal Monograph, London: Saffron Books.
Elizabeth Childs-Johnson 發表了:
2008 The Meaning of the Graph Yi 異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hang Belief and Art, East Asia Journal Monograph, London: Saffron Books.
“異”的意义及其对商信仰与艺术的影响
观点链接:山西倗伯霸伯墓与河南淅川楚墓新解
https://mp.sohu.com/profile?xpt=ZDg4Y2FhMGYtNWU5Zi00NzQ3LTgwZmUtNDRhOTliMjk1M2E0&_f=index_pagemp_2&spm=smpc.content.author.3.1567150750508drosmfQ
所谓倗国霸国说,全是错的,倗伯实为庄伯。(1)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完全可以证实倗即庄(倗戟铭文:新命楚王旅,倗用燮不廷….。结合王子午等信息,“楚叔之孙倗”只可能对应楚庄王);(2)山西倗霸大墓,与曲沃代翼时期的人物,可以完美对应:横北八鼎五鼎墓分别是庄伯与武公,其他最高是三鼎;翼城五座男性大墓,正好对应五代翼侯。
更正:删除(2)“其它都是三鼎”,有一座四鼎墓待定。不包括毕姬五鼎(女性)。